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8-02-26 13:01:43 130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签名或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公章。

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学校、民办社会福利机构需分别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原件查验。

须先到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经办人姓名及加盖公章,无业务主管单位则无需加盖公章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所在人事关系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的,由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教育类民非单位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民办学校)》拟定;劳动类民非单位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职业培训学校)》拟定;其余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6个月内有效);

自有物业的,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物业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同时出具无偿提供住所证明及住所本身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内容均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复印件和原件查验

委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举办者签名或举办单位盖章);

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明等

拿到法人登记证书后再提交备案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惠阳区民政局提出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惠阳区淡水伯公坳行政服务中心A栋4楼社会组织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惠阳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监督管理其名称的使用,保护其名称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第三款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八条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版)()

第十八条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第十二条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版)()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版)()

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38号修订)()

第四条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下列所属行(事)业申请登记: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

(十)其他。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贵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收费吗
    一、贵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贵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
    2023-05-14
    267人看过
  • 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在哪办理
    一、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在哪办理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服务综合窗口37-38号二、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2023-05-19
    396人看过
  • 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有必要的场所。二、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
    2023-05-18
    461人看过
  • 扬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1、申请书(应载明所申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资金、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理由等。以申请人、申请单位的名义提出,并签字、盖章);2、章程草案(按示范文本起草);3、验资报告(设立法人应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其他可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证明文件);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有否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简历等);5、申请人、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申请单位名义申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6、从业人员名册(包括相关人员资格证明材料);7、活动场所使用权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期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8、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部分行业还应提供许可证复印件)9、拟建党组织意见;10、登记管理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2023-05-29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好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业务主管单位对筹备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章程、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同意登记的证式文件。 2.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要符合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准确反映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其组织机构应当与成立的宗旨、所承担的业务及本单位的规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的内容是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1
      XX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 1、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 2、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 非企业单位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民营非企业公司的处理条件如下:1、经业务主管公司审查同意,有正式文件批准2、有规范的名称,名称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民营非企业公司名称管理暂行规定》3、必要的组织机构4、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员工5、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设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 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将6-11月的所有收支进行分类汇总,只做财务报表,在11越做纳税申报时一并申报即可。
    • 市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材料?受理地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请您登陆“厦门市XX”()-“网上办事”-“服务指南”-“就业创业”-“就业与失业登记”,察看“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管理”,上有详细说明。办理地点:户口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