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属与医院起纠纷到处贴小字报宣泄不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07:08 352 人看过

患者家属不服法院判决,围堵医护人员、四处散发传单和张贴小字报,医院不堪其扰——

“医闹”:是维权还是取闹

一年多来,海口市琼山区遵潭镇村民蔡某因一起交通事故与海口市府城医院发生纠纷,虽然法院一审判决已裁决蔡某停止对府城医院的侵权行为,但蔡某仍采取街头、医院张贴小字报等形式损毁医院名誉,将纠纷逐步升级成“医闹”行为。

救护途中出车祸

2008年1月1日,海口市琼山区遵潭镇村民蔡某的儿媳妇在遵潭镇卫生院产下一男婴。3日上午男婴出现体温较低、面色发绀等症状,府城医院应家属要求派出救护车接其转院治疗。当天中午12时半,接诊救护车在海口市南海大道一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医院随后另派救护车接患儿回院医治。

医院垫付医药费2万余元

府城医院将蔡某的孙儿接回来后,立即对他进行检查诊断:患儿蛛网膜下腔出血可能性大,颅骨形态正常,头皮下软组织未见肿胀。低血糖、黄疸等。为更好地对该新生儿进行治疗,1月7日下午将其转入省人民医院儿科。11日复查头颅CT:双额颞枕顶叶低密度影,符合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3月13日,患儿出院。7月31日,患儿因发热、抽搐来到琼山区医院住院治疗。8月7日,患儿从琼山区医院出院后,再次转入府城医院住院。

2008年4月24日,海口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会受交警部门委托,邀请了海南医学院、省医院和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等专家对蔡某孙儿的病情作出会诊意见,认为外伤性颅内出血会有相应的体表损伤,现有鉴定材料未能明确其头部有外伤史,故其颅内出血是否与外伤有关鉴定依据不足。

尽管有关部门鉴定患儿致病与交通事故证据不足,府城医院并没有对医治患儿撒手不管,一方面与家属协商有关治病事宜,一方面为其垫付有关费用。自蔡某孙儿接诊至府城医院后,该院免除其医药费,还为其垫付省人民医院、琼山区医院的康复费用。截至去年9月27日,府城医院共支付医药费2万余元,生活及陪护费共计9500元。

医院不堪其扰提起诉讼

对于海口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会的鉴定意见,蔡某并不认同。并为此于2008年8月6日、11日、22日、9月10日等冲入医院办公室,追堵院领导、工作人员,要求让患儿住院至病愈,并预付营养费、生活费和陪护费等。

医院不堪其扰,多次报警及要求区卫生局出面协调。但是蔡家依然如故。迫于无奈,府城医院于2008年9月1日依法向蔡家所在地的龙华区法院提出诉讼。

2008年11月28日,龙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海口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会出具的《鉴定文书》合法有效,判决蔡某等停止到府城医院吵闹等侵权行为,并判决蔡某等返还府城医院垫付的医疗费2.1万余元。

纠纷升级成“医闹”

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下达后,蔡某没有依法向上级法院诉请二审。今年1月初,蔡某连续数天在府城医院门口向过往行人散发传单。2月9日,又在府城地区及医院张贴小字报,对医院医护人员进行人身攻击。

2月11日,蔡某对记者承认,他确实在府城地区向行人散发对府城医院及院领导不满的传单,并在医院及府城地区张贴小字报。他表示,至今他及家人仍然不认可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意见,也不服法院的判决。“我是有理的,我写传单的内容是真实的,我认为,我孙子的问题与交通事故有关,我为啥不能贴(小字报)呢?”他说,只有府城医院答应负责治愈孙儿的病或是一次性赔偿足够的医疗生活费,他们亲属才会停止找医院的麻烦。

纠纷应走法律途径解决

琼山区卫生局党组书记秦思葆对记者说,在法院判决后,蔡家仍然三番四次到医院进行围堵院领导及工作人员,是典型的“医闹”行为。鉴于蔡某等人已对府城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严重干扰,目前区政府已积极协调龙华区政府、遵潭镇政府给予协助引导其遵循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如果蔡某等仍一意孤行,将提请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行为。

海南弘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亚敏认为,蔡某等与府城医院的纠纷本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如果其不遵守法院的判决,仍然继续干扰府城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将会由普通民事纠纷,转变为刑事案件。

编后:蔡家孙儿身患重病,值得同情,但出现医疗纠纷之后,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以“闹”来“维权”对社会秩序的维系和建设,是巨大的伤害。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医疗机构也频频受到“医闹”的烦扰。对医疗事故的鉴定,被冲击骚扰、人身攻击等暴力或准暴力手段所替代,无论真相如何,医方都失去了自己辩护的可能。“医闹”行为会在社会公众中产生以取闹方式来维权的模仿跟进,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同时恶化了医患之间的关系。不仅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伤害,而且还诱发新矛盾,激化潜在矛盾,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对待“医闹”行为,卫生、政法等部门都不能缺位,要为创造和谐医疗环境切实负起责任来。否则,我们将既得不到良好的医疗环境,也不可能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患者在医院内摔伤属于医疗纠纷吗
    患者在医院内摔伤是否属于医疗纠纷不属于,但医院有一小部分的责任。医院作为经营者,负有对患者进行治疗、护理的合同义务,同时依法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尽管医院已经在入院须知及医患道德双向协议书中明确提到防摔捯、坠床,陪护人员也已签字按手印,这是医院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但医院不能仅仅告知,还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病人摔倒,例如在走廊铺设地毯、设置扶手,在厕所放置防滑垫等;作出明确警示、提示或说明,消除不安全因素;患者大多身体虚弱,活动能力受到限制,这对医院安全保障义务提出更高要求。大数多医院走廊不铺设地毯,不设置扶手,容易导致地面湿滑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患者如果没人陪同,特别是像帕金森病人,本身行动不便,加上地面湿滑或其他隐患,极易摔倒。医院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医院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并非是绝对的义务。本案中医院已履行告
    2023-06-01
    224人看过
  •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
    1、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一、调解在处理医患纠纷方面有哪些优点?调解的生命力在于第三者的居间公正裁决和调和,调解中间人的公正和中立显得至关重要,决定着纠纷的调解顺利与否、成功与否。只有脱离了医患双方的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牵绊,才能真正实现调解人态度的公正与公平。在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之外发展民间组织的调解,可以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目前,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以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价值与优点逐步受到
    2023-03-16
    415人看过
  •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
    一、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1、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二、调解在处理医患纠纷方面有哪些优点?调解的生命力在于第三者的居间公正裁决和调和,调解中间人的公正和中立显得至关重要,决定着纠纷的调解顺利与否、成功与否。只有脱离了医患双方的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牵绊,才能真正实现调解人态度的公正与公平。在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之外发展民间组织的调解,可以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目前,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以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表现出
    2023-06-01
    194人看过
  • 男护士遭患者家属围殴,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事件经过】一名车祸致轻伤患者及家属占据急诊科重症抢救病床,围攻、殴打值班医护人员,致使急诊科一名男性护士左眼眼球钝挫伤、眼睑撕裂、视网膜震荡。5月31日上午8时,医院急诊科、保卫处向辖区派出所提交了报案材料,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据兰大一院保卫处张*华处长介绍,5月30日21时20分许,急诊科收治一名因车祸碰伤的女患者,经初步诊断,女患者胸部软组织轻度损伤,左侧肘部和右小腿皮肤轻度擦伤、无出血,行动自如。因伤情较轻,根据急诊病人处置规范,患者被收入急诊科观察室普通病床(9床)留院观察,为安全起见,医生同时安排其家属陪同做进一步检查。但该病患及家属并未听从医生安排,与7、8位陪员一起径直前往重症抢救室卧床。根据国家有关急诊病人的处置规范,急诊抢救室的抢救病床专用于危重病患,以确保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治。21时30分左右,抢救室值班护士小高对患者及家属失当行为劝说无效后,与主管医生一同前往
    2023-06-03
    288人看过
  • 医生与患者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医务人员一旦确定所接诊的病例有发生医疗纠纷的可能,要对该患者进行重点管理、重点沟通,必要时要在全组、全科进行讨论,争取把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面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患者,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总的来说,以下几方面必须引起注意:强化医疗告知,增进医患沟通。现实中,影响医患沟通的关键因素主要是时间问题,此时,医务人员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与患者进行沟通,包括当前的诊疗方案、患者当前的病情、服用的药物、接下来要采取的诊疗措施等,让双方建立认同感和参与感。其中,告知对象首选应为患者本人,当患者处于昏迷状态、精神病,或者是未成年及需要进行保护性医疗的,要告知其近亲属,若情况紧急要告知医疗机构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工作。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或患者单方面不满引起的。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
    2023-02-18
    170人看过
  • 因对医患纠纷结果不满闯医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本报讯近日,一群男女强硬冲开三道防护门,闯进了市人民医院新生儿区,把正在值班的4名医护人员抓打伤,其中科室负责人李医生被非法禁锢数小时,直到110警察赶来才得以脱身。事发后,该院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事件的经过。目前事件中受到惊吓的4名医护人员经过数日的留院心理治疗,已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一位目睹事情经过的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十几人气势汹汹地冲过三道门,把正在工作的一名医生拖到病房外靠墙的一张长椅上,按捺着不让她挣扎,并且抢过她的手机,不让报警。正在查房的另外3名医生也被三三两两地包围着,不许走出病房。事件中胸口和手臂多处被抓伤的李医生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心有余悸,在我准备报警求助时,一名妇女猛地甩了我一耳光,我的眼镜被打飞了,我想捡起眼镜,随后又是一巴掌,想起那一幕我晚上都无法入睡。冲突中,李医生的眼镜被打烂,现在只剩下一副镜框。最让李医生担心的是,闹事者还威胁要找她的孩子麻烦。据了解,事发时,
    2023-04-26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医疗纠纷中患者家属能否主张赔偿,医患纠纷中的患者家属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7
      医患纠纷有三种表现形式: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医疗行为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医患纠纷中的患者家属能否主张医院的过失和损害赔偿,关键应以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和造成损害来确定。患者家属能否主张医院的过失和要求医院赔偿因医疗行为认定程序较为复杂,应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依法鉴定,才能得出结论。 一、患方对医疗纠纷存在举证困难:1、医疗行为包含许多不确定因素;2、医疗行为受到诊治时间、医疗水平等因数的
    • 医疗纠纷中患者家属能否主张赔偿,医患纠纷中的患者家属有哪些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医患纠纷有三种表现形式: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医疗行为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医患纠纷中的患者家属能否主张医院的过失和损害赔偿,关键应以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和造成损害来确定。患者家属能否主张医院的过失和要求医院赔偿因医疗行为认定程序较为复杂,应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依法鉴定,才能得出结论。 一、患方对医疗纠纷存在举证困难:1、医疗行为包含许多不确定因素;2、医疗行为受到诊治时间、医疗水平等因数的
    • 医疗纠纷中患者家属可否主张赔偿,医患纠纷中的患者家属有哪些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医患纠纷有三种表现形式: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医疗行为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医患纠纷中的患者家属能否主张医院的过失和损害赔偿,关键应以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和造成损害来确定。患者家属能否主张医院的过失和要求医院赔偿因医疗行为认定程序较为复杂,应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依法鉴定,才能得出结论。 一、患方对医疗纠纷存在举证困难:1、医疗行为包含许多不确定因素;2、医疗行为受到诊治时间、医疗水平等因数的
    • 医疗纠纷与非医患纠纷的区别,哪些不属于医患纠纷或医患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纷等等)。区分医患纠纷与非医患纠纷,是研究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很需要前提。对于何谓医患纠纷前面已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各情况不属于医患纠纷: 1、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无论是在非医疗机构内还是在合法的医疗机构内“行
    • 国家卫健委员会规定患者家属与患者家属之间产生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政党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二)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 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是由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和护理时出现不良后果而与医方为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三)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