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可以用门诊病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34:31 440 人看过

一、伤情鉴定可以用门诊病历吗

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就是病历,但是诊断证明也可以代替。

伤情鉴定不一定需要病历,有的医院要等病人出院后才给病历,做伤情鉴定时,如果有病历当然可以做,如果没有病历,那只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也可以。做伤情鉴定,只要有诊断证明,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因为伤情鉴定不同于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要出院后在可以做。

二、病历的作用是什么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记录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医疗部门记载病情、诊断和处理方法的记录,每个病人一份。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在医疗活动中,以下这些文书记录都属于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它是最直接、科学、系统的医疗信息资料的汇总,其价值,除了作为医务人员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及医学教学、研究的重要资料外,也是患者健康情况的档案。

病历是法庭上不可或缺的证据和材料,是医务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的依据和记录,也是医务人员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正确、合法的依据。在医疗纠纷中,病历资料是最重要的第一手的证据材料。

三、我国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

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2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门诊病历怎么质证
    1、出示证据。质证开始于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出示方式包括宣读、展示、播放等。2、辨认证据。一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后,由另一方进行辨认。辨认的意义在于了解另一方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的态度,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质证。辨认的结果分为认可和不予认两种。如承认对方出示的书证的内容是真实的,对已经为对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确认其证明力,无须作进一步质证。3、对证据质询和辩驳。一方出示的证据为另一方否认后,否认一方当事人就要向法庭说明否认的理由。质证方陈述完否认的理由后,出示方还可以针对否认的理由进行反驳。然后再由质证方对反驳的理由进行辩驳,直至法庭认为该证据已审查核实清楚。在质证过程中,质证方经法庭许可后还可以向出示方提出各种问题,除非所提问题与质证目的无关。审判人员在必要时,也可以向当事人发问。质证一般采取一证一质,逐个进行的方法。一、质证内容与方式规则1、当事人应当围绕证
    2023-02-18
    363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需要查看门诊病历
    查,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医疗诊断证明”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并且应当详细说明事故的伤害情况,以及与工伤事故的关系等情况。肇事逃逸一年还查不查肇事逃逸已经一年的,如果当时对方立案了,不管多久只要你一出现就会被逮捕归案,到时候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我国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
    2023-07-13
    319人看过
  • 门诊病历保存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一、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哪些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以下: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患
    2023-04-02
    293人看过
  • 伤情鉴定是依据病历还是诊断证明
    伤情鉴定是主要依据病历,但是诊断证明也可以用。鉴定主要是为了赔偿或者看能否构成刑事犯罪。伤情鉴定不一定需要病历,有的医院要等病人出院后才给病历,做伤情鉴定时,如果有病历当然可以做,如果没有病历,那只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也可以。做伤情鉴定,只要有诊断证明,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因为伤情鉴定不同于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要出院后在可以做。一、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去做一般3个月之后就可以的。有的特殊的可能需要6-12个月。要看做什么司法鉴定,通常分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两种,伤情鉴定通常出现在刑事案件中,鉴定原则为及时性,需要在发生伤害后立即做,伤残鉴定要求稳定性,需要等治疗终结后且病情相对稳定时去做,所以要看你做那块。1、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器官缺失、破损、挫伤,不影响关节功能的骨折经治疗后根据其治疗效果即可作在治疗终结后伤残鉴定。2、一般的脑外伤、影响关节功能的骨折均宜治疗三个月以后作鉴定;若脑外伤伴有精神
    2023-06-21
    124人看过
  • 能否通过门诊病历认定工伤?
    仅凭门诊病历不能认定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夫妻替班却身亡,能认定工伤吗?陈某系某物业公司职工,具体工作为清扫某路段马路,双方签有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陈某工作10个月后因家中有事,即不再到公司工作,后一直由其丈夫林某替其完成清扫马路工作。林某替陈某工作达8个月之久,后在清扫马路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林某无责任,肇事者全责。林某在工作过程中,每日接受该物业公司的监督和工作量检查,工资发放仍打入陈某的工资卡内,物业公司未为陈某办理社会保险。林某的家人要求认定林某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物业公司则认为林某系替班,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法院一审认为:林某接受物业公司的日常巡查和
    2023-07-07
    13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可以用病历取代诊断证明吗
    一、工伤认定中,可以用病历取代诊断证明吗1、不能,工伤认定中申请人提供的病历不能代替医疗机构应当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是医疗机构出具、盖有医疗单位公章、代表医疗单位意见、具有必然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包括健康证明、疾病证明、诊断证明、是司法判断、因病退休、工伤、残疾判断、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2、病历它只是代表医务人员个人的意见,由医务人员个人署名出具,且受病人身体状况、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专业程度、治疗进程等多种因素制约,病人在不同医疗机构的病历也存在差别,故不能作为工伤认定法律依据。3、无论是诊断证明还是普通病历,都不是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唯一依据。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除了诊断证明之外,还必须结合其他证据,只有证据之间形成比较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人社部门才能依据相关法律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
    2023-12-13
    445人看过
  • 报工伤用门诊病历复印件行么
    报工伤用门诊病历复印件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4、《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6、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二、工伤鉴定所需材料是哪些工伤鉴定所需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
    2023-03-04
    357人看过
  • 医疗纠纷没有门诊病历如何鉴定
    一、医疗纠纷没有门诊病历如何鉴定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3、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
    2023-04-14
    249人看过
  • 门诊病历能当证据吗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一、出现医疗纠纷需要怎样收集证据1、患者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
    2023-02-26
    253人看过
  • 门诊病历需要盖章吗
    法律综合知识
    门诊病历不需要盖章。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2024-04-14
    109人看过
  • 病历丢了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可以。医院有病历资料,当事人可以到医院复印并要求加盖医院公章,即可以解决当事人的医疗资料的问题。《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工伤事故发生后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2023-06-18
    339人看过
  • 门诊病能否报工伤鉴定
    门诊病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所以不能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伤残的,才能申请工伤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023-03-15
    464人看过
  • 门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
    主诉完整:症状+(部位)+时间简洁、明了,不超过20字(可不单独列项,但病史中须含主诉内容)1无主诉扣1分,不完整扣0.5分不合要求扣0.5分病史主要病症的演变相应的鉴别资料2无病史扣2分,不完整扣2分体检主要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2无体检扣2分,不完整扣1分诊断写出初步诊断1无诊断扣1分处理合理、及时、正确2无处理扣2分,不合理、不及时、不正确各扣1分签名签全名1未签名扣1分,无法辨认扣0.5分其他要求①注明就诊日期,急诊记至时、分②会诊双方均有高年资医师签名③有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单④转诊病人有病情摘要及转院理由⑤门诊手术要有记录⑥书写整洁、语句通顺⑦封面有项必填应有而缺的,每项扣0.1分
    2023-06-01
    105人看过
  • 隐瞒门诊病历算骗保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
    2023-06-18
    330人看过
  • 门诊病历怎么质证
    1、出示证据。质证开始于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出示方式包括宣读、展示、播放等。2、辨认证据。一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后,由另一方进行辨认。辨认的意义在于了解另一方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的态度,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质证。辨认的结果分为认可和不予认两种。如承认对方出示的书证的内容是真实的,对已经为对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确认其证明力,无须作进一步质证。3、对证据质询和辩驳。一方出示的证据为另一方否认后,否认一方当事人就要向法庭说明否认的理由。质证方陈述完否认的理由后,出示方还可以针对否认的理由进行反驳。然后再由质证方对反驳的理由进行辩驳,直至法庭认为该证据已审查核实清楚。在质证过程中,质证方经法庭许可后还可以向出示方提出各种问题,除非所提问题与质证目的无关。审判人员在必要时,也可以向当事人发问。质证一般采取一证一质,逐个进行的方法。一、质证内容与方式规则1、当事人应当围绕证
    2023-02-18
    363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需要查看门诊病历
    查,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医疗诊断证明”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并且应当详细说明事故的伤害情况,以及与工伤事故的关系等情况。肇事逃逸一年还查不查肇事逃逸已经一年的,如果当时对方立案了,不管多久只要你一出现就会被逮捕归案,到时候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我国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
    2023-07-13
    319人看过
  • 门诊病历保存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一、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哪些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以下: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患
    2023-04-02
    293人看过
  • 伤情鉴定是依据病历还是诊断证明
    伤情鉴定是主要依据病历,但是诊断证明也可以用。鉴定主要是为了赔偿或者看能否构成刑事犯罪。伤情鉴定不一定需要病历,有的医院要等病人出院后才给病历,做伤情鉴定时,如果有病历当然可以做,如果没有病历,那只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也可以。做伤情鉴定,只要有诊断证明,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因为伤情鉴定不同于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要出院后在可以做。一、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去做一般3个月之后就可以的。有的特殊的可能需要6-12个月。要看做什么司法鉴定,通常分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两种,伤情鉴定通常出现在刑事案件中,鉴定原则为及时性,需要在发生伤害后立即做,伤残鉴定要求稳定性,需要等治疗终结后且病情相对稳定时去做,所以要看你做那块。1、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器官缺失、破损、挫伤,不影响关节功能的骨折经治疗后根据其治疗效果即可作在治疗终结后伤残鉴定。2、一般的脑外伤、影响关节功能的骨折均宜治疗三个月以后作鉴定;若脑外伤伴有精神
    2023-06-21
    124人看过
  • 能否通过门诊病历认定工伤?
    仅凭门诊病历不能认定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夫妻替班却身亡,能认定工伤吗?陈某系某物业公司职工,具体工作为清扫某路段马路,双方签有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陈某工作10个月后因家中有事,即不再到公司工作,后一直由其丈夫林某替其完成清扫马路工作。林某替陈某工作达8个月之久,后在清扫马路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林某无责任,肇事者全责。林某在工作过程中,每日接受该物业公司的监督和工作量检查,工资发放仍打入陈某的工资卡内,物业公司未为陈某办理社会保险。林某的家人要求认定林某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物业公司则认为林某系替班,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法院一审认为:林某接受物业公司的日常巡查和
    2023-07-07
    13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可以用病历取代诊断证明吗
    一、工伤认定中,可以用病历取代诊断证明吗1、不能,工伤认定中申请人提供的病历不能代替医疗机构应当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是医疗机构出具、盖有医疗单位公章、代表医疗单位意见、具有必然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包括健康证明、疾病证明、诊断证明、是司法判断、因病退休、工伤、残疾判断、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2、病历它只是代表医务人员个人的意见,由医务人员个人署名出具,且受病人身体状况、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专业程度、治疗进程等多种因素制约,病人在不同医疗机构的病历也存在差别,故不能作为工伤认定法律依据。3、无论是诊断证明还是普通病历,都不是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唯一依据。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除了诊断证明之外,还必须结合其他证据,只有证据之间形成比较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人社部门才能依据相关法律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
    2023-12-13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门诊病历能做为工伤鉴定依据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9
      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可以凭门诊病历申报工伤认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3
      1、仅凭门诊病历一般不可以认定工伤,还需要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 门诊病历能诊断出工伤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6-30
      “门诊病历可以是认定工伤的一种材料,但不能单凭门诊病历就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等。”
    • 门诊病历复印件可以当工伤认定书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
      报工伤用门诊病历复印件行。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报工伤要门诊病历本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9
      要的。工伤认定应当提交门诊病历原件。具体需要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件件;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伤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5、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社局拿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