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机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00:56 238 人看过

如何设置会计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事业单位在损益表中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按规定计算当期余额扣除的所得税。本账户借方反映当期余额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余额分配”账户的所得税。于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如果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到期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的余额,则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贷记该账户(递延所得税费用)和“商业基金普通基金”账户。递延所得税资产到期余额低于“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期末本科结余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结余。“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事业单位在负债类别中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计算税前会计利润与所得税之间差额影响的税额,以及以后各期间的核销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应当由事业单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到期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差额确认,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到期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当作相反的会计分录。“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事业单位应在资产类科目中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以核算事业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事业单位应当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到期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差额确认,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到期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差额确认表日少于其账面余额的,应当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一般事业单位应在“余额分配”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反映一般事业单位计算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事业单位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计算事业单位缴纳的所得税。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科目下,抵免额是指按照本单位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税率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额是指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账户贷方余额代表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余额代表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事业单位所得税应按年计算,按月或按季预缴。各机构每月月末按规定计算当月业务余额和营业余额,并据此计算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事业单位计算的差额,在税法上称为税前利润总额。

最终结算的会计处理。年末,各机构应根据“营业余额”或“机构余额”科目的相关信息,计算本年度实现的余额总额。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调整余额总额,包括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和扣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调整后的余额构成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按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规定税率计算(2008年起,税率一般为25%)。有境外所得的,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

事业单位决算时,实际计算的年度应纳税额大于已预缴的年度所得税,少缴部分在下一年度缴纳。在计算少缴税款时,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方:所得税

或余额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方:应交税款-应交所得税

在实际缴纳少缴税款时,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方:应交税款-应交所得税抵免:银行存款

多缴部分可在次年抵免。

上年利润调整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事业单位年度决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发现上年度会计事项涉及损益的,调整上年度余额总额和余额分配,计算多缴或者少缴所得税,办理补缴、退税手续。事业单位按规定调整上一年度利润,如增加上一年度利润、减少上一年度亏损时,调整后增加的利润分录如下:

借方:相关科目

贷方:机构基金普通基金(或余额分配),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机构基金普通基金(或余额分配)

贷方:实际缴纳所得税时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时应分录如下:

借方: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

贷方:银行存款

为减少上一年度的利润或增加上一年度的亏损,应作如下分录:

借方:机构基金普通基金

贷方:相关科目

利润调整减少应退还的税款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方: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抵免:营业资金-普通资金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收回税款时,应作下列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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