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清偿债务可否执行其他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8:51:22 409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的一个分支机构已无财产法院能否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规定,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可以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当企业熬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但该企业法人尚有其他分支机构的,应当责令该企业法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可以首先执行的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企业法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在查实的基础上可以执行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但执行时,应先执行未被承包或租赁的分支机构的财产,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取得收益应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房屋拍卖后仍未还清债务,能否继续申请执行其他财产?
    房子拍卖后没还清债务可以申请继续执行其它财产。1、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执行其他财产;2、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待被告有了新的财产,或者债权人发现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可以再申请重新启动强制执行。房子拍卖后原租户怎么处理房子拍卖后原租户可以继续按照之前的租赁合同履行。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出租在前抵押在后的,拍卖出租的房屋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是抵押在前出租在后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受让人。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房屋交易遵循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或转让给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
    2023-07-20
    352人看过
  • 债务清偿完毕可否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一、债务清偿完毕可否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规定按出资比例分担债务的,应将其所剩债务按出资比例分成若干份额,各合伙人按其比例所分担的份额以自己的在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财产偿付债务;如果合伙协议规定有其他亏损分担办法的,可按规定的办法执行。1、法人合伙企业,各法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不论何种主体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各合伙人都需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二、债权人是否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偿债个人债务纠纷,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
    2024-01-22
    336人看过
  •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债务如何清偿?
    在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本身财力范围内的债务,它本身就可以承担。这是通过国内司法途径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只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本身财力不足以清偿债务,才需向外国公司索债。这样,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就需要相应外国的司法协助。当然,也可以直接向该外国的法院提起诉讼。为了避免出现空壳分公司,公司法对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如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责任该分支机构的代表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拔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
    2023-06-09
    239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执行财产清偿债务
    不可以。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死亡人的债权人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
    2023-06-13
    401人看过
  • 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什么财务制度
    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分支行财务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由商业银行提出申请。设立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须报主管银监会批准,在境内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定,由商业银行总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自行决定;2、对分支机构拨付资金的限制。商业银行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所拨付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3、申请文件。设立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的申请人须向主管银监会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书,申请人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方针和计划,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4、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商业银行根据业务
    2023-08-12
    213人看过
  • 能否执行公司财产用于股东债务清偿?
    股权强制执行时能否执行公司财产用于股东债务清偿?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执行公司财产用于清偿股东债务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常将股东所入股的公司裁定变更为被执行人或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交出被执行人的出资财产。因不当的执行工作给公司运转造成不利,也损害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没有明确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区别,即物权与股权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的其中两个特征是: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与股东个人相分离的法人人格。可以明确地说,公司股东的出资和这种出资投入所形成的公司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股东的出资是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股东一旦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就丧失了其所有权,而取得相应的股权。公司拥有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的所有权。公司资产既非某一股东的个人财产,也非全体股东的共有财产,而是公司自身的财产。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只能由公司独立行使
    2023-06-05
    223人看过
  • 执行清偿部分债务顺序
    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一、抵押权的实现顺序(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四)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优先受偿。(五)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的清偿顺序(六)与其他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1、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2、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二、顺位抵押规定是什么?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抵押人所
    2023-03-06
    244人看过
  • 财产提前保全后其他债权人还能否执行
    财产在诉前保全的,多个债权人同时申请执行保全财产时,如果有物权担保的,优先执行担保债权。如果没有担保债权的,申请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93.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2023-05-01
    398人看过
  • 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哪些财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清算财产
    (一)清算开始之日起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全部财产,包括其股东的出资及其他权益、其全资子公司的财产和其投资入股的股份;(二)清算期间被撤销的金融机构依法取得的财产;(三)被撤销的金融机构的其他财产。撤销决定生效之日前,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恶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由此转移和变相转移的财产由清算组负责追回,并入清算财产。清算期间,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一)保管、清理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确认债权;(三)处理与清算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有关的未了结业务;(四)清理债权、债务,催收债权,处置资产;(五)制作清算方案,按照经批准的清算方案清偿债务;(六)清缴所欠税款;(七)处理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八)代表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参加诉讼、仲裁活动;(九)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对金融机构被撤销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法律
    2024-05-17
    182人看过
  • 债务人已亡其财产可作偿债
    亲人已逝,债务犹在。债权人陈先生将死者蒋某的妻儿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对方为了逃债,说要放弃继承。可是在继承了房产后,又说死者没有产权份额。在事实面前,死者亲属的辩称不攻自破。目前,上海闵行区法院作出蒋某的妻儿父母以两套房产现有价值六分之一的份额为限,归还陈先生借款75万元的一审判决。陈先生与蒋某是生意上的朋友。蒋某为了周转资金,陆陆续续向陈先生借款。令陈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蒋某因病,在欠了一屁股债的情况下,于2008年秋天死亡。为此,陈先生在获悉蒋某有遗产的情况下,将其妻儿父母一同诉至法庭,要求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归还借款。蒋某的4个亲属表示放弃遗产继承。于是,法官指定蒋某的儿子为遗产执行人,并作出由蒋某儿子以蒋某遗产范围为限向陈先生归还借款的判决。鉴于对方放弃遗产的表示,陈先生虽然申请了执行,但对真正实现债权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然而,让陈先生感到兴奋的是,他发现了蒋某亲属获得闵行两套产权
    2023-06-05
    376人看过
  • 抵押可否执行担保人与其他人的财产实
    能执行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人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抵押担保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一、本人有贷款还能做担保人吗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1、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2、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二、工商银行贷款怎么贷工行贷款流程:借款人应填写《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银行证明材料:借款人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贷款担保人营业执照、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以及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银行应审查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买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借款人应当将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保险单或者证券交银行保管。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三、债权人能否免除担保人责任债权人能免除担保人责任。担保
    2023-04-06
    224人看过
  • 个人可否进行共有财产债务执行?
    个人债务能执行共有财产,但夫妻一方的侵权债务为个人违法行为所欠债务,此债务应当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婚前债务婚后是个人偿还还是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二、女方婚前贷款,离婚后,女方还要偿还吗?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3-06-29
    184人看过
  • 债务人无其它财产还款能否执行其住房公积金
    问:张某曾向我借款20万元,因未能按期返还本息,我已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我本息。但由于张某没有财产还款,请问,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能否执行其住房公积金呢?律师解答: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性质,是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管理下的职工个人专项资金,属于社会保障基金,具有强制性和福利性,是职工法定的社会保障权利。基于住房公积金的上述法律性质,对人民法院能否执行住房公积金用于清偿债务,在各地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对此问题的答复中,承诺将对能否执行公积金以及如何确定执行范围适时出台规范性意见。
    2023-05-05
    51人看过
  • 债务清偿后财产如何分配
    公司剩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律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按照股东在公司的出资比例分配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一般是公司股东自益权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项,是公司股东最基本的权利。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我国企业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最高还欠能力为其注册资本额。如企业实际资本额等于注册资本时,企业实收资本就是最髙还欠责任,如实收资本额尚不足注册资本,现有资本又不足偿付偾务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各方要补足各自认缴额,使实收资本达到注册资本,以清偿债务。简单的进行一个排列顺序吧!公司债务清偿顺序: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
    2023-07-01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由于法人不能清偿债务或者由其分支机构执行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5
      可以执行。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企业法人的组成部分。不管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如何,分支机构既然享有经营企业法人的资产,运用企业法人的借贷资金,就有义务偿还企业法人所欠的债务。
    • 企业其他分支机构的办公财产还能执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此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企业法人分支结构的财产属于企业法人的财产。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可以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当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但企业法人尚有其他分支机构的,应当责令企业法人向法院提供可以首先执行的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企业法人拒不提供的,法院在查实的基础上可以执行其他分支
    •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务时,其他债权人可否要求其他股东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如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务,则应当依据《执行规定》第90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 你院〔1990〕经执字第20号“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据来文看,本案被执行人本溪化工塑料总厂(下称“总厂”)的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在案件执行期间与案件审理期间相比,尽管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总厂与其分支机构的关系及各自的性质并未改变,总厂
    • 企业法人的一个分支机构已无财产法院能否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的一个分支机构已无财产法院能否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规定,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可以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当企业熬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但该企业法人尚有其他分支机构的,应当责令该企业法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可以首先执行的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企业法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在查实的基础上可以执行其他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