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产品质量的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40:44 190 人看过

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有问题的,原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产品质量有争议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并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除缺陷产品以外的人身、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产品未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产品投入流通时,科技水平找不到缺陷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判需要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警示缺陷是指由于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未就如何使用产品提供说明书和警示说明,避免危险的发生,造成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婴儿车的使用说明书中没有说明儿童需要在父母的照管下使用。

2。设计缺陷主要是指由于设计因素引起的不合理的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由于生产者的粗心,没有本能地预见到通过合理设计可以避免的危险,或者在选择设计方案时的利益偏好造成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的重要性
    一、论发展,质量才是硬道理。邓小平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在产品质量是就是企业生命的今天,产品质量已成为一个企业在市场中立足的根本和发展的保证。产品质量的优劣决定产品的生命,乃至企业的发展命运。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没有质量就没有发展。因此,质量才是硬道理!特别是现在,世界经济处于低迷时期,我们更要狠抓产品质量,做到以质取胜。二、抓质量,质量意识是关键。产品质量决定于过程质量,过程质量决定于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最终决定于员工的素质。无论是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还是工作质量,归根结底取决于制造产品、提供服务、进行管理的人的“质量”。所以,要高度重视员工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意识是企业生命的灵魂。因此,要提高产品质量,必须要先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三、求品质,把握细节是重点。追求完美品质,要求从小事
    2023-04-28
    244人看过
  • 根据产品质量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哪些
    一、根据产品质量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哪些《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释义】本条款是产品质量法关于生产者对产品质量法定义务的规定,主要包括安全保障义务、产品应当具备基本使用性能义务、产品质量明示担保义务。生产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一是指生产者必须严格履行其保证产品质量的法定义务,二是指生产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法定义务时,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所谓生产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生产者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为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必
    2023-03-10
    211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产品缺陷的分类
    (一)警示缺陷,是指由于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对如何使用产品以及避免危险发生提供使用说明、警示说明,从而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童车使用说明书未标明儿童需在家长看护下使用。(二)设计缺陷主要是指生产者由于思虑不周、没有预想到本能通过合理设计避免的危险或者选择设计方案时的利益偏重,从而使产品因设计因素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三)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危险,包括原材料不合格、产品装配不严谨、不合理等等。(四)跟踪现察缺陷,是指在发展风险中,生产者将新产品投放市场后,违反对新产品应当尽到的跟踪观察义务,致使该产品造成使用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就是跟踪观察缺陷。一、产品质保期过后侵权是否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
    2023-03-03
    233人看过
  • 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异同
    由于质量体系认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人们对它们的实质了解不深,甚至有些人将其与产品质量认证混为一谈,因此,有必要弄清两者的联系与区别。一、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的联系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同属质量认证的范畴,都具质量认证的特征:1.两种认证类型都有具体的认证对象。2.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都是以特定的标准作为认证的基础。3.两种认证类型都是第三方所从事的活动。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除具以上几点相似点外,两都间的联系还在于: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都要求企业建立质量体系,都要求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检查评定,产品认证进行质量体系审核时应充分利用质量体系认证的审核结果,质量体系认证进行质量体系审核时也应充分利用产品认证的质量体系审核结果,这不仅体现了认证工作的科学性,也保证了认证工作的质量。从理论上讲,产品质量认证之所以要检查评定企业的质量体系,目的是评定工厂是否具有持续符合技
    2023-04-24
    332人看过
  • 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的联系
    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同属质量认证的范畴,都具质量认证的特征:1.两种认证类型都有具体的认证对象。2.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都是以特定的标准作为认证的基础。3.两种认证类型都是第三方所从事的活动。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除具以上几点相似点外,两都间的联系还在于: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都要求企业建立质量体系,都要求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检查评定,产品认证进行质量体系审核时应充分利用质量体系认证的审核结果,质量体系认证进行质量体系审核时也应充分利用产品认证的质量体系审核结果,这不仅体现了认证工作的科学性,也保证了认证工作的质量。从理论上讲,产品质量认证之所以要检查评定企业的质量体系,“目的是评定工厂是否具有持续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的能力,评定的主要因素是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ISO出版的《质量认证的原则与实践》)。从实践的角度分析,仅仅依据产品技术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作出认证合格的
    2023-03-21
    407人看过
  • 产品质量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是什么众所周知产品是“过程的结果”,产品分四种通用类别:服务、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质量的广义性: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涉及的范畴内,组织的相关方对组织的产品、过程、体系都可以提出要求。产品、过程、体系都具有固有特性,所以,质量不仅指产品的质量,也指过程和体系的质量。(一)质量概念可以分为3种:1、符合性质量概念:以“符合”现行标准的程度作为衡量依据。2、适用性的质量概念:以适合顾客需要的程度作为衡量依据。3、广义质量概念:质量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狭义产品质量概念指:有形制成品(如笔、水杯等)。广义产品质量概念指:硬件、服务(如快递、旅游活动等)、软件(如电子游戏、字典等)、流程性材料(如食用油、煤炭等)。二、产品质量认证标准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认证
    2023-05-03
    82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质量质量和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17
      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合同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赔偿范围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
    • 姐严重怀疑产品质量有问题,产品质量纠纷鉴定机构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2.不予受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是申请人
    •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谁来负责?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
    • 产品质量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产品质量纠纷有哪些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二者有原则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如下:(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而产品侵权责任仅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并非以存在合同关系为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必要前提。产品质量纠纷以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没有合同关系,就不存产品质量纠纷。产品侵权责任的发生,一般也存在原有的合同关系,但是,一方面,产品侵权责任并非因合同关系而引起,这种侵权行为是物件致人损
    •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谁来负责?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