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送一的赠品坏了商家能赔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6 22:20:21 382 人看过

律师解答:

能赔。

能赔。

肯定是要负责的。

对于消费者而言,经营者“买一赠一”的促销手段是其经营行为一个整体,赠送的商品与销售的商品本质上都是商家销售的商品,只不过其表现方式不同而已。

商家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因此超市应当对赠与商品的质量负责。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家退款了还能假一赔十吗
    非常抱歉,但是由于您选择购买这些高风险商品,相应产生的任何损失以及不良影响均需由您本人自行承担。所谓“高风险商品”,实际上正是指淘宝平台判定的卖家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一旦买家发起退款申请,即可立即得到系统自动完成的退款处置,至于所购物品是否需要退还至卖家处,在此过程中淘宝平台将不再进行强制性要求,以便于买家能够充分行使退货权利。而对于这类在淘宝上的商铺而言,即使尝试与客服取得联系进行退货操作,通常情况下也很难获得有效答复,一旦遭受消费者举报,很可能迅速遭到淘宝平台的查封处理,因此确实没有必要再进行退货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2024-08-16
    229人看过
  • 一般买到坏的食品如何赔偿
    一、一般买到坏的食品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1.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他们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并可索赔价款10倍的赔偿金。2.赔偿的前提是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而不仅仅是食品的品质下降。(1)在没有构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商家通常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2)只有当形成了人身损害,消费者才能以侵权责任提起诉讼,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二、超市责任与罚则1.对于超市来说,如果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而仍然销售,那么他们将面临法律的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的相关规定:(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将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将被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3)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吊销许可证。这些罚则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防止过期
    2024-03-08
    120人看过
  • 超市奶粉“买一送一”娃娃吃赠品险喝洗衣粉
    昨天上午,涪陵区中心医院儿科病房里,黄XX抱着还差6天就要满一岁的儿子小志在输液。3天前,黄XX到一家超市给准备断奶的儿子买罐装奶粉,获赠了一小听奶粉作赠品。当晚,黄XX打开小听奶粉冲兑给儿子喝了一口后,才发现罐子里装的居然是洗衣粉!孩子拒喝大哭起来2月4日晚上7点多,黄XX独自来到住家附近的涪陵新大兴某超市广场店,给准备断奶的儿子买一听奶粉。第一次给娃儿买奶粉喂,啥子都不懂!黄XX最后花近两百元,买了一听900克装的明一牌奶粉,这是一个朋友向她推荐的奶粉品牌。这款奶粉正在搞促销,黄XX同时拿到了一小听300克装的赠品奶粉。回家之后,小两口为了取用方便,先是打开小听的罐装奶粉,按说明标示的比例,舀了一大勺奶粉,冲兑了大约120毫升奶水。黄XX把奶瓶嘴放到儿子嘴边,儿子吮吸一口后便不肯再吃。她以为孩子嫌奶水太烫,于是等到奶稍凉后又给孩子喝,儿子不高兴了,大哭起来。育儿经验有限的小两口感觉诧异
    2023-06-07
    287人看过
  • 商场“买一赠一”该不该“1+1”赔偿?
    2004年元月,某家电商场为促销商品开展了“买一赠一”活动,承诺购买商场音响、家电的,赠送一个价值500元的“扬声牌”话筒。王-江在该商场购买了一组音响,获赠一个话筒。在回家安装调试音响时,王-江发现话筒既没有商标、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也没有生产厂名和厂址,而且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随后,王-江向家电商场交涉,要求退换。但售货员以店堂告示已告知“赠送商品概不退换”为由,不予退换。王-江认为商场的行为构成欺诈,遂将家电商场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扬声牌”话筒的价格双倍赔偿1000元。法院在查明事实后,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家电商场赔偿王-江1000元。家电商场赠送的商品不符合约定是否构成欺诈,该不该双倍赔偿,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家电商场推出“买一赠一”活动,已经表明商场给予消费者商品是一种无偿的赠与,它不要求消费者付出对等的代价。因此,只要赠与的物品不存在危及
    2023-06-14
    366人看过
  • 购物袋断了系摔坏物品商家赔
    两个系的绳子不结实轻轻一扯就断了,存在质量问题。在事实面前,商家承认了自己的袋子质量不合格,经调解,同意为消费者赔偿了摔坏的物品。这是发生在一家超市的情景。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因使用了劣质手提袋把物品摔伤,经过工商部门处理,商家最终赔偿了消费者损失。12月13日,平邑县的消费者王女士到一家超市购物,购买了4瓶玻璃瓶瓶饮料和2瓶白酒,结过帐后消费者使用了商家提供的手提袋准备离开商场,刚走了没几步,手提袋的两个系突然断裂,把4瓶饮料和两瓶白瓶摔碎了,王女士认为是商家提供的袋子质量差,要求商家赔偿,而商家却说是王女士不小心造成的,双方为此争论不休,于是消费者拨打了投诉电话。平邑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出动执法人员来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查看消费者的购物袋发现,两个系的绳子不结实轻轻一扯就断了,存在质量问题。在事实面前,商家承认了自己的袋子质量不合格,经调解,同意为消费者赔偿了摔坏的物品。
    2023-06-07
    177人看过
  • 卖家赠品没送构成欺诈吗
    算,经营者承诺附送赠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附送赠品的承诺是达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内容,因此也就合法有效。如果消费者为此承诺而购买商品后却迟迟不能如约拿到赠品,那么可向提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2024-05-13
    15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最好约定赠送面积
    购房置业是大事,购房过程中的任何细节都应该以书面合同的方式约定,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包括开发商许诺的赠送面积也应该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严格来讲,赠送面积一般情况下表现为公用面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赠送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商品房买卖赠送面积纠纷马女士:最近看中一套房,70多平方米的房子赠送面积10多平方米。但这种赠送面积在房产证上是没有登记的,日后会不会出现什么纠纷?省城律师李月锋:开发商多以承诺赠送露台、车库、阁楼或庭院作为促销手段来吸引购房者。但消费者很少在购买此类商品房时,要求开发商把上述赠送部分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加以明确。赠送面积一般情况下表现为公用面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赠送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消费者最佳的应对之策就是以书面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并要求附图。只有这样才会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出现,或是在权利受到侵害
    2023-06-10
    87人看过
  • 买一赠一和无偿赠送涉税处理有什么不同
    买一赠一是在一个销售过程中同时发生的销售和赠送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折扣销售,对于销售额的确定,强调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否则赠品应按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对于如何判断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明确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无偿赠送则是一项独立的行为,对此应进行视同销
    2023-05-04
    151人看过
  • 商品房赠送面积可以干吗
    针对开发商赠予额外面积这一行为是否合法,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情况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中,许多开发商为了推动楼房的销售业绩,会给予各种形式的房屋优惠政策,而将额外面积赠送给购房者则是其中的一种优惠措施。基于此,从法律层面来说,开发商赠予额外面积并不会被视为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4-04-28
    465人看过
  • 买了一个电动车总是坏能退吗
    一、买了一个电动车总是坏能退吗如果电瓶车有质量问题,没有使用,可以和销售商协商退车。若销售商不给退车,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二、如何判断欺诈消费者行为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
    2023-06-07
    465人看过
  • 商家赠品致人受伤要赔偿吗
    案情简介:2014年5月,裴-女士在某超市购物满998元后,免费领取了一个电水壶。但裴-女士在使用该电水壶的过程中,因水壶表面漏电将裴-女士击伤。裴-女士要求该超市赔偿其医疗费3500元。超市以是赠品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裴-女士遂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超市赔偿其3500元损失。仲裁结果:裁决超市赔偿裴-女士损失3500元。裴-女士与超市之间的法律关系为赠与民法典律关系,但本案中的赠与并非是无偿的,而是裴-女士以购买较大价值的商品为条件获得了超市的赠品,其实质是附条件或附义务的赠与。超市在附义务范围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裴-女士可以向该超市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律师提示: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附义务的赠与时,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本案中,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裴-女士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
    2023-02-12
    66人看过
  • 买了台电脑商家配置全给我换了能申请假一赔三吗
    一、买了台电脑商家配置全给我换了能申请假一赔三吗若您发现机器配置及其介绍与现实有所出入,您有权选择向商家申请退款并获得等额赔偿。如问题严重性达到虚假宣传的程度,您还可运用欺诈手段向商家提出“假一罚三”的索赔请求。请注意,网络购物的7日无理由退货政策并不适用于此种情况,因此在协商未果后,建议您迅速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12315投诉了商家商家关门跑了可以报警吗如果您遭受美容院的欺诈行为,您可考虑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美容院作为商业经营场所,无疑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管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若美容院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机关将有
    2024-04-07
    87人看过
  • 买一赠一侵犯了知情权可以要求赔偿吗
    《产品质量法》第39条规定了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还规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不具备使用性能的,应予修理、更换、退赔。商场“赠送”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既是一种违约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在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可能告知销售人员按照实际情况或商品包装上标明的内容向消费者介绍商品,但这并不排除经营者违反《广告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1)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案件当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应当打击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上述规定所称的法律、法规,是指内容涉及了对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知情权的违
    2023-07-21
    455人看过
  • 买了一个商品不摘除商标再加一个商标侵权吗?
    买了一个商品不摘除商标再加一个商标构成侵权行为,即便是通过合法手段购买下商标使用权,这种行为也属于不合法的。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进行商标购买完成之后,买来的商标是可以直接使用的。商标进行重新加工,属于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要想使用重新加工的商标,可以进行重新申请,不过有可能会面临相似的风险。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
    2023-06-17
    3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买一送一时,商家对赠品质量要不要负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只要是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无论是收费的销售还是以赠送形式表现出来的销售,经营者均承担商品质量的保障义务。同时,法律规定,经营者为广告、促销目的无条件提供的赠品,因赠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赠品用一次就坏能向商店索赔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和《》的法律要求,商场的赠品也必须是正规产品,商家提供的赠品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重作以及其他应当承担的。赠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买一送一”的“赠品”瑕疵能要求更换或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可以的。赠与成立的前提必须是无偿。商家对你的赠与却是附条件的,你只有购买相关商品后,才可能获得“赠品”。因此,商家所赠送的物品不属于“赠品”,应视为商品。因商家未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赠品,故应进行更换或赔偿。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
    • 买一送一商品会负责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1
      只要是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无论是收费的销售还是以赠送形式表现出来的销售,经营者均承担商品质量的保障义务。同时,法律规定,经营者为广告、促销目的无条件提供的赠品,因赠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赠送赠品,顾客使用不当,赠品伤人,商家是否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
      促销品的质量好坏会影响消费者对主售产品的评价。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肯定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但是否需要赔偿,可以看赠品的价值高低。在界定的确是赠品的质量问题时,最好的办法是给客户更换一个,并做好解释工作,维护好客户也是在赢得客户对品牌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