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9:02:32 487 人看过

发文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东府办〔2008〕43号

发布日期:2008-5-12

执行日期:2008-5-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颁布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地名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依照《规划》对我市地名工作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确保地名管理与我市城市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各镇(街道)要根据《规划》编制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在《规划》基础上重点突出本镇(街道)的地名命名方案、地名调整方案、门牌编制方案及地名文化保护方案的编研工作,确保《规划》在各镇(街道)得到具体落实。

三、各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由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市政府授权市地名办批准实施。

四、各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要求2010年前编制完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广东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广东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已作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向省劳动厅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广东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一九九日年十一月修订)一、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职责。二、省长、市长、县(区)长、乡(镇)长是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由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人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副市长、副县(区)长、副乡(镇)长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省长、副市长、副县(区)长、副乡(镇)长对分管战线的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下
    2023-06-09
    380人看过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展计划局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实施《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展计划局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实施《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佛府办[2003]1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发展计划局《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八月二十日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意见《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已于2003年4月2日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为切实做好贯彻执行《省实施办法》的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招标投标活动,改善建设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省实施办法》规定的招
    2023-06-07
    254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粤府办(2008)31号发布日期:2008-5-27执行日期:2008-5-27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史志办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地方志书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省人民政府规划的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第二章审查验收程序与主体第三条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分初审、复审和终审。第四条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第五条省编纂的地方志书,由承修单位组织初审、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
    2023-04-22
    198人看过
  •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东方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已经2005年9月7日东方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月十日东方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规范征地费使用管理,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一条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东方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组织实施。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调查、征地费用的测算、征地费用的收取和支付以及监督征地费的发放,并做好被征地单位及个人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做好土地确权、用地矛盾协调和监督征地费发放和被征地单位生产、生活安置工作。被征地村委会负责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国土环境资源局完成地类调查和数据测算工作、负责做好征地费
    2023-04-22
    447人看过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07〕30号发布日期:2007-4-16执行日期:2007-4-16各区县人民政府: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12号文件”是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市、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各区县要结合规划管理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二、已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区县,要依据“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城乡规划委员会进行调整和规范;未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区县,应尽快按“12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三、各区县要及时总结和上报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工作运行情况,市政府将对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04-22
    80人看过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发文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佛府办(2008)111号发布日期:2008-4-8执行日期:2008-5-1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八年四月八日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指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工艺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第三条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允许存
    2023-06-07
    500人看过
  •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东府[2003]11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东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关于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列入招投标事项的精神,我市规划新建加油站的经营资格须进行招投标。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新建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二章招标范围和前提第四条未列入《东莞市加油站发展布点规划》的加油站不得建设,凡列入《东莞市加油站发展布点规划》(20
    2023-06-07
    451人看过
  •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技能劳动者的积极性,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东营市首席技师,是指技能人才队伍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比较突出,在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第三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和动态管理的原则。第四条东营市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不超过10名,管理期限为5年。在管理期间继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选拔条件的,管理期满后可重新参加评选。第五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备案工作。市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东营市首席技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营市首席技师人选
    2023-04-22
    385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第258号令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我省现行的《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9号令)中关于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作如下调整,请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一并认真贯彻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第258号令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我省现行的《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9号令)中关于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作如下调整,请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关于失业保险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上述单位的失业人员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
    2023-06-09
    190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东莞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的管理,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东莞市建设局二○○四年五月十二日东莞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条为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Ⅰ类和Ⅱ类民用建筑工程,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Ⅰ类民用建筑工程是指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是指办公楼、商场、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等。第三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室内环境质量
    2023-06-10
    176人看过
  •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号:穗府[2008]13号发布日期:2008-4-11执行日期:2007-1-1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地税局反映。《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与适用税额标准规定》(市政府令[1997]第12号)按政府规章立法程序予以废止。广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四月十一日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的决定》(国务院令[2006]第48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分级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标准调整如下:一、土地等级及税额。二、各等级土地具体范围。(一)一级土地。天河体育中心商务区(西至体育西路、东至体育东路、北至天河北路、南至天河南一路);北京路(中山路口至大南路口之间路段);上九路、下九路。(二)二级土地。越
    2023-06-07
    414人看过
  • 潍坊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
    发布部门: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潍政发[2006]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5)1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将食品安全这项人命关天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不出大的问题。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调度检查,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政府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
    2023-06-07
    110人看过
  • 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港市新、扩建项目扶持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市政府各部门:《东港市新、扩建项目扶持政策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东港市新、扩建项目扶持政策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我市新、扩建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土地出让金扶持政策做如下规定:一、本规定的新、扩建项目指纳税在我市的新、扩建的生产加工性项目,包括产业龙头项目、高科技性项目、资源性项目和劳动密集性项目。二、对新、扩建项目采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我市收取部分实行减免及土地出让金先缴后返扶持政策。土地出让金返还基数为土地纯收益,不含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增加部分。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用于乡镇、办事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三、固定投入(土地、设备和土建等,以下同)在500万元以上的新、扩建项目按投入情况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土地出让金方面享受不同的扶持政策:固定投入
    2023-06-10
    306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府[2004]19号(东莞市人民政府2004年3月2日颁发,4月1日施行)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市政府同意《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三月二日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加大污水治理力度,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全市辖区范围内排放污水、废水的用户(使用自来水或自备水源),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均征收污水处理费。第三条对自备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且直接排入(不使用市政排水设施)海洋、江河、湖泊(具体由市环保局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界定并向社会公布,并报市物价、财政、市政部门备案)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由市环保局出具意见,报市物价
    2023-06-05
    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广东省东莞市市甲甲等的相关资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婚假天数: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晚婚假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东莞报销多少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医保保险报销比例要高的,参考以下条件。r1,连续缴纳6个月医疗保险或以上可报9.5成。r2,连续缴纳3个月或以上,不满6个月的,可报3成或6成。r具体情况因地施政不同,比例不同。r二,社保卡后发也可正常报销。但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县社保局,因为每个地方不一样。r三,大病之类报销也可报销。社保不可报销的没有分什么病,只有分什么类型的费用,例如进口药什么的之类的。这个医院在出缴费单据会表明在一张收费
    • 广东省东莞市办理异地身份证在哪里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3
      1.公民可以申请异地办理挂失和补办身份证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当事人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
    • 东莞市如何给东莞人才办入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9
      入户基本条件:申请入户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镇户口如何落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东莞南城户口迁到东城属于市内迁入,办理材料和流程如下: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报告;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 3.《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三个月内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4.申请人属已婚(或离婚)的,需提供相应的婚姻登记证件(或婚姻关系法律文书);申请人已生育小孩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