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在什么时候可以抽回股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5 23:22:19 146 人看过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在什么时候可以抽回股本

各国的公司法均明文规定,认购股份的股东不得在途中撤回全部投资当做股市退出,以保障公司资产的完整及运营过程的连续不断性,同时亦保护了所有认购者即股东的权益。

股本的不可返回特性是公司治理体制的核心特点之一。

股本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物质支柱,代表着公司的构建、存活以及扩展的各种必需物资,并且是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债权人最低程度的担保数额,更是衡量公司信誉等级的标准,因而,股本对于公司的稳定乃至未来发展至为关键。

然而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实名认购者以及发起人均有权收回其注入的股本金:

未能按照约定时间筹集够了股份数;发起方并未按时召集创始会员大会;以及创始会员大会做出决定否定成立公司。

在此三种特定场景之下,公司创设行动失效,公司无法成功建立。

由于创建主体资格的消失无踪,被事先认购的股份不再具有任何价值,发起人和认购者自然有权力撤回原本的股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员工有补偿。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

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在什么时候可以抽回股本”,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设立股份
    2023-07-16
    43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2、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3、发起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4、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相关文件;5、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符合法定条件,予以批准;6、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7、发起人在发行股份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8、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中国《公司法》第92条第2款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
    2023-02-22
    382人看过
  • 公司成立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何时可以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后一年内不能转让;如果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交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23-07-06
    19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协议样本/范本(股份有限公司
    立合并协议公司:甲股份有限公司乙股份有限公司兹为强化公司组织,经共同洽商同意合并经营,特订立合并协议条款如下:一、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存续公司,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解散公可。二、甲乙双方经洽商同意除甲方原投资乙方XXX股,按乙方XXXX年X月X日结算净值折算收回外,其余股份均愿以持有乙方股份每2股折换甲方普遍股股票1股,但不得超过双方公司的净值(双方股份每股面额均为10元),其折算不足1股部分,由甲方职工福利委员会按面额以现金承购之。三、甲方截至XX年X月X日止已发行的普遍股XXX股,与乙方合并案内应增发的普遍股XXX股,于合并完成后的已发行股份合计为普通股XXX股。因合并增加发行的普遍股除,不得享受甲方XX年度盈余及资本公积的分配,并不得于XXXX年X月X日以前自由转让外,其余权利义务与甲方原股份相同,并自xXXX年度起与其余股份同享盈余分配。四、本协议所定的双方
    2023-06-09
    17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股权有限公司股份怎么区分
    所有权是所有者所拥有的与所有比例相应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股东的地位,公司可以主张的权利是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一般而言,公司是资合而成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无关紧要,因而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的计量单位。把公司的资本分配给股票,发行的股票是资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的区别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同时对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辅以一定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2023-08-18
    66人看过
  •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时候认缴制吗?
    股份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也是认缴制,募集设立是实收资本。1、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布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改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认缴吗可以。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什么是企业改制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
    2023-07-12
    307人看过
  • 股权在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可以分红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是可以继承的,只要其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作为一种财产权利,股权一般来说是可以被继承人继承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或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但是,公司章程规定禁止继承的除外。股票股权登记日买入有分红吗股票股权登记日买入有分红,在股权登记日这天的收盘后持有股票,就具备了享受分红配送的权力,哪怕是第二天卖出股票同样不影响你的分红配送的;除息日那天就是分红股或红利金到账的日子。股权登记日的意思就是在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公司把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名称记录下来,也就是登记,这些人可以拿到上市公司的分红。在除权除息日,上市公司把所有应该付出的现金分红转到沪深交易所指定的分红专用帐户,由交易所和登记公司沟通,拿到名单,然后让银行将各股东应得红利打入相应的股票帐户,然后在到账日收盘后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帐户里查到相应的转账信息了。《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2023-08-01
    386人看过
  • 本公司股份能否被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需要收购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根据规定,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成立以后股东是不得抽回出资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成立以后,要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能通过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本公司股份、再将该部分股份注销的形式。因此,对于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法律是允许的。(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的股份可以为其他公司所持有,当公司与拥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时,被合并的其他公司的所有资产都归公司所有,其他公司所拥有的本公
    2023-07-06
    477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股份公司的这两个特征,使它具备了其他形式的企业组织所没有的优势:(1)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投资速度。(2)股份公司能够满足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
    2023-04-02
    174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哪些意思
    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哪些意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因为各种原因收购了公司持有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持有的股权不能享有分红权以及表决权。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的股权。《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二、公司高管人员离职后转让股份受哪些得限制公司高管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2024-01-31
    150人看过
  •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的差别
    主要区别1、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范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评估权,而股份有限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也包括异议股东评估权,但和前者有区别;并且不限于此,公司也可以在其他情形下主动采取回购。2、两者价值取向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依据异议股东请求而被动的回购股权,立法目的限于在资本多数决之下,赋予中小股东维护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免受不公平对待的退出机制;司法实务中也有不少案例支持有限责任公司依约回购,尊重意思自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则具有相对广泛的价值目标,用以提高公司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积极功能主要有:(1)可实现公司资本结构、财务结构优化,提升公司内在价值。(2)防止恶意收购。(3)在公司股票行情不佳时进行股份回购,提升社会投资者的信心。(4)有利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5)以异议评估权保护少数股东利益。(6)股
    2023-03-17
    218人看过
  •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股权回购的不同
    主要区别1、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范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评估权,而股份有限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也包括异议股东评估权,但和前者有区别;并且不限于此,公司也可以在其他情形下主动采取回购。2、两者价值取向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依据异议股东请求而被动的回购股权,立法目的限于在资本多数决之下,赋予中小股东维护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免受不公平对待的退出机制;司法实务中也有不少案例支持有限责任公司依约回购,尊重意思自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则具有相对广泛的价值目标,用以提高公司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积极功能主要有:(1)可实现公司资本结构、财务结构优化,提升公司内在价值。(2)防止恶意收购。(3)在公司股票行情不佳时进行股份回购,提升社会投资者的信心。(4)有利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5)以异议评估权保护少数股东利益。(6)股
    2023-02-14
    49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回购上有什么区别呢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回购上的区别是范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评估权,而股份有限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也包括异议股东评估权,但和前者有区别;并且不限于此,公司也可以在其他情形下主动采取回购。《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024-05-05
    428人看过
  • 公司股权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股权,分公司就没有股权。享有股东资格的人会被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的内容有股东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一、股东如何转让股权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入股需要签劳动合同么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023-03-25
    2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公司在回购股份时有什么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3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 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二、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 有限公司持股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持股有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7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
    • 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出股权回购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2
      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 (3)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需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股份公司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存在“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我国公司法并没有“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所以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无法设立这样的股份公司。在我国公司中,有两大公司类别: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2个以上),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出资人不同,有国有独资公司、一个公司全资的有限公司、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在什么时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