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妻子的居留权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53:09 275 人看过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和使用权。婚后,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妻子拥有相同的居住权。首先,居住权的主体是一个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比如出租人的房子。第三,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对房屋的使用应当限于居住目的。第四,居留权的取得应具有法律依据或相关合同。第五,居留权的取得应当登记,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第二,居住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设定:

首先,居住权可以根据合同取得。例如,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取得租赁房屋的居住权。二是依法直接取得居住权。未成年子女有权住在父母家里。三是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留权。房屋所有人可以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居住权是通过取得时效程序取得的。第三,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房屋使用权应限于居住目的。二是房屋使用权属于乙方。第三,居民有权为居住目的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保养。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第四,居住权的义务主要包括:一是居住期间居住权有保管房屋的义务。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对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者其他负担。三是居住权应当承担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维护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第四,居住权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第五,居住权人有义务在居住期满时归还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遗嘱相关文章
  • 夫妻分居三年后,是否有离婚的权利?
    夫妻分居三年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那么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方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值得注意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才适用。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离婚夫妻孩子一般归谁民法典离婚夫妻孩子一般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判。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在两岁之前对母亲的依赖是非常大的,由此可知,法院判决的重要因素为孩子的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
    2023-07-01
    396人看过
  • 什么是妻子的生育权
    ——什么是“生育权”?孩子是联系家庭的纽带,但是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也有一部分人不愿意要孩子,夫妻之间也常常为此而发生纠纷。1999年,35岁的何先生和25岁的吕小姐通过报纸征婚方式相识。不到一年,双方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夫妻生活美满,惟一美中不足的是吕小姐不想要孩子。2000年5月,吕小姐怀孕,当她决定堕胎时,遭到了丈夫何先生的强烈反对。何先生对其进行了多次劝说,均遭到了吕小姐的拒绝。此后没几天,吕小姐即自行到医院堕胎。何先生得知后,认为妻子的堕胎行为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侵犯了他的“生育权”,据此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这个案例中,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妻子堕胎一定要经过丈夫的同意吗?◆什么是生育权?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就是说生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生育权从根本上讲是指一个人有权决定生育,也有权决定不生育;以及有权决定自己什么时候生育。但是生育权的行使有两个前提:一是不能违反国家
    2023-05-05
    202人看过
  • 丈夫和前妻的房子是否会影响再婚妻的居住权?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把房子过户给前妻需要什么手续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
    2023-07-04
    78人看过
  • 离婚夫妻的子女是否有权选择居住地?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夫妻一人一个孩子。但是,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法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也就意味着哪一方能够说服法官,那么法官最终的判决就会倾向于哪一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跟母亲生活。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根据实际情况随父方或母方生活。离婚离不了两个孩子怎么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
    2023-07-01
    446人看过
  • 离婚后妻子和男性同居是否犯法?
    如果在婚姻期间女方与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属于重婚行为,可构成重婚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女人还没离婚就和别的男人好了没有离婚,说明双方的关系还是属于婚内,那在婚内和别的异性好上了。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是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有可能涉嫌的两个刑事犯罪罪名。第一个是重婚罪。重婚罪有两个表现方式。第一个表现方式叫法律上的重婚,自己领过结婚证了,在外面和别的其他异性又领取了结婚证,那这种行为构成了法律上的重婚。第二个表现方式是事实上的重婚。自己领过结婚证,在外面和别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这种和别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公然挑战了中国的一夫一妻制度。所以说这种行为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
    2023-07-04
    333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子居住权归谁
    一、夫妻离婚房子居住权归谁房子居住权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1、共同产权:若房产系双方共同购置或由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均对该房产持有共有产权。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分割、出售等途径处置房屋。若未能达成一致,可能需向法院请求财产分割。2、单方产权:若房产系当事人在婚前购置,婚后未发生财产转移,那么此房产应属当事人所有。要是房产系婚后夫妻一方单独购置,另一方在融资方面提供了帮助,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可能会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3、分割产权:若房产归属于一方,但另一方对房产产生过贡献或需要照看未成年子女,那么可协商对产权进行分割。这意味着,一方可以选择继续居住并承担房贷,而另一方则能获得该房产的一部分产权或者补充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
    2024-01-29
    151人看过
  • 丈夫去世后妻子有居住权吗
    一、丈夫去世后妻子有居住权吗?没有。妻子不可以继承丈夫死后的居住权,因为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但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的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咨询居住权问题的
    2024-02-09
    261人看过
  • 民法典夫妻的房子妻子有居住权吗
    一、民法典夫妻的房子妻子有居住权吗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就有权居住,且女方也拥有房子支配权、产权。若房屋所有权是婚前财产或者是亲属赠与归男方所有,男方有权决定女方是否可以入住。否则,房屋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双方都享有房屋的居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居住权具体是指哪些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
    2023-06-19
    120人看过
  • 妻子决定离婚后,丈夫的反应是什么?
    妻子提出离婚后老公要和好的处理方式为:一、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还有和好机会的;二、一般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想离,并且没有离婚的法定事由的,一般不会判离。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别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我出轨了老公要和我离婚怎么办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财产。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为一人的一半。同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采用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
    2023-07-07
    34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房子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后房子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后房子分割的原则如下: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二、房子有贷款离婚应该怎么分房子有贷款离婚可以这样分:1.一方婚
    2023-06-15
    135人看过
  • 居留证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居留证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的凭证,或者说是获得在中国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分为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2024-04-22
    138人看过
  • 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是什么
    一、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是什么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一)双方饱受相思之苦,容易引发不满;(二)因生理或心理的需要,为第三者提供机会;(三)容易产生互相猜疑,不信任,影响夫妻感情。(四)最终离婚。二、夫妻长期分居的原因夫妻长期分居的原因,可能是因工作、学习、感情等主客观原因,不能或不愿意经常在一起共同生活。(一)客观原因1、因为工作原因使得夫妻长期两地分居;2、因求学的原因使得夫妻长期两地分居;3、其他的客观原因;如一方犯了刑事犯罪或子女求学一方需要照顾等。(二)主观原因1、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冷战而分居;2、因为第三者的原因使夫妻分居。三、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分居可以表现为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分房居住;也可以表现为,双方完全在不同的两个地点居住。对于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应当注
    2023-04-27
    237人看过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怎么确定的?
    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的精神,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从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且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
    2023-08-04
    19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夫妻拥有居住权离婚后怎么分房子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
    2023-03-11
    14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遗嘱
    词条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立遗嘱
    相关咨询
    • 父母的房子是女儿的婚后他有没有居留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6
      后,女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
    • 夫妻离婚后,房子是给孩子的,对居住权的问题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9
      夫妻离婚后,房子是给孩子的,父母均有居住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丈夫的婚前财产,婚后妻子有居住权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6
      结婚后享有居住权。如果离婚后没有房屋居住,你可以要求对方在住房方面予以支持,但居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 夫妻离婚后居住权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4
      夫妻离婚后的居住权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什么法律规定离婚时妻子有居住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离婚后配偶是否有居住权要看房产的产权归属具体分析。拥有房屋产权就可以在房屋内居住,或者因房屋产权人设立居住权也可以居住在房屋内。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