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用临时土地证建房有没有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20:42 351 人看过

政府凭临时土地证征用房屋有没有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时建筑经批准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拆除临时建筑时有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如何确定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申请临时用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包括临时拌合站、预制场,工程建设中设置的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棚用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废弃地,地上线路、地下管线等地下工程临时用的架设用地。二是工程勘察和地质勘查过程中使用的临时用地,包括场地、坝址、铁路、公路选址,需要勘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查开采需要勘察矿产资源。用地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应当编制土地复垦规划,缴纳复垦保证金,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临时用地人应当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计划复垦土地,恢复原状,退还复垦保证金。临时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还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复垦验收合格后,退还复垦保证金和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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