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留存收益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08:42:55 315 人看过

一、留存收益的概念

留存收益是指留存在企业中的净利润。留存在企业中的净利润按其是否指定用途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即盈余公积;二是未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即未分配利润。因此,对留存收益的核算就是对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二、盈余公积的概念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它来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积累,属于具有特定用途的留存收益。企业实现的盈利首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然后才能在出资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是公司制企业区别于非公司制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因为作为对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而言,只规定最低限度的出资额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对盈利的分配作出限制,迫使企业在向出资人支付利润之前,提取一定数额的盈余公积,以便为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积累资金,并为维护债权人权益和应付企业经营风险提供资金保证。

三、盈余公积的分类

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公司法》规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并留在企业的积累资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但当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2.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自愿提取的留存收益的一部分,是留存收益中已确定用途的积累资金,其数额应视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其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而非法律强制。

四、盈余公积的用途

公司制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有三项用途: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的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企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期限为五年),对企业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亏损,则必须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用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然后按规定办理增资手续后,可将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转作实收资本或股本。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上表现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表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一个来源。提取盈余公积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它同企业的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一样进行循环周转,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五、盈余公积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总分类科目。它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该账户贷方反映盈余公积提取的情况,借方反映提取盈余公积的使用情况;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尚未使用的盈余公积结存数。该科目应当分别按“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分别设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提取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

由于提取盈余公积的过程属于净利润的分配过程,所以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时,应按各自计算出的提取数额,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利润分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盈余公积——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盈余公积有着不同的用途,因此其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1)用于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发生的亏损,在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以后,可用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进行弥补。由于企业未弥补的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科目借方余额,因此,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先将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再通过利润分配科目弥补亏损。即用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2)用于转增股本的会计处理。企业经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增资手续后,可以将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或股本。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实际转增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应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六、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未分配利润的核算是指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它也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讲,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从数量上来说,未分配利润是期初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配的利润后的余额。该数额是一个累计结存数,它反映的是截至本年度累计的未分配利润的数额。这一数额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若该科目为借方余额,则为历年累计的未弥补亏损的数额。企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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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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