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不合格施工单位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4:15:16 193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不合格施工单位怎么赔偿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出现的原因有哪些

1、技术原因: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对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以及采用了不适合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以及材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甚至偷工减料等

4、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建设单位可以是施工单位吗
    不可以,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职责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一、建筑工程验收备案程序备案的程序: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筑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二、建筑工程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2023-04-07
    65人看过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需要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确保监理单位顺利履行职责。一、工程暂停令由谁签发工程暂停令由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签发前要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紧急情况时可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尽快向建设单位汇报。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如何认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
    2023-06-22
    306人看过
  • 建设单位订立工程施工合同要约定人工费用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该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一、提前离职扣工资合法吗1、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若用人单位随意
    2023-06-26
    348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工程部诉讼地位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如该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则应追加该建筑企业为共同诉讼人。3、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他人名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涉诉后,由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4、共同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产生纠纷后,应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共同承包人组成联营体,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则以该联营体为诉讼主体。5、实行总分包办法的建筑工程,因分包工程产生纠纷后,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果分包人起诉总承包人,则以分包合同主体作诉讼主体,是否列建设单位为第三人,视具体案情而定。6、涉及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应以个体
    2023-03-10
    108人看过
  •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职责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023-06-15
    493人看过
  • 建设单位欠工程款引起的建筑施工合同违约纠纷
    这种类型案件,被挂靠单位、挂靠的施工队系债权人,但被挂靠单位是名义债权人,施工队是实际债权人。订立建筑合同的双方是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依据合同向建设单位主张债权,是理所当然的,至于挂靠的施工队负责人能否以个人名义主张债权,这在实践中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施工队只能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或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施工队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第一种观点的理由是个人不是订立合同的一方,不能允许施工队负责人个人主张债权,若允许个人以施工方名义主张债权,因为个人不具备建筑施工资格,则涉及到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施工队个人只能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或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第二种观点的理由是,只要查清施工队确属于挂靠性质,施工队个人可依据施工合同主张债权,因为施工队负责人个人投资、个人组织施工,个人对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享有请求权,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直接的
    2023-02-17
    412人看过
  • 发包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发包人是包括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一、发包人与分包人的区别工程发包人和工程分包人的区别是: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分包人指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担任承接分包任务的一方;2、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分包人也称分承包人,其与总包人一同就分包部分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市政工程总承包能不分包吗市政工程总承包可以不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三、工程承包有哪些模式工程承包是将一个项目承包给具有完成这个任务能力的承包者,那么,工程承包都有哪些方式呢?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
    2023-06-23
    210人看过
  • 工伤保险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交
    属于施工单位缴纳,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无关,职工是不缴费的,按照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的工伤风险性质给予不同的费率。一、工伤保险基数怎么算?工伤保险基数是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计算,即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的工资总额。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本身而遭受的自身损害,所提供的保险保障。在劳动者于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因此遭受身体损伤的情况下,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劳动者自身无需缴纳,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基数,乘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所得。全国各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一般控制在1%左右。二、工伤险单位缴纳比例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
    2023-03-26
    115人看过
  • 施工单位损坏设备如何赔偿
    一、施工单位损坏设备如何赔偿1、施工单位损坏了设备的,一般按损坏设备的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承担维修设备、置换设备等的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
    2023-04-19
    376人看过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的区别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职责和关系。建设单位相当于地主,出钱并监督施工,而施工单位则相当于长工,负责施工。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的投资方,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两者职责不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提供资金和监督施工,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施工质量。1.建设单位相当于地主,他们出钱并监督施工。施工单位则相当于长工,他们负责施工。所以说建设单位就是甲方,就是出钱盖房子的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2、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
    2023-09-10
    92人看过
  •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有权予以拒绝。二、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三、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其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四、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与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
    2023-04-21
    437人看过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职责划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区别表现在角色定位、定义和职责上。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者,拥有产权并监督施工过程,相当于地主的角色。而施工单位则负责具体施工工作,相当于长期工作的角色。建设单位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而施工单位则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生产活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两者的角色定位不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者,拥有产权并监督施工过程,相当于地主的角色。而施工单位则负责具体施工工作,相当于长期工作的角色。其次,两者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建设单位是指建设项目的投资者,也就是项目的业主单位或项目投资者,同时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而施工单位则是指承接工程并负责施工的单位,相当于长期工作的角色。施工单位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生产活动。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伍、房屋维修队伍、国有建筑公
    2023-08-27
    218人看过
  • 区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技巧
    施工单位是:投标人、承包人、专给人修房子的人、修好了参加验收并找建设单位结账的人。相当于要钱干活的人。建设单位是:招标人、发包人、想请人修房子的人、修好了参加验收并办理产权后使用的人。二者的区别就是一个是给钱的,一个是收钱干活的。建设单位是要做工程项目并且要使用该项目的一方,施工单位是建设单位请来帮助自己做好该工程项目的一方,建设单位要支付费用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相当于是建设单位的上下级关系,是服务与建设单位的一个主体。双方存在一定的利益和制约关系。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某个工程向建设单位负主要责任。如何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普通住宅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非普通保住宅: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2、
    2023-06-30
    72人看过
  •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罚款吗
    无权,建筑工地罚款不合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种类,因此,有权罚款的机关只能是行政执法部门,有权作出罚款处罚的机关及其罚款的限额和罚款的程序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作为工程的发包方,不具有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无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一、交警没有证据可以开罚单吗不可以。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证据不足,交通警察无权进行处罚。二、上班迟到算迟到工资吗劳动者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公司依法有权对员工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但前提是公司有处罚依据,并且是合法制定的。因此,罚款是否合法,一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
    2023-02-0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何种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怎样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1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建筑工程质量施工的处罚如下: 一、责令建筑设计单位改正,并根据情况处以罚款。 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并且需要赔偿受害者昂的损失。 第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备案还是施工单位备案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5
      建筑工程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 施工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怎么投诉?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7
      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找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进行投诉,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