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8:51:58 327 人看过

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

(五)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额抵押相关文章
  • 申请设立高等学校应提交什么材料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办报告、可行性论证材料、章程、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设立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使用相应的名称。第二十七条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可行性论证材料;(三)章程;(四)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什么是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国招生),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公办本科大学、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根据高考录取批次的不同,本科也分为一本、二本、三本,但它们同属于一个层次和等级(即本科教育层次)。同时
    2023-06-01
    74人看过
  • 可以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吗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综上,在我国是可以设立最高抵押权的。2、需要注意:(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这里的“将来债权”,
    2023-05-01
    108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的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抵押权人的名称、地址,抵押物的地址、面积发生改变等),将抵押权变更登记事项记载于抵押登记簿的行为。在登记实践中,需要办理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抵押权人的名称、地址发生改变而发生的房地产抵押权变更,例如抵押权人公司改制、更名等情形;抵押物的地址、面积发生改变:抵押权内容发生改变,包括抵押权顺位变化、抵押权存续期变化、抵押范围变化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均存
    2023-06-10
    6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何时设立
    最高额抵押
    普通抵押权得由当事人对任何债权设立,法律一般没有限制。但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担保的债权,依各国法律规定,应以继续性法律关系为限。继续性法律关系是债权连续发生、变动的社会基础,也是最高额抵押权存在的基本依据。一、未设最高限额的担保是否有效如果既没期限又没限额,最高额保证合同是不成立的。最高限额保证合同,既要有限额,又要有期限。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二、最高额抵押权和一般抵押权有什么区别最高额抵押权和一般抵押权具有下列区别: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相比,主要的
    2023-03-21
    180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的最高抵押额度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四)最高额抵押合同;(五)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
    2023-07-03
    45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最高额抵押登记
    以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一)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合同;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二)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三)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5、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2023-05-01
    129人看过
  • 能办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吗
    看是否属于以下的情形,如果不属于。则暂时不能办理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有:(一)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二)不动产买卖、抵押的;(三)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预告登记的概念预告登记作为一种将请求权(债权)物权化的特定方式,对防范一房二卖产生纠纷、培养交易诚信机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为保全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项权利进行登记,从而对后来发生的处分行为产生排他的效力。比如: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买方如果担心交易能否实现,就可以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在房屋未真正过户前预先向全社会告知对其享有合法有效的请求权。这样,在该登记有效期内,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对这套房屋进行过户登记,这就有效防范了一房二卖。除了产权转让,以房屋设定抵押或将抵押权进行转让等情形之下相关权利人也可以进行预告登记。进行了预
    2023-04-21
    249人看过
  •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与抵押登记
    从国外立法例及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性看,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可以基于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确定,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确定。一般地说,确定原因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之确定请求。2.决算期届至。3.债权发生的可能性消灭。4.抵押物被强制拍卖。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怎么办?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对确定债权的期间进行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这里需要区分两组概念: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用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
    2023-03-11
    13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设立抵押权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的相关名词解释:(1)抵押权人:即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3)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4)房屋坐落: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5)档案保管号:即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档案保管号;(6)合同备案号:预购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号;(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8)本次抵押面积:即此次抵押面积;(9)房屋规划用途: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设计用途;(10)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11)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12)担保范围:即中约定的担
    2023-06-15
    47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对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规定如下: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限度内优先赔偿担保财产;2、最高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转入最高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3、最高抵押担保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最高抵押不得转让;4、在确定最高抵押担保债权之前,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期间的债权范围和最高债权金额,但变更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说明: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
    2023-07-03
    91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二、房产抵押需要满足的条件贷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2023-06-08
    260人看过
  • 设立最高额抵押权要注意什么
    一、设立最高额抵押权要注意什么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当事人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普通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者在于,最高额抵押合同应订明以下两项内容:最高额和决算期。最高额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度额,是最高额抵押合同必须明确的内容。最高额决定着债权人受担保的债权的最大范围,是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未规定最高额的,该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决算期是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从性质上说应为期日。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为将来的不特定债权,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得自由增减变更。只有在债权额确定以后,最高额抵押权才得以实现,所以决算期在最高额抵押权中很重要。但决算期的约定与否,并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合同的成立,即使抵押合同中未作约定,最高额抵押权依然存在,当事人得在事后加以约定。因此,决算期一般不属于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必备内容。决算期虽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如果决算
    2023-05-06
    158人看过
  •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权设立条件
    一、最高额反担保抵押权设立条件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成立须具备要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二、设立最高额抵押权注意什么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当事人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普通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者在于,最高额抵押合同应订明以下两项内容:最高额和决算期。最高额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度额,是最高额抵押合同必须明确的内容。最高额决定着债权人受担保的债权的最大范围,是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
    2023-06-08
    407人看过
  •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律师补充: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事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
    2023-05-06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 更多>

    #最高额抵押
    相关咨询
    • 设立登记提交哪些材料, 变更登记时要提交哪些材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总机构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除外)。变更登记提交的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可以这么填:外贸流通企业 1、企业书面报告。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税务部门签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经验资部门签章)。 7、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
    • 如何区别抵押权变更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并准备哪些材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的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抵押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应提交的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可以这么填:外贸流通企业 1、企业书面报告。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税务部门签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经验资部门签章)。 7、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