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变更股东的出资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7:21:23 80 人看过

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一、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吗

股东不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缴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转变为公司法人的财产已经不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不能要求有限公司返还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想退出有限公司拿回自己的出资,在法律上只有依法转让股东在有限公司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出资必须符合的要求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2、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或者使用权的手续,这里的手续是指过户手续,比如以房产出资的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转让所有权的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的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

3、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有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全部交纳出资后,必须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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