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可以退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8:01:03 207 人看过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或者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

2.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如果对股东会下述几项决议中的任何一项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一、在上市公司怎么注销公司股东身份

注销公司的股东身份的流程如下:

一、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出现以下情形,股东可申请注销账户退股: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公司法对股东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公司法》表决权的规定有: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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