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处罚告知书可以撤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31:35 466 人看过

一、行政不处罚告知书可以撤销吗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公安机关经过审批,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下达,也就是说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因鉴定所用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间。

二、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

(一)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三)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处罚中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对于被监护人的违法行为,监护人有行政责任。只是规定了被监护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决定不予处罚后,监护人有义务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并加强管理。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出于以下考虑:实施行政处罚必须贯彻谁违法,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因此,对于被监护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尽管有可能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教育、管理不严有关,也不能让监护人代其受过,因为未尽到监护职责与违法行为是两个法律范畴的问题,不能简单的规定行政处罚,否则,不符合罪责自负的原则。

我国的监护制度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基础上的,监护制度首先是为了保护无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参与民事活动,弥补被监护人能力的不足;其次是为了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被监护人实施不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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