医疗事故鉴定后是否可以再次鉴定伤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9 18:12:17 189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鉴定后是否可以再次鉴定伤残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支付,取决于该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双方可通过协商预缴鉴定费。

鉴定完毕确认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会支付鉴定费。鉴定过后确认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鉴定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如何鉴定医疗事故

当事人可以这样鉴定医疗事故: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的,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是不是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
    医疗事故是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的。1、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申请医疗鉴定,而伤残鉴定需要身体达到一定的损伤程度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2、达到伤残鉴定的标准时,可以只申请伤残鉴定。出现医疗事故鉴定按以下办法做: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2、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3)双方当事人退场;(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
    2023-08-11
    81人看过
  • 对省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吗?
    对省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的。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为使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得到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运作周期必须加以严格限定。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一、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是什么?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
    2023-06-20
    2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二次理赔是否还需再次鉴定伤残
    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人体损伤程度通常需经过一次鉴定即可。对于此类损伤,受害者应在经医师完成全部治疗后进行鉴定,其后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应以上述鉴定结果为主。若受害方或有关当事人对此次检验报告或是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同一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同一鉴定事项,给予受害者获得重新鉴定的机会仅限于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
    2024-08-12
    1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二次伤残鉴定可以推翻么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有可能受到或多或少的伤害,在面对伤害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伤残的鉴定。他是我们依法维权的重要凭证,也是法庭进行判决时候的重要依据。现实生活中,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伤残鉴定结果的推翻在认定有三次的机会。虽然说推翻是可能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并非容易的一件事情。司法实践中,有以下的情形可以推翻:一是当事人对于实际伤情的判定其超过或者未达到鉴定所示的某级伤残的标准。这样就有可能产生,A是受害方,在自行鉴定中说明自己受到了9级伤害,B作为赔偿方认为其只是十级没有到九级那么严重,此时双方就鉴定书上的内容产生了争议。B可以推翻A的伤残鉴定。其次是一方认为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结论的证据不足等,鉴定程序违法时,就可以申请。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的情况下,除非诉讼,对方不会因为这点理由推翻相应的鉴定结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
    2023-08-15
    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经多次鉴定,应以哪次鉴定为准?
    患者刘某,已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前两次鉴定结论为三级乙等技术事故,但在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却鉴定为不属医疗事故,那么到底以哪一次鉴定为准呢?答应以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我国卫生部1988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若干问题的说明》中规定,各级鉴定委员会没有隶属关系,独立进行鉴定,其所作的鉴定结论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效力相同;需要重新鉴定时,上级鉴定委员会可以否定下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本案中刘某虽然前两次鉴定结论相同,但最后一次是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也是最终鉴定,所以,还应以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只能按不构成医疗事故处理。
    2023-06-08
    128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工伤认定后再进行伤残鉴定
    一、是否可以在工伤认定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在伤残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
    2023-10-17
    280人看过
  • 法医鉴定能否鉴定医疗事故?
    不能,首先,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是否要追究当事人和医疗机构的有关责任,给医疗纠纷的受害者以法律救济,还须依赖于对医疗纠纷的定性和其他具体情节,鉴定无疑对纠纷的定性起关键的作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的定性可通过医患双方的共同认定、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定、医学会组织鉴定三种途径。根据规定,司法鉴定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和其他类鉴定,从事这些鉴定活动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必须在履行法定手续后,方可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医疗纠纷的定性涉及人身损害的内容,医学会及专家库专家由于未经过“登记、名册编制、公告”等法定程序而无权组织和进行鉴定。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形式、鉴定人员选任、鉴定程
    2023-04-19
    241人看过
  •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费用一般多少钱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为: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七人以上的,按首次市级鉴定两千二百元一例次,省级鉴定三千二百元一例次收取,专家在七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一千七百元一例次,省级鉴定两千二百元一例次。一、伤残鉴定多少钱不同地方伤残鉴定费收费标准不同,不同鉴定机构费用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鉴定机构。如河南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300元,市县级每人次200元。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500元,市级每人次400元。二、工伤鉴定大概要多少钱对于做工伤鉴定的价格,其各地去有各地区的相应的价格标准,以河南省为例,其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300元,市县级每人次200元;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县级每人次300元;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500元,市级每人次400元;需对护理依赖
    2023-02-25
    474人看过
  • 再次医疗鉴定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六)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一、医疗鉴定费要交多少钱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
    2023-03-01
    360人看过
  • 申请伤残鉴定后,可以再做工伤鉴定吗
    一、申请伤残鉴定后,可以再做工伤鉴定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工伤二次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鉴定结果如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可以。《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
    2024-01-14
    22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申请再次鉴定的时间,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申请再次鉴定的时间医疗事故申请再次鉴定的时间是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后15天内申请。我国目前医疗纠纷鉴定实行的是鉴定二元制,一种是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种是由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组织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在民事赔偿上,即使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任何一方对鉴定意见不服,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故在选择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慎重。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1.申请: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2.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移送: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023-03-26
    194人看过
  • 劳动局是否可以鉴定医疗事故
    不可以,受理部门:(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9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是否受理的审查,并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024-07-26
    451人看过
  • 伤残鉴定后再要求重新鉴定可以吗
    一、伤残鉴定后再要求重新鉴定可以吗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伤残评定结果出来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伤残评定结果去索赔。二、伤残鉴定具体流程是什么伤残鉴定具体流程为: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2023-04-13
    244人看过
  • 起诉以后,如果首次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起诉以后,如果首次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来说,在委托人初次与司法鉴定的机构签订好协议书之后的那天开始,需要配合司法机构完成医疗事故的鉴定。因为鉴定的事项比较多而且复杂,所以检验过程时间不能具体确定,如果实在需要更长的时间,可以在司法机构鉴定负责人的批准之下,将鉴定时限延长,通常情况下延长时间都不能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委托鉴定者及其家属大多数时候在两个月以内,就可以收到司法鉴定机构的有关委托者医疗事故的报告书。如果委托人与其家属不认可其鉴定结果的话,可以向司法机关的法官提出申请,委托司法机构再次做出鉴定,同时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这样才能更容易被法官接受。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以下的几种情形,委托人及其家属,或者是事故当中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委托司法机关的有关部门对此次事故进行第二次鉴定:一是原来第一次做出
    2023-04-21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只做伤残鉴定还是伤残医疗鉴定好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可以只做伤残鉴定的,但是需要在康复之后,进行司法鉴定来判定伤残等级。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
    • 工伤中再次受伤还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移送负责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首次鉴定后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
    • 什么是医疗事故重新鉴定和再次鉴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2
      1、重新鉴定:如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重新抽取专家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如鉴定的程序不符合规定而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符合规定的,可以由原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由于重新鉴定是因医学会组织不利造成的,因此,重新鉴定时医学会不得再收取鉴定费。 2、再次鉴定:所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再次鉴定,是指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医疗事故争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
    • 不服结果可以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4
      可以。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 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重新鉴定时医学会是否可以推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医疗事故鉴定的重新鉴定是指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而必须重新组织的鉴定。医疗事故重新鉴定又分为两种情况进行:第一,如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重新抽取专家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第二,如鉴定的程序不符合规定而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符合规定的,可以由原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由于重新鉴定是因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