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陈述的证据如何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4:31:38 406 人看过

1、被害人陈述的收集规则

人民法院审查被害人的陈述,首先应当审查这些证据的收集是否遵循了一定的规则,主要是:

(1)对被害人陈述来讲是公、检、法三机关收集证据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对于被害人向上述三机关进行控告时都应接受。无论是口头或书面的都应接受,不允许推脱不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到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对于接受口头控告、检举的人,应制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检举人签名或盖章。

(2)对于被害人所提出的控告,接受控告的人员应告知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被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对其报案和控告是其拥有的权利。鼓励被害人针对案件情况做出陈述,但必须是客观的,真实的,不得夸大与缩小,更不得捏造、伪造证据陷害他人。在此,诬告与错告是有本质区别的。

(3)是否遵循了严禁以威逼、利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的规则,是否保证了被害人客观的充分的陈述条件。这是收集刑事诉讼证据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结合被害人陈述的特点,在收集时应注意既不能利用被害人主动控告、急于惩罚犯罪的心理对其进行诱导,也不能在被害人对诉讼持消极被动态度,不愿积极配合时而急于求成,对他恨铁不成钢,施加压力,从他嘴里硬掏材料。

(4)询问被害人是否遵循了应分别进行的规则。这一规则与收集证人证言相同,当一案有数个被害人时,应分别地进行询问,以免他们互相统一口径,人为地形成异口同声。询问的地点,既可以在被害人住处或单位,也可以在司法机关。有的案件在审判之前或不应公开审理的,还要注意为被害人保密。例如,前些年就有报载,某强奸案在审理阶段审判人员三番五次乘摩托车到其住处取证询问,弄得街巷邻居议论纷纷,被害人为顾全面子,索性否认了原控告的事实,这样的教训必须汲取。在开庭审理时,如有的被害人确实有正当理由不愿出庭作证,亦不可勉为其难,可用宣读他的陈述笔录或放他的录音资料代替。

(5)是否遵循了征得本人同意非强制的规则。为了确定被害人的身体特征,伤势或生理状态,可以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但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不得强制进行。这一规则也适用于被告人,但对被告人有强制性。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之所以要坚持自愿原则,是因为他已经遭受了犯罪侵害,身心受到摧残,不应在由人身检查而增强其受辱感。如强行检查,有时会引起意外事件,导致被害人反抗或自杀等严重后果。尤其对妇女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鉴定更要特别慎重,严格依法进行。

(6)是否遵循了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充分行使的规则。被害人除有控诉权外,对不予起诉的决定有申诉权;在法庭审理中还有向被告人、证人发问和参加辩论的权利、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在收集被害人陈述时,应当保障被害人这些权利的充分行使,不得剥夺或限制。但是,也应防止被害人滥用这些权利无理取闹,胁迫司法机关满足其不合理的要求。对被害人的要求,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决不无原则迁就,又要耐心地引导教育搞好善后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从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来看,即所发生的事实是否为被害人亲眼目睹、听到的或直接感受到的,如果是被害人亲眼目睹或直接感受,应查明被害人当时神志状态是否能够清楚、正确的表达,能否明了是侵害人所为;如果被害人听到的,即应当查清所传来的是否与此案有相关联,是否真实、合法。在此种情况下最好将原先叙述的人能够作为一个证人出现在法庭上陈述所发生的一切,将此证言与其它一些证据相互印证,能够更有助于增强其证据的可信度与证明力。

3、对于被害人所陈述的整体内容结构来看,前后是否一致,有无出现前言不达后语,是否有其相互矛盾之处,对所陈述的犯罪时间、地点、情节、目的、手段及其它特征,是否一致,是否有违悖逻辑、有悖情理的地方,当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辩解有重大出入,又缺乏证人证言和物证等证据时(有些强奸、盗窃抢劫案就是这样),首先应进一步收集其他证据进行核实,如因时过境迁确实无法收集其他证据,则可细致地分析被害人陈述的情节有无矛盾,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能否自圆其说,还应考虑在当地的具体环境中,何者较为合情合理。由于这两种证据各执一端,不可草率从事,主观臆断地作出根据不足的判决。否则,就会造成罚不当罪或罪不当罚的错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被害人陈述相关文章
  • 我国的被害人陈述属于什么证据?
    是直接证据。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的诉讼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当然,由于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其陈述大多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是最常见的直接证据。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是证明有罪的直接证据,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罪的证据是证明无罪的直接证据。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如能够指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人的证言,以及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场人员所作的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
    2023-04-18
    175人看过
  •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证据。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1、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的诉讼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当然,由于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其陈述大多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是最常见的直接证据。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是证明有罪的直接证据,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罪的证据是证明无罪的直接证据。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如能够指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人的证言,以及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场人员所作的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
    2023-03-29
    446人看过
  • 审查被害人陈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被害人陈述,是指被害人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以及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叙述。必须注意的是,被害人不仅仅限于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被害人,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因而,被害人陈述也包含单位被害人的陈述。被害单位的陈述是由单位的法人代表以被害单位名义作出的,这种陈述具有综合性、间接性的特点,因为它是由法定代表人因职务关系而了解本单位被犯罪侵害的情况,常是经过单位大量调查研究并在汇总整理的基础上提供的。司法人员对被害人陈述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其真伪,确定它们是否与案件事关有关联以及证明力的强弱.并在此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对被害人的陈述,只有经过审查判断,确定其真实可靠以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审查被害人陈述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审查被害人的思想品德与平时表现;2.审查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3.审查被害人是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提出检举、控告的;4.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是
    2023-06-11
    153人看过
  • 被害人陈述内容该如何构思
    一、被害人陈述内容该如何构思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应当包括:被害人以及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是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刑事案件中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刑事案件中只有口供不可以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三、被害人的证言是否是证据被害人的陈述算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
    2023-12-13
    271人看过
  • 被害人陈述应该如何认证其真实性
    人民法院审查被害人的陈述,首先应当审查这些证据的收集是否遵循了一定的规则,主要是:(1)对被害人陈述来讲是公、检、法三机关收集证据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对于被害人向上述三机关进行控告时都应接受。无论是口头或书面的都应接受,不允许推脱不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到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对于接受口头控告、检举的人,应制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检举人签名或盖章。(2)对于被害人所提出的控告,接受控告的人员应告知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被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其报案和控告是其拥有的权利。鼓励被害人针对案件情况做出陈述,但必须是客观的,真实的,不得夸大与缩小,更不得捏造、伪造证据陷害他人。在此,诬告与错告是有本质区别的。(3)是否遵循了严禁以威逼、利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的规则,是否保证了被害人客观的充分的陈述条件。这是
    2023-04-21
    191人看过
  • 被害人陈述的权威性
    被害人陈述
    作为诉讼证据,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犯罪行为的揭发、证实与控告;二是对案件发生前后有关情况的陈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可能超出上述范围,例如,被害人提出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等等,这些内容则属于诉讼请求,不属于诉讼证据。被害人陈述的法律效力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中国、俄罗斯等国立法把被害人陈述列为刑事诉讼的一种独立证据。联邦等则将被害人陈述视为证人证言,对两者未作区分。在一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中,如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往往主要是依据被害人的陈述。被害人的陈述作为一种直接证据,其证据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法上的一种独立证据,是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主要依据。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承受者,一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经过、体貌特征和自己的受害情况、时间、地点、经过等具体的案件
    2023-07-04
    467人看过
  • 刑事被害人有哪些,如何界定被害人陈述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才会出现被害人,这主要是指由于犯罪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此时可以依法要求对方作出对应的赔偿。但是,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被害人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刑事被害人有哪些种类(一)无辜型被害人。无辜型被害人完全是犯罪行为的牺牲品,他们对于犯罪行为的发生不具有任何责任或可责性。他们之所以成为被害人,一般出于纯粹偶然的原因或身处被动、无力抵抗的状态。(二)诱发型被害人。被害人在一定情况下由于自己的某种过错或不良心理,会诱发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被害人自身对于被害事实的形成存在着程度不一的过错,有的甚至还有思想、品质、道德等方面的责任。(三)参与型被害人。被害人自身也参与到相关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之中,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后来又被其他犯罪人侵害,成为被害人。这样的被害人就是参与型被害人。此种类型的被害人在许多情况下,自己同时也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
    2024-03-15
    31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陈述是直接证据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陈述是不是直接证据?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的诉讼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当然,由于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其陈述大多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是最常见的直接证据。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是证明有罪的直接证据,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罪的证据是证明无罪的直接证据。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如能够指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人的证言,以及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场人员所作的关
    2023-04-16
    187人看过
  • 被害人陈述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被害人才陈述的罪名无法定罪。被害人陈述是证据的一种,但它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同时,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要分开,二者有区别。
    2024-09-26
    498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民事诉讼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在起诉中阐述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在答辩状中所提供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就是诉讼当事人围绕诉讼标的所陈述的基本事实。法庭调查时,对案件的实体审理,也是从当事人陈述开始。因此,审判人员,应给当事人以客观地充分陈述的机会,以便于他们说明一切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查明案件真相。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彼此间的事实陈述的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进行询问,以便揭示出现矛盾的原因,判明孰真孰假。对于任何一方的陈述,都要认真的听取,审慎地分析,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更不能感情用事对不适合自己品味的陈述随便加以制止。审查判断当事人陈述,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认真查对。首先审查当事人是在什么情况下陈述的。其陈述的动机与目的是什么,对于当事人在审理中作出的承认,仍要审查。因为,尽管一方承认他方提出的不利己的事实或诉讼请求,在一般情况下较为可靠,但是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况,
    2023-06-06
    162人看过
  •  伪证罪与被害人陈述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了伪证罪,该罪行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被害人的虚假陈述并不属于伪证罪的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中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故意作出虚假证明、鉴定、记录或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而被害人虚假陈述并不属于伪证罪的主体。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因此被害人陈述不构成伪证罪的主体。 【刑法知识】伪证罪的主体是哪些人?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拒绝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伪证罪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种:1. 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如果伪证罪发生,则是指伪证人作伪证的行为。2. 鉴定人:在刑事诉讼
    2023-08-27
    127人看过
  • 被害人陈述是否能够作为直接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是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形式案件中出示的证据是决定当事人是否有罪的重要的依据,证据包括的形式多样,不仅仅被害人的陈述就能作为定罪的依据,还需要物证和书证,或者一些电子资料等证据作为判断的依据。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的诉讼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当然,由于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其陈述大多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是最常见的直接证据。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4-09-13
    362人看过
  • 被害人供述与被害人陈述的区别是什么?
    一、被害人供述与被害人陈述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陈述主体不同被害人陈述主体是被害人,即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被告人供述主体是被告,即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2、二者陈述内容不同被害人陈述内容是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其陈述与案件有直接关系。被告人供述内容包括承认自己犯了罪,并供述其犯罪的具体情节。用口语供述叫口供,用书面供述叫笔供。3、二者作用不同因被害人直接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往往对犯罪情况有较多的了解,其陈述对揭露犯罪、查获犯罪人、认定案情有重要作用。被告人供述如能从实且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对查明案情真相有重要作用,是证据的一种。二、被害人陈述的法律效力1、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法上的一种独立证据,是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主要依据。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承受者,一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经过、体貌特征和自己的受害情况、时间、地点、经过等具体的案件事实有比较清楚的了
    2023-06-19
    120人看过
  • 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证据的效力如何?
    在刑事诉讼中却不同,证人证言往往能发挥重大的证据效力,审判者很少怀疑国民的素质,当然,刑法中对作伪证的惩罚力度也大,此种信任,是建立在刑法的威慑之上。这样一来,同一个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证言可能被采信,而在民事诉讼中的证言却很可能不被采信。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某人能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却很难证明民事事实的发生,仅是因为其作伪证的代价不同,审判者即想当然地将他在民事诉讼中的证言排除在可信证据之外。显然,问题出在刑法关于伪证罪的规定上,它将伪证罪局限于在刑事诉讼中,而将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伪证行为排除在外,而这种排除确实是荒谬绝伦,因为所有的诉讼都是为了实现实体法的价值,都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在任何诉讼中作伪证,听说医疗事故案例。都是蔑视法律,危害了司法公正,都应该受到严惩。而我们竟然放纵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给民事司法审判带来不小的困难(刑法中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要求情节严重,因此,
    2023-08-17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害人陈述是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指的是被害人由于被侵害而作为当事人,就有关案件事实所做的陈述。被害人陈述包括受害人的伤情、被害人的目击证言、被害人的直接被害陈述和间接被害陈述等。被害人陈述的特点是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对犯罪行为事... 更多>

    #被害人陈述
    相关咨询
    • 被害人陈述哪些可作为证据,被害人陈述的特征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被害人陈述哪些可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规定(第70条)。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与证人不同。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是自诉人,享有当事人的权利,负有当事人的义务。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也享有证人所没有的一些权利,如在审判中经审判长A,可向被告人发问,参加法庭辩论等。作为诉讼证据,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犯罪行为的揭发、证实与控告;二是对案件发生
    • 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对被害人陈述如何认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电子邮件有可靠的电子签名,则该电子邮件的效力相当于元件;目前在中国,电子签名应用比较少,若没有电子签名则如何证明其真实性: 1、向法庭提交打印稿,交对方确认; 2、对方不予确认,则应与电脑中源文件核实; 3、若电脑携带不便,可以事先用公正方式予以核实;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为保证邮件的真实可靠,最好使用邮件服务商的邮件服务器中保留的邮件,可信性更大;2、需要有证据证明该邮件地
    • 被害人陈述是不是直接证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11
      是直接证据。 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 其一,当事人的陈述。 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的诉讼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当然,由于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其陈
    • 被害人陈述, 还需要其他证据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被害人陈诉,只是证据的一个方面,要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还需要其他证据,强奸属公诉案件,建议报警,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调查取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
    • 被害人陈述与证人陈述不一致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