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女职工的工资,单位应该如何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52:10 304 人看过

孕期女职工的工资,单位应该如何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单位职工付出劳动单位必须支付工资?
    两年多前,我被一家建筑公司聘用,岗位是电工,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哪个正在施工的工地上有电工活儿,就派我去哪个工地上班。2014年7月,因工作问题我与经理发生矛盾,并出现争执,经理当即让我离开公司。我当时虽然走了,但第二天又到公司其他工地去干活,一共上了8天班。此后,公司还是把我辞退了,而且后来上的这8天班经理不承认也不给工资,他说没让我去那个工地上干活。请问:这8天工资单位应该发给我吗?答: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每天所工作的工地不固定,由公司根据工作需求来委派。因此,你没有经过公司委派便自行到其他工地干活的做法是有一定瑕疵的。但是,我们认为,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确实在其他工地工作了8天,履行了你的岗位职责,期间单位对你在其他工地工作也没有提出疑义,相当于默认了委派你在其他工地工作,按照劳动者付出劳动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向你支付这8天的工资。
    2023-06-10
    433人看过
  • 辞职后用人单位未支付试用期工资,该如何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员工辞职后不给工资的,员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及时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试用期辞职流程试用期辞职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辞职流程如下: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2023-07-06
    137人看过
  • 单位应支付职工工资会计的内容包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构成职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和奖金、津贴、价格补贴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假、停工、学习等按小时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也属于职工工资范畴,应当计入工资总额。职工福利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如伙食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3。社会保险费现在称为五费。包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上五项费用一般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取,并支付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此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向有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为职工提供的各项保险待遇商业保险的形式也应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企业工
    2023-05-08
    308人看过
  • 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2023-06-22
    484人看过
  • 女职工违法生育单位应该扣工资吗
    不可以。首先,违法生育与劳动合同属于两种法律关系。其次,公司不得借口非法生育克扣你的工资。一、正式员工即辞即走扣工资员工要求即辞即走,不可以克扣工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没有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合法工资。劳动者想要辞职,最好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以避免给个人和用人单位带来损失以及不必要的麻烦。二、公司辞退怀孕的员工怎么办?首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
    2023-06-28
    454人看过
  • 未支付工资的离职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离职公司一直没给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主要处理办法有:1、先协商解决;2、对于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4、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后,仍然不支付的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想离职公司不给离职怎么办,还说不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
    2023-07-08
    472人看过
  • 医疗期内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
    李某于2005年7月份被高唐某有限责任公司招收录用,并依法签订了为期5年的,合同规定:李某从事产品销售工作,每月600元底薪+销售提成。2009年4月份,李某感到四肢无力、头晕等,到医院查体,化验结果为李某患上了贫血,李某随即向公司请病假,住院治疗。公司以李某已参加,治疗费用有保障为由,自2009年5月起停发其底薪,李某遂向当地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发放病假工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李某在该公司实际工作5年以下,医疗期应为3个月。另外,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鲁劳发[1995]67号)第1条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
    2023-08-17
    40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023-06-09
    5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基本生活费用标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
    2023-04-17
    464人看过
  • 合同到期未续订辞职,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可以的。单位应当从合同到期未续订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相关法律知识: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13
    305人看过
  • 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应如何实行监督?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职工大会、劳动者对工资支付有监督权。第一,用人单位应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报告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4-29
    264人看过
  • 受工伤单位是否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受工伤单位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
    2023-07-26
    434人看过
  • 如何应对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工资的情况?
    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刘某与受聘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刘某年薪为3万人民币,公司按年支付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刘某发现该公司已经负债累累,随时有倒闭的危险。刘某害怕公司一旦破产,自己到年底可能会一分钱都拿不到,于是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已工作的几个月工资,并要求以后的工资不再按年支付,改为按月支付。公司却以双方已有劳动合同约定为由予以拒绝。刘某该怎么办?该贸易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关于按月支付工资的规定。《劳动法》第1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为保障工资及时支付,有关法律规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作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对完成
    2023-04-29
    241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应当全额支付
    王某是昌乐县某公司职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若王某生育,产假3个月,工资按约定工资的60%支付。2010年8月1日,王某因生育开始休假,公司遂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王某工资的60%支付其产假工资。2010年11月1日,公司与小王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一定的经济补偿。2011年2月,小王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产假差额工资3600元。庭审中,公司认为王某休产假,没有给单位创造劳动价值,也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不应当享受全额工资。另外,公司是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王某产假工资,现在王某起诉是不诚信的表现。仲裁庭审理后认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
    2023-04-25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
    • 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1、工资和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领取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不妨由企业不足。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照发原工资。各地的计算标准和项目略有不同。 2、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费用
    • 单位女职工怀孕被辞退补偿金该如何支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 单位职工工资何时支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9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 法定节假日在单位应如何支付职工工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