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主体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4:30:51 355 人看过

1、按照劳动争议中是否含有涉外因素来分类,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来分类,可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

3、按照职工一方当事人涉及的人数来分类,可分类为集体争议和个人争议(3人以上为集体争议,3人以下为个人争议)。

4、按照劳动争议的客体来划分,可分为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开除争议、辞退争议、争议、工资争议、保险争议、福利争议、培训争议等等。

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二、劳动争议的主体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西方国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的由普通法院审理,有的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始于13世纪的欧洲的行会法庭,法国1806年于里-昂创设了劳动审理所,此后意大利、德国等国才相继设立了劳工法庭。很多国家处理劳动争议采取自愿调解、强制调解、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4项措施。

1.中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的工人(或称工勤人员)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工勤人员。

4.军队、武警部队的机关、事业组织、企业与无军籍职工。

5.用人单位与一部分离退休人员及其聘用的离退休人员。

6.中国境外企业或劳动者与境内劳动者或企业在中国境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是否包括利润分红争议
    具体看情况的,利润分红属于单位福利或者劳动报酬,在分红属于单位福利或者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该受理;利润分红属于股东因出资所获得的股息,这种情况不由劳动法调整,而应该由民法调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6-14
    15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吗
    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争议,所以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2023-02-21
    62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主要争议点有哪些?
    劳动仲裁常见的仲裁请求有:支付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赔偿金,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社保待遇,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确认劳动关系,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病假、产假、看护假、哺乳假等待遇。凡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均可以作为劳动仲裁请求。怀孕期间休假被辞退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吗?1、怀孕期间休假被辞退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公司不能因为职工怀孕,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就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这样做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发补偿金,可以准备证据材料,到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2、一般以下情形出现,都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2023-07-11
    36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应对策略包括哪些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哪些争议能适用劳动仲裁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
    2023-06-14
    4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员应履行职责包括哪些?
    一、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咨询,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劳动者主动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对本企业或辖区内发生的事实清楚、线索明晰、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案件进行调解工作。三、接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对符合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进行与争议案件有关的调查取证、查阅相关文件、档案,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四、积极促使劳动争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指导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可能发生的上访案件,要及时报告上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维护社会稳定。五、负责做好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统计及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六、完成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一
    2023-04-28
    4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证据规则清单中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证明规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1.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明其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其反驳另一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有责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1.解除、除名、终止劳动合同;2.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作年限等;(三)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生劳动争议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配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4.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与劳动争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当事人声明、专家结论、检查记录等。证据应当合法取得,并能客观证明有关事实5.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
    2023-05-07
    189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主体包括什么
    劳动关系主体有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二)劳动者;(三)工会,工会是劳动者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来代表劳动者在就业组织和整个社会中的权益;(四)政府,政府的行为已渗透到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一、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一般只需要劳动合同就可以,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依照其他凭证证明。(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023-02-21
    44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主体关系不包括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以及政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除此之外,其他均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其中,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包括劳动想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
    2023-06-23
    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否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事实上,劳动关系包括:1、应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书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书的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他合同书中规定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如承包合同书、租赁合同书、合并合同书中规定员工的使用、配置和待遇等问题,这是事实上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未结束,也未继续形成的事实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问:我是一家印刷厂的工人,工作已经十几年了。前不久因病住院,在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上和厂里发生了纠纷。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我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的人审查了我的劳动合同及其他有关证件之后,说我的劳动合同好几年前就过期了,由于没有续订手续问:我是一家印刷厂的工人,工作已经十几年了。前不久因病住院,在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上和厂里发生了纠纷。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我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的人
    2023-08-06
    299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另全国总工会1995年8月17日发布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工会参与处理下列劳动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
    2023-08-17
    2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不包括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一、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标准司法认定标准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开始即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具有用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以劳动为纽带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与另一个概念“劳务关系”的认定需要作出区分,两者主体资格不同,要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定的用工资格的单位。其次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较多,例如需要提供合格的劳动条件,劳动安全保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劳务关系多见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家庭教师,保姆,保洁等。最后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一定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而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
    2023-06-23
    2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
    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2023-03-02
    22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包括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后,长时间没有回复怎么办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后,长时间没有回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
    2023-03-14
    3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包括什么?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一)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受理。(二)调解前的准备1、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3、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结合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判明是非,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4、召开调解员会议,通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调解方案,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5、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
    2023-06-17
    17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包括哪些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 劳动争议包括哪些内容,劳动争议包括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4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 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包括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 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费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包括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问题,《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4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60至61条、《劳动争议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268号附件)第2项规定: (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处理费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和文书表册印制费等。 (2)受理
    •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1993年7月6日公布)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