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自理条款的有效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0:55:45 414 人看过

“工伤自理”条款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如果单位在签订的协议中“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亦承担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劳动者应拒签订有这类条款的合同。如果已签,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确认这种条款无效。

工伤免责条款是怎样的?

由于工伤免责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排除劳动者的工伤受偿权利,所以无效。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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