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20:34 140 人看过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采集 供应血液事故罪
    刑事责任年龄
    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应当满足如下四个构成要件:1、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4、客观方面是非法采集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一、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区别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2)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3)犯罪形态不
    2023-03-05
    26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当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供血事故罪:(一)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主要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三)客体要件:客体是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四)客观要件:供血时,不按规定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处罚是什么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处罚: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
    2023-08-08
    491人看过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判几年1、犯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
    2023-03-07
    273人看过
  • 包括哪些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该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怎么判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7-29
    263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如何确定是否构成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有几种量刑标准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有如下几种: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
    2023-07-25
    255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犯罪应受怎样的刑事处罚
    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判罚规则:犯本罪的,应对该单位或部门判处罚金,并且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因为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一、过失犯罪是什么意思?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过失犯罪是不是属于犯罪是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
    2023-04-03
    238人看过
  • 探讨非法供应血液罪构成事故罪的条件与要素。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供应血液产品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会被追究的责任有:犯罪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
    2023-07-02
    373人看过
  • 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会判刑吗
    构成采集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应该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采集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情况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2023-07-31
    252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刑事责任怎样追究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刑事责任怎样追究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
    2023-06-16
    468人看过
  •  血液制品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其次,在制作血液制品的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否则可能会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第三,本罪的主体是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最后,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其次,在制作血液制品的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否则可能会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第三,本罪的主体是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最后,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制 作 血 液 制 品 的 刑 法 规 定 有 哪 些 ?制作血液制品的刑法规定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血液循环管理规定,擅自采集、采集、供应血液或
    2023-09-01
    202人看过
  • 了解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求
    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客体为国家血液和血液制品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卫生;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只能表现为过失。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区别有哪些1、犯罪主体不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
    2023-07-07
    497人看过
  •  非法提供血液制品罪的四要素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过失,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而轻率地实施该行为。该罪行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行为人表现为在向他人提供血液制品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等行为,从而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危害。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的要求包括:首先,这种罪行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其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向他人提供血液制品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等行为,从而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专门从事血液制品供应的单位;最后,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过失。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在非法买卖、运输、采集、加工、储存血液制品的过程中,由于过失或者故意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根据该罪名的构成要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是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目的的犯
    2023-08-31
    93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责任的探究与分析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既遂法院怎么判刑单位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属于危险犯,只有实际上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才能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6
    224人看过
  • 血液制品非法供应罪的量刑原则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有如下几种: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023-07-08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是否构成造成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的犯罪根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供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7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五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造、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 ?(1)献血者、供血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或其他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二)造成献血者、血浆供应者、受血者严重贫血、造
    • 要采集,供应,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构成是什么,病原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30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罪标准是怎样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制造血液制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造成血液制品检疫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