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29条和土地管理法第29条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5:30:36 131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一、行政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特征有哪些?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

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

对国有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行政部门是国土资源局,如果有自然人或法人机构违法乱用国有土地资源的,国土资源局直接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违法滥用国有土地资源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行政单位都得移交给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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