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孕妇离婚后是否能获得精神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只有另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孕妇作为无过错方才有资格请求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正确答案为A。
尽管孕妇离婚,并不一定意味着她能获得精神赔偿。除非另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孕妇作为无过错方才有资格请求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精神赔偿与无过错方权益
精神赔偿是指在民事侵权行为中,受害人家属因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所获得的赔偿。精神赔偿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家属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精神损失,使其能够得到与侵权行为相当的精神慰藉。
然而,精神赔偿的发放并不仅仅取决于侵权行为本身,还与受害人家属的精神状况有关。如果受害人家属的精神状况较好,能够承受较高的精神赔偿金额,那么侵权行为人就需要承担较高的精神赔偿责任。相反,如果受害人家属的精神状况较差,难以承受精神赔偿金额,那么侵权行为人则只需要承担较少的赔偿责任。
因此,精神赔偿的发放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家属的精神状况、侵权行为的情节以及侵权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以适当的精神赔偿金额来弥补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失。
无过错方权益是指在侵权行为中,无过错方因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权益。无过错方权益的发放旨在弥补受害人家属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并使其能够得到与侵权行为相当的经济补偿。
然而,无过错方权益的发放也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家属的经济状况以及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以适当的经济补偿金额来弥补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
在精神赔偿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发放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适当的原则,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以保障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尽管孕妇离婚,并不一定意味着她能获得精神赔偿。除非另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孕妇作为无过错方才有资格请求赔偿。然而,精神赔偿的发放并不仅仅取决于侵权行为本身,还与受害人家属的精神状况有关。因此,在精神赔偿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发放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适当的原则,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以保障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是否
469人看过
-
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吗
384人看过
-
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吗
109人看过
-
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吗
447人看过
-
精神赔偿是否可以适用于诈骗案件?
423人看过
-
家暴孕妇离婚精神赔偿多少
123人看过
重婚,指的是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再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经有了一个事实的婚姻关系时,又和其他人缔结了第二个婚姻关系的。 具体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当事人前一断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又和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从而构成的重... 更多>
-
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3离婚损害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之分。 离婚损害赔偿仅婚姻的无过错方才有权提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可以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主要考量因素有: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
-
孕妇离婚如何赔偿精神赔偿金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2孕妇离婚不一定有精神赔偿。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惊醒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适用于离婚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9离婚损害赔偿是指离婚时有法定过错的一方应当对无过错方给予经济补偿的制度。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二)婚姻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3)夫妻离婚是由过错行为引起的。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因情况而异。
-
离婚条件下精神病是否适用?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51、不是。 2、双方可以达成协议而离婚,不以一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为前提。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恐吓孕期孕妇,如何精神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4《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怀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妇女进行的一种特殊保护。所以,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很难提出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