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51:13 116 人看过

医疗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此时行为人构成医疗事故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中国有不知的医疗事故罪吗?

医疗事故罪并非只在中国有规定,国外也是有的。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护士输错液造成伤害该负什么责任?

护士代表的是院方。如果造成什么后果,为医疗过错,院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护士的责任由院方来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误诊需要赔偿医疗费用吗?

医院误诊需要承担责任,患者可以要求医院赔偿,赔偿问题,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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