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和财产案件一样吗,侵权案件纠纷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20:53:51 72 人看过

一、侵权案件和财产案件一样吗

侵权案件和财产案件不一样,侵权案件是对被侵权人民事权益进行的侵犯,如果造成被侵权人人身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而财产案件仅只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侵权案件纠纷如何确定

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案件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侵权案件和财产案件存在不同之处,如果因为行为人的行为侵犯到被害人的民事权益,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属于侵权纠纷案件,如果仅仅是财产方面的纠纷,如合同纠纷,属于财产案件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财产侵权案件诉讼法院如何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
    2023-04-29
    211人看过
  • 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为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属于侵权案件中的一种,自然也要适用相关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而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就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实践中,允许被侵权人选择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中任一处的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侵犯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中的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最先受理的法院拥有管辖权。一、网络侵犯名誉权该如何维权?(一)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类: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2023-02-25
    63人看过
  • 在法律上侵权性案件是财产案件吗
    在法律上侵权性案件不是财产案件。发生侵权问题,可能会产生物质方面的损失,也可能产生人身、精神方面的损失。对于财产损失,按照被侵权人实际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按照被侵权人所负担的医药费等费用进行赔偿。一、侵权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侵权财产性损失是指侵害权利人的财产或人身权益而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侵权财产损害的赔偿一般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标准。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民法典中专利技术侵权如何赔偿若行为人有专利技术侵权的行为,则其对于受害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
    2023-06-28
    423人看过
  • 财产侵权案件利息计算如何规定
    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对于财产侵权案件利息计算我们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因为对于侵权案件的金额和时间不好确定,所以一般的财产侵权案件是不好确定利息的,所以基本上都不支持利息。一、不当得利的财产损害赔偿对于不当得利财产损害,应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侵权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侵权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1、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4、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5、其他非财产案件
    2023-06-29
    212人看过
  • 财产侵权赔偿纠纷案由属于侵权纠纷吗?
    一、财产侵权赔偿纠纷案由属于侵权纠纷吗属于。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
    2023-05-06
    112人看过
  • 确定财物侵占案件立案的条件
    我国没有规定财物侵占罪,但是侵占公司的财产会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1、犯罪主体应是非国有企业的员工;2、主观上应是故意的,具有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故意;3、犯罪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4、将公司名下的财产归为犯罪行为人所有,例如钱,债权转移,电力等。侵占他人财物有什么立案标准一、侵占他人财物有什么立案标准1、侵占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
    2023-07-01
    214人看过
  • 新闻侵权案件如何确定法院管辖权
    近年来各类新闻侵权案件频繁发生,由于新闻侵权的特殊性,新闻侵权一旦发生影响往往会比较大。在新闻侵权中涉及的程序方面的问题很多,而其中新闻侵权案件诉讼的管辖法院又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原告往往对侵权行为结果地做扩大理解,认为媒体传播之处都是侵权结果地。结果造成侵权案件诉讼发生后当事人从管辖权争议开始就扩大宣传,使法院在解决这类纠纷时束手束脚。新闻侵害名誉权纠纷中的侵权主体既涉及公民也涉及法人,被告人多,居住分散。因此,一律适用原告就被告的普通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有时并不利于案件的审理。由于新闻侵害名誉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能否适用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显然是不行的,因为侵害行为的发生地常常无法确定,而侵权行为的损害结果往往通过法人(报刊)的特殊行为方式来实现。如果只从损害结果来确定管辖,即仅由报刊所在地法院管辖,往往不利于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追究执笔人(通讯员)或提供虚假信息人的责任。
    2023-06-07
    51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
    依照新破产法,职工对破产企业管理人公示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债权确认不服可以提起诉讼,案件所涉劳动争议纠纷因企业破产而转化为债权确认纠纷。近日,我院审结了首宗破产企业与职工之间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经审理,我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樊某某于1998年8月24日入职被告深圳市新××化学建材有限公司,任职市场部副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1年10月30日止。2000年11月20日,原告向被告递交一份《辞职报告》,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和业务交接。被告同意原告辞职,并先后补发原告工资共计13000元。2001年12月21日,原告将其人事档案以自带方式调出,劳动手册上解除合同原因栏记载为因本人提出辞职,同意解出(除)劳动合同。2001年12月26日,原告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被告恢复劳动关系及做出补偿等。该会以原告超过仲裁申请期限为由,对原告的
    2023-06-06
    474人看过
  • 特殊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
    2013年2月28日,原告罗某在自己房屋傍边被被告杨某饲养的狗咬伤,后被告杨某找村里的土医生为原告罗某包扎,因伤口感染,2013年3月19日,被告杨某将罗某送到牛街卫生院住院治疗43天,杨某支付医疗费5052.47元,并一直护理罗某至出院。罗某于同年5月4日又到彝良县中医院住院治疗7天,支付医疗费3296.58元,罗某到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2516.85元。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故罗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该案是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该举证责任在被告杨某一方。杨某应举证证实其所饲养的狗未致原告罗某损害或是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罗某本人受损害,但杨某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杨某应承当举证
    2023-06-13
    120人看过
  •  财产侵占案件
    有期徒刑
    该段内容讲述了企业资产转移的两种情况:正常的经济活动和恶意转移财产。正常的经济活动包括上级单位通过行政手段将资产转移到其他单位,例如国资委将国有甲公司的资产划入国有乙公司等。而恶意转移财产则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企业资产转移可以分为两类情况:一是正常的经济活动,二是恶意转移财产。在正常的经济活动中,企业的资产被上级单位通过行政手段转移到其他单位,例如:国资委将国有甲公司的资产,通过调拨的方式划入国有乙公司等。2、恶意转移财产: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 资 产 转 移 违 法 界 定 : 依 据 与 责 任资产转移违法界定:依据与责任资产转移是指将资产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的过程。在资产转移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违法行为。为了明确这些违法行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023-09-12
    272人看过
  • 合同纠纷案件中能审理侵权吗
    不可以。如果基于合同的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是竞合关系,也即虽然基于同一基础事实,但是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起诉,不可以重复主张,即使重复主张,法院也应当释明,告知当事人作出选择,不能同时审理;如果并非竞合关系,而是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诉讼,也是需要分开起诉,分开审理。一、产品质量责任竞合分类1.产品责任与加害给付缺陷产品致人损害,包括对该产品买受人的损害和对第三人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害,该第三人与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其损害赔偿关系,只能是侵权责任,应当以侵权损害赔偿确认其性质。缺陷产品致该产品的买受人损害,在产品销售者、制造者与买受人即受害人之间,原本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就是这种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发生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之后,在受害人与加害人之间产生两个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一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违约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前者依据法律而发生
    2023-06-28
    15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纠纷属于侵权案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并不属于侵权责任,而是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
    2023-03-17
    114人看过
  • 侵权债务纠纷案件诉讼程序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3-03
    359人看过
  • 什么叫做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
    2023-04-30
    221人看过
  • 财产侵权案件诉讼法院如何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
    2023-04-29
    211人看过
  • 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为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属于侵权案件中的一种,自然也要适用相关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而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就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实践中,允许被侵权人选择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中任一处的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侵犯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中的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最先受理的法院拥有管辖权。一、网络侵犯名誉权该如何维权?(一)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类: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2023-02-25
    63人看过
  • 在法律上侵权性案件是财产案件吗
    在法律上侵权性案件不是财产案件。发生侵权问题,可能会产生物质方面的损失,也可能产生人身、精神方面的损失。对于财产损失,按照被侵权人实际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按照被侵权人所负担的医药费等费用进行赔偿。一、侵权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侵权财产性损失是指侵害权利人的财产或人身权益而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侵权财产损害的赔偿一般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标准。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民法典中专利技术侵权如何赔偿若行为人有专利技术侵权的行为,则其对于受害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
    2023-06-28
    423人看过
  • 财产侵权案件利息计算如何规定
    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对于财产侵权案件利息计算我们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因为对于侵权案件的金额和时间不好确定,所以一般的财产侵权案件是不好确定利息的,所以基本上都不支持利息。一、不当得利的财产损害赔偿对于不当得利财产损害,应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侵权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侵权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1、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4、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5、其他非财产案件
    2023-06-29
    212人看过
  • 财产侵权赔偿纠纷案由属于侵权纠纷吗?
    一、财产侵权赔偿纠纷案由属于侵权纠纷吗属于。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
    2023-05-06
    112人看过
  • 确定财物侵占案件立案的条件
    我国没有规定财物侵占罪,但是侵占公司的财产会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1、犯罪主体应是非国有企业的员工;2、主观上应是故意的,具有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故意;3、犯罪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4、将公司名下的财产归为犯罪行为人所有,例如钱,债权转移,电力等。侵占他人财物有什么立案标准一、侵占他人财物有什么立案标准1、侵占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
    2023-07-01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侵权赔偿案由如何确定,侵权赔偿案件如何确定,侵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
      关于侵权赔偿案件的回答为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
    • 如何确定涉及侵权纠纷的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涉及侵权的案件如何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的管辖规定确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垄断纠纷案件涉及侵权的,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
    • 网络侵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人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3
      网络侵权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责任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侵犯客体是以名誉、隐私、肖像人格权为主,也包括财产权。《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侵权性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2
      侵权案件不一定是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指的是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买卖、运输、租赁、借贷、保管等关引发的案件。侵权案件既可以是民事案件也能是刑事案件,而财产案件属于民事诉讼调解范围,所以侵权案件不一定是财产案件。
    •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