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第②至第④项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在机构所在地纳税;
(2)非固定业户:在销售地纳税,未在销售地纳税的,要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交;
(3)进口货物在报关地海关纳税。
需要注意:
1.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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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一个时间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货物发出的当天,特别是指当天的某个时间点。如纳税人销售一批货物受到预收货款的日期是2008年9月20日,发出货物的日期是2008年10月2日,则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2008年10月2日,而不是2008年9月20日。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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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多久?北京在线咨询 2021-08-231、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2、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其余都是从次月起缴纳,如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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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多久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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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是多久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01、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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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多久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对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