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11:14 150 人看过

3岁女童在福建省某某县医院输液后死亡,福州市医学会在没有尸检报告的情况下,仅凭临床经验推断该案不属医疗事故。

医院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某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某县医院举证不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医院不服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5日,福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8月27日,女童刘某某因精神欠佳、嗜睡由其母高华玉带到某某县医院小儿科门诊看病,当晚,高华玉按照处方给女儿服药,但情况未见好转。次日,刘某某复诊输液时突然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高华玉和丈夫刘宏朝将某某县医院告到法院,索赔15.7万元。

某某县法院委托福州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2005年5月13日,福州市医学会鉴定认为,患儿致死的原因是因疾病极度危重发展迅速导致呼吸、循环衰竭。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

某某县法院经调查审理认为,福州市医学会在没有尸解报告的情况下,仅凭借临床经验就推断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是不全面不客观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刘某某死因不明,某某县医院应当预见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应妥善封存保留医疗所使用的药品、残液及器械。本案的病历没有首页,第一次就诊记录写在续页上,某某县医院无法解释原因,可以推断该院对病历存在撕毁、涂改的行为。因此,某某县医院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推定其存在医疗过失。2006年1月18日,法院判决某某县医院对本案负有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6.9万元和精神抚慰金2万元。

某某县医院不服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推定某某县医院存在医疗过失符合高度盖然性证明要求,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是否要赔偿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法律上并没有免除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患者在医疗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医院不能以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一、医疗事故不是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鉴定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事故的前提与基础,不是人民法院处理医疗纠纷、确定医院是否承担赔偿及赔偿金额大小的前提与基础。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
    2023-03-16
    348人看过
  • 虽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仍须承担责任
    (一)家住镇江市丹徒区某村的40岁的农民王-华与妻子春-梅婚后一直过着平淡普通的生活,基本上靠农田里的庄稼来维持生计。他们在1987年生了个聪明漂亮的儿子小强,一转眼小强已经中学快毕业了。夫妻俩省吃俭用攒钱给小强读书,自己都舍不得用钱。2002年5月初,王-华为了妻子的健康和幸福,一狠心到中国**保险公司为妻子春-梅买了一份康-宁定期保险,该保险条款规定:凡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并经该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该公司均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额为35000元。5月底、6月初到了农忙季节,王-华夫妇便在田里忙个停。由于干旱,田里缺水,春-梅夫妻俩只好每天担水浇灌农作物,累得没有办法时,春-梅便席地而坐,稍息片刻,然后接
    2023-04-21
    324人看过
  • 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也要负赔偿责任
    日前,玉州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应有的告知义务,侵犯了病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审判决玉林市某医院赔偿原告各项直接损失5428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起因:手术后,患者在医院死亡事情还得从2006年5月23日说起,当天,陈某因右上腹反复疼痛而到玉林某医院进行肝部CT检查,在医生诊断为肝癌(弥漫型)后住院治疗。期间,患者家属在《特殊检查或治疗同意》书上签名,同意对陈某实施TAE术进行诊断、治疗,并同意承担因此发生的医疗风险。5月27日,医院对陈某实施了肝动脉栓塞化疗术。不料,当年6月8日,患者陈某出现术后肝肾功能衰竭、麻痹性肠梗阻、上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争议:是否属医疗事故?医院在实行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是造成陈某死亡的直接原因2007年9月20日,陈某家属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起诉到玉州区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医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
    2023-06-05
    314人看过
  • 医院漏诊不构成医疗事故也要担责任
    某日晚,刘某某及其女儿张某某一同被人打伤,刘某某鼻骨骨折,张某某头痛、头晕不能独立行走。110警车将二人送往某乡镇医院治疗,在同一间病房里住院观察近一周。当日医院为张某某做颅脑CT检查,CT室大夫蔡某为张某某出具了“颅脑CT未见异常”的报告,但CT片子没有交给患者。此后,张某某因头痛多次到该医院复诊,均被诊断位外伤性头痛而给予口服药治疗。一年后,张某某被某省级医院诊断为脑胶质瘤,且被告知发现太晚,治疗难度加大。回当地后虽经两次开颅手术,张某某倍受疾病的痛苦折磨,最终死亡。患者死亡后,家属到乡镇医院拿出了其当年的脑CT片,经咨询得知片子上的脑瘤非常明显。遂到该乡镇医院要求看片子,大夫为其出具了“左颞叶占位”的报告。同样一张CT片同一家医院却作出了不同的诊断,考虑到患者就诊的原因是被人打伤,打人者又自称与医院的CT大夫是同学,家属认为该医院的行为不符合常情,故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处理。一审审理
    2023-06-05
    4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的,医院要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的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023-02-23
    2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责任么?
    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一、如何才能进行医疗事故调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二、非法行医的犯罪构成
    2023-03-29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4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但医疗机构确实存在民事过错的,被告对其过错,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医疗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3
      医疗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疗事故赔偿医院承担责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20
      刑事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责任主体是医务人员。 《刑法》是在1997年进行的修订,医疗事故当时还存在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之分,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要是责任事故,技术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医疗事故不再区分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这样就与《刑法》的医疗事故罪在衔接上出现了空白
    • 医疗事故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7
      刑事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责任主体是医务人员。 《刑法》是在1997年进行的修订,医疗事故当时还存在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之分,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要是责任事故,技术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医疗事故不再区分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这样就与《刑法》的医疗事故罪在衔接上出现了空白
    • 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1
      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是要通过司法医学进行鉴定的。建议你把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需要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是证明医院的过错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这两项鉴定都具备了,你才能起诉打官司,否则很难胜诉,因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很大。建议你在未取得相关证据之前先不要打官司,你最好带着资料来我办公室(位于兰州市西关什字沛丰大厦12楼C座)给你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