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有几种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6:25:29 68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3、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子女能继承离婚父母财产吗

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非婚生子女相关文章
  •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继承关系以及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义务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继承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关系主要是根据两者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决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的,相互具有法定继承权,且该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义务主要有:1.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继父母不仅要保证继子女的生活所需,而且要保证继子女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未成年的继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在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养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继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三、继子女可以结婚吗继子女是否可以结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继子继女不属
    2023-06-20
    108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第一,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第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第三,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
    2023-04-25
    185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第一,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第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第三,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
    2023-06-08
    266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第一,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第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第三,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一、继子是否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
    2023-02-06
    334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一、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1、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同点有:(1)发生关系不同。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2)血亲关系不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有哪些1、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母的姓,也可以随母的姓;2、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
    2023-08-08
    415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第一,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第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第三,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如果继父母有长期抚
    2023-08-12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非婚生子女
    相关咨询
    • 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有几种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6-05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3、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 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1-19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 3、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 离婚后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3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应由生父母抚养,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已经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消除;如果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并取得生父母同意的,则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对于受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其与继父或继母由于已经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因此,不能因继父母的离婚而自然
    • 父母婚姻关系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1
      父母婚姻关系与子女与父母间的继承是不影响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继承。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
    • 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的继承关系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3
      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如下: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