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础与主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样测试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43:52 236 人看过

【发布日期】2001-1-1【实施日期】2001-1-1【发布单位】【文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完善质量监督手段,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在对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过程中,均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监督抽样测试(以下简称监督抽测)。

第三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配备进行监督抽测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经法定计量部门检验合格。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具体部位(构件)和抽测数量,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程的结构类型、工程规模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结构构件;

(二)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质量缺陷的结构构件;

(三)抽测构件及抽测点随机选定,抽测数量不少于5%,且同一设计强度等级的构件应抽测一组。

第五条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主要项目应包括:承重砌体工程的砌筑砂浆强度;现浇梁、板、墙、柱等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和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主要受力构件的尺寸、轴线、标高、垂直度误差等。

第六条监督抽测结果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的,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法定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交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审查,发现有关检测试验资料不齐全、不真实的,应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或鉴定。

第八条建筑施工中未实行计量管理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法定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或鉴定。

第九条监督抽测的数据应记入质量监督记录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未经监督抽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能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条监督抽测数据不作为工程质量合格的评定依据。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验资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结构总承包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吗
    包括基础,《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有说明(见下面)。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肢解和发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发包人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但是,不得将一个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检索报告。建筑工程承包制度包括哪些建筑工程承包制度又叫统包或者一揽子工程,交钥匙工程,它是指发包人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竣工期限对其它重大决策性问题做出决定,承包人就可对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职工职工培训、竣工验收,直到投产使用和建设后评估等全过程,实行全面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和必要时被吸收参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的发包人的部分力量,进
    2023-08-06
    170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实施《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实施《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发布文号:粤建管函[2002]413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招标办、交易中心、省交易中心: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的评标定标活动和全面实施工程造价改革,充分体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保证工程质量,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省建设厅已于2002年4月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大大缩短评标时间,减轻评标专家负担,决定举办实施《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学习贯彻、讲解《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2、学习掌握《电子标书、评标定标辅助软件》
    2023-06-07
    260人看过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哪些
    2001年5月31日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自发布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相关法律知识:《建设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
    2023-04-21
    191人看过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承包给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活动。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其他建设单位的活动具有相应资质的
    2023-05-07
    470人看过
  • 工程建设的基础标准
    序号规范标准编号规范或标准名称备注1GB/T5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推荐性国标2GBJ2-86建筑模数谐调统一标准4GBJ6-86厂房建筑模数谐调标准5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代替GBJ11-897GB50021-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8GB50023-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9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10GB/T50083-97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推荐性国标11GBJ85-85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推荐性国标12GB/T50100-2001住宅建筑模数谐调标准13GBJ101-87建筑楼梯模数谐调标准14GB/T50103-2001总图制图标准推荐性国标15GB/T50104-2001建筑制图标准推荐性国标16GB/T50105-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推荐性国标17GB/T50106-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推荐性国标18GB/T
    2023-04-24
    373人看过
  •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了强化政府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监督,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消除隐患,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市人民政府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实行质量监督的专职机构,归市建筑工程局领导,业务上接受市标准计量局指导。各区、县和建筑构件行业要相应成立分站或监督网点,分别负责本辖区建筑安装工程和构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质量监督站的领导。第四条市监督站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修改本地区的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协助组建质量监督分站和材料测试站,并指导开展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和大型骨干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各区、县和构件质量监督分站,负责本辖区或本行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构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2023-06-10
    278人看过
  • 市政工程与住房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房屋和市政设施进行监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于施工合同备案的规定第十一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第
    2023-07-13
    218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评标质量和水平,逐步在全国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实现评标专家的科学管理和资源共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现就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工程招标能否实现公平和公正。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高度重视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凡尚未制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尚未建立评标专家名册的地区,应抓紧研究制订管理办法,并于2002年12月31日前建立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评标专家名册;已制订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建立了评标专家名册的地区,应当根据
    2023-04-22
    296人看过
  • 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
    2023-07-22
    286人看过
  •  城市基础设施质量问题有哪些?
    该摘要提供了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式。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责任分类和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事故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责任分类包括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包括技术原因、管理原因和社会经济原因。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如下:1.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分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2、按事故责任分类:(一)指导责任事故;(二)操作责任事故;(三)自然灾害事故。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重 大 事 故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特别重大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在30日内做出批复,而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则需要在15日内做出批复。因此,针对重大事故调查期限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出答案:重大事
    2023-09-15
    225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建(法)字[2008]11号各市、县(区)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中心):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建设厅法规处联系。联系电话:(0951)-50414865043665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适用
    2023-06-07
    208人看过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建设部第22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抓紧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格式,现将表格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此格式统一印制。附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部办公厅二000年五月十二日附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备案日期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资质名称工程地点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称结构类型竣工验收意见工程用途勘察单位意见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意见竣工验收日期施工单位意见施工
    2023-06-10
    325人看过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就规范、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二、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
    2023-06-05
    315人看过
  •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分别发包,属于“肢解发包”吗
    根据建设工程的行业惯例,建设单位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分别发包的,不属于“肢解发包”。但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分包出去,而应自行完成。一、分包有哪些禁止性规定一是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二是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三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二、建筑劳务分包包括哪些建筑劳务分包包括自带劳务、零散劳务、成建制劳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
    2023-03-23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验资
    词条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 更多>

    #验资
    相关咨询
    •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有什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1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责令整改;(四)发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多少年能退?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应该按照你们合同的约定!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用年限是五十年!甲乙方签订工程合同时,对质量保证金的支付通常会原则性地约定: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给乙方。哈哈,我觉得挺搞笑的!难道要50年吗
    • 一般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咋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3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内容包括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三)
    • 建设工程基础和施工包括哪些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