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地打工,无劳动合同和保险,下班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1:31:46 149 人看过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只要能确立劳动关系成就,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打卡上班却在工作岗位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如果是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就算不在岗位也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班漏打卡公司作旷工处理可以投诉吗?为核实员工按时到岗情况,现在公司都会设置打卡机,员工上下班都要打卡确认。但是,有些员工以为只要准时到公司就不在意打卡,所以可能会导致上班漏打卡。并且,漏打卡后公司又做旷工处理,那么将会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员工可能会进行劳动投诉处理。首先,员工上班漏打卡,公司对此做旷工处理时,需要先确定公司是否依照规章制度处罚,并且规章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其次,按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制定规章制度有民主程序具体地,公司在制定规章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同意,或者已经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不是自
    2023-08-11
    118人看过
  • 工地工人下班路上受伤谁负责
    工地工人下班路上受伤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
    2023-03-16
    381人看过
  • 在工地上班脑出血属于工伤吗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在工地突发脑溢血不一定算工伤,一般没有工伤赔偿。一、确定是工伤是否能私了确定是工伤是还能私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工伤又称公伤,因工负伤。指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的伤害。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2、在这种情况下,私人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和解的权利,在遵守国家安全劳动制度的前提下完成。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报告,也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协议无效。二、在工作岗位突发死亡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和企业行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工作,均为工伤。如因职业病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
    2023-03-23
    132人看过
  • 下班路上受伤不属于工伤药费是老板支付吗
    一、受伤不属于工伤药费是老板支付吗不需要支付,下班回家可以认定为合理的下班时间,但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相关赔偿。二、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六十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三十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三十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
    2023-02-22
    46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如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2023-06-16
    115人看过
  • 工地打工者受伤,无劳动合同成工伤的几率如何?
    没签合同不能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以,在工地上受伤,只要是属于工伤,不论是否签有劳动合同,都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保险赔偿。只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个问题,即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在工地干活受伤没签合同是否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2023-07-14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给员工买社保如果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6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具体是不是也得经过工伤认鉴定,建议提出认定申请。
    • 我爸爸在外地打工受伤工伤如何补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1
      1/应当属于工伤,由单位在3个月内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单位不申请的,伤者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待伤情稳定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确定)等
    • 在工厂上班,在工地上受伤,但是没有劳动合同,工伤不给我工伤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9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弟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弟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弟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
    • 没有劳动合同和保险协议,能在工地上受伤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
    •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走路遇围墙坍塌受伤,属于工伤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属于工伤: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