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8 13:08:21 229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审查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资质证书及附表原件(复审时)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二份、电子版一份申请表的填写应符合要求,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加盖企业红章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

质监局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电子版各一份无固定格式

工商部门

第十一条申请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二)法人证明及复印件;

3

检验人员证书复印件、工程师证件复印件、聘用合同、任命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工位检验人员都需具备,1套无固定格式

人社部门、教育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

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设备租赁合同(自行购买的除外)?[示范文本下载]

对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上不同车型检测仪器设备、设施的配置清单,1套无固定格式

具有资质的检验检定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

土地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地理位置图、检测平面图(扩项时仅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无固定格式

产权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6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两份、电子版一份无固定格式

企业自行编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7

无兼职声明、社保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无固定格式

企业自行提供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8

典型性报告?[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无固定格式

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书》6.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1份)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

4

审查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赵娟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93611013-->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二、申请单位满足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三、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说明的要求,内容完整、正确,符合规范;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赵娟

<!--

2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二、申请单位满足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三、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说明的要求,内容完整、正确,符合规范;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特殊环节)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吴洪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93611013-->

75个工作日

审查内容: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4、审批条件是否擅自增减,是否设置前置条件;

5、需要现场审查的事项,其实施程序是否合法,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

7、报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的相关规定;

8、其他相关事项。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合格或不合格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吴洪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93611013-->

9个工作日

一、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审批条件是否擅自增减,是否设置前置条件;5、需要现场审查的事项,其实施程序是否合法,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审批程序是否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7、报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的相关规定;8、其他相关事项。

拟建议准予行政许可、拟建议不予行政许可。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吴洪

9个工作日

审批标准: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3.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准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赵娟

-->

3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制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或相应的变更审批表不予许可,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赵娟

-->

1个工作日

准予行政许可,制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或相应的变更审批表不予许可,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证照模板预览?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乡路3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州质监局窗口A区15、16。可乘3路、4路、6路、203路公交车,在桔山广场、政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

法定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期限规定
    浅谈预防交通事故的奥妙【交通事故的预防】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期限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l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l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2023-06-05
    166人看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超规定收费的如何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指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颁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机构。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2023-05-01
    396人看过
  • 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定期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是为了保证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能够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从道路准入环节有效预防事故。另一方面,机动车检查还应确保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查明事故车辆,治疗伤员,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要求,对登记后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一)机动车行驶证。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驾驶证,以确认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身份,这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所必需的。(二)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单。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单,是推广和实施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实际需要,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这种保险对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及时治疗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处理交通事故纠纷起着重要作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登记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机动车有关情况不符,
    2023-08-18
    486人看过
  • 南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材料
    请按规定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及凭证: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和复印件;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收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6、办理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还应提交《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2023-05-10
    110人看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具体要求是什么要成功申请并获得安检机构进行检验的资格认可,应当首先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一)作为合法经营实体,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二)该机构需要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相关的计量认证证书,并且此类证明文件必须处于认证合格且尚在有效期之内;(三)应雇佣至少有12名以上的具有丰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知识的专业员工,这些员工均需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且被评定为合格;(四)该机构内部应有严格且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同时需具备完整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等技术性文件资料;(五)在此前提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必须已经过合法有效的型式认定,在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也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计量检定,且检定结果必须是合格的,并且此检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六)该机构还需具备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2024-07-12
    112人看过
  • 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5]3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取得计量认证,方可从事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现就贯彻落实39号通知精神,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申请计量认证法人资格问题(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对出具的安全检验检测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凡申请计量认证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是法人单位。(二)目前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或委托)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自本通知之日起的一年内取得相应的独立法人资格。在此期间,需凭其所属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出具的“授
    2023-05-05
    206人看过
  • 黔西南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应当向其登记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审批。对审核合格的,签发同意意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开展气功活动申请表[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原件1份卫生计生部门第七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申请书;2《医疗机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示范文本下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卫生行政部门第七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场所、设备情况?[示范文本下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自行提供第七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
    2023-12-06
    59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从事产前筛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的筛查。第十三条,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三年校验一次,校验由原审批机关办理。经校验合格的,可继续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经检验不合格的,撤销其许可证书。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产前筛查机构申请校验书面申请文件?[示范文本下载]原件1份机构申请校验红头文件,注明申请校验项目。申请人《贵州省产前诊断(筛查)技术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十二、审批与备案(一)产前诊断(筛查)机构的审批(备案)程序。1、申请开展产前诊断(筛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在达到上述标准下,需向省卫生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2)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文件;2产前筛查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
    2023-12-24
    97人看过
  • 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不是收费
    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收费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在核定的收费标准之外以任何名目加收其他费用,防止有关主管部门任意增加检验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损害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
    2024-08-10
    490人看过
  • 天津滨海机动车年审业务-机动车免验业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6个以内6人座以下小型客车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对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信息及缴纳违法情况进行审核、收交保单、车船税发票或免税证明,无误后进入公安部系统受理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滨海新区交警支队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2023-05-30
    106人看过
  • 天津红桥设置医疗机构许可--设置内资医疗机构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a)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b)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申请条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8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修订)第12条、13条、20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审图——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形式审查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育苗路4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红桥区审批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
    2023-05-31
    188人看过
  • 黔西南州对营业性漂流河段与码头的安全技术条件、漂流艇筏选型与漂流方式、安全保障的论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暂无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漂流河段与码头的安全技术条件评估报告?原件一份第三方《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营业性漂流河段与码头的安全技术条件、漂流艇筏选型与漂流方式、安全保障等安全事项与防污染措施应当经市、州、地海事管理机构论证。2漂流安全保障措施和保护水域环境的措施?原件一份漂流企业第三十七条营业性漂流河段与码头的安全技术条件、漂流艇筏选型与漂流方式、安全保障等安全事项与防污染措施应当经市、州、地海事管理机构论证。经营漂流活动的企业应当配备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的漂流艇筏,有合格的适任证件的船员或者护航员,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保护水域环境的措施,并对漂流安全未经县以上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禁止在通航河流上从事漂流活动。3船员适任证件?复印件一份海事局第三十七条营业性漂流河段与码头的安全技术条件、漂流艇筏选型与漂流方式、安全保障等
    2023-12-01
    158人看过
  • 黔西南州州、县(市)两级土地整治项目变更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一)涉及项目总建设规模、位置和建设范围调整的;(二)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工程等各单项工程调整预算金额超过对应的原单项工程预算金额20%的;(三)工程建设标准有降低的。(四)预算调整在50万元以上单体工程的。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项目设计变更调整请示[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原件1份自行提供《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设计变更申请批准或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项目设计变更调整请示或备案报告;2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单位意见?[示范文本下载]原件1份自行提供《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设计变更申请批准或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单位意见;
    2023-12-18
    119人看过
  • 云浮云城区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可提出申请校验。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2)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4)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二、办理材料填写清晰完整。包括总结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依法执业、院感、医疗垃圾、传染病防控、安全、检查记分、经营情况、就诊人员分布、就诊费用、疾病分类等情况。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要求: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提交当前在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执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附按科室分类的人员清单并加盖公章;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提交按科室分类的卫生技术人员清单及各诊疗科目设备清单并加盖公章。其它变更情况以工作总结专篇形式汇报。。以工
    2023-05-08
    2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哪个机构负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8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 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 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有权出具新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颁发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标志行为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之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吴某根据该条规定,到公安机
    • 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2
      定期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是为了保证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能够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从道路准入环节有效预防事故。另一方面,机动车检查还应确保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查明事故车辆,治疗伤员,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要求,对登记后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一)机动车行驶证。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驾驶证,以确认接受安全技术检验
    • 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对机动车强制性的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为了保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能够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从道路准入的环节就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机动车检验还要保障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查明肇事车辆,救治伤员,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要求,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机动车行驶证。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是为了确认
    •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超标准收费的,应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8
      为了防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确保机动车自身的安全性,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我国对机动车实行严格的技术检验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安全技术检验。同时,为了保证安全技术检验结论的客观、公正,杜绝重复检验,甚至只收费不检验的现象,还规定,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