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2:30:21 55 人看过

1、“一书四方案”指的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2、“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将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明确纳入了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因此,“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3、“一书四方案”公开责任主体是谁?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4、“一书四方案”的公开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书四方案”的公开时间应在用地批复之后

主动公开的前提是人民政府已作出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已属于确定的实施阶段。否则,“一书四方案”依旧是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公开。本案即属此类情形,政府的回复及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一、村委会可以代替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吗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可知,虽然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但是土地征收的权益却主要归属于被征地农户个人,所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应由被征地农户同意并签字。如果村委会未经授权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村民与征收方签协议,需要分析该协议的合法性,如果被撤销或者认定为无效,村民可重新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争取合理补偿。

总的来说,村委会并非行政机关更非一级政府,无权批准征地、启动征地程序;无权随意出售集体土地;无权私自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也无权私自分配村民土地补偿款……如果村委会拿着一份甲方是村委会的补偿安置协议来找你签字,不要轻易地签字,必须搞清楚是否有征收方的委托;如果村委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替你和征收方签了补偿安置协议,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征收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1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
    关于知情权是指被征地农民有权知道与自身合法权益有关的征地拆迁内容,如:征地拆迁的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方案、工作程序等。那么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必须公布哪些信息呢?1、第一市县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向被征地农民公开的信息如下:(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
    2023-06-08
    387人看过
  • “一书四方案”如果没有公开是否属于违法征
    没有一书四方案的土地征收拆迁是不合法的,一书四方案核准通过后,过了公示期才能进行征收。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一书四方案的内容包括:(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用地单位、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用地面积、开发用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项目批准文件、工程设计批准文件、有关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等。(2)农用地转用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征收农用地的种类、转用面积、农用地权属、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级别、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级别、农用地转用的计划情况等。(3)补充耕地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耕地承担单位、对应土地
    2023-08-14
    407人看过
  • 征地一书的四个方案有何不同?
    征地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说明、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供地计划。征地一书四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资料编制,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逐级审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八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最新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5]42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朝阳村九组、朝阳村全民十二组、朝阳
    2023-07-01
    58人看过
  • 一书四方案到底由谁来公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而一书四方案是由作出批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开。《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全面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一)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
    2023-04-27
    67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如何利用一书四方案,提高补偿
    一书四方案是作为合法征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不能用来提高征地补偿的,但是可以作为是否合法征地的维权证据。经过批准的一书四方案是合法征地的证明文件,先要有“一书四方案”,才能获得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文,一个征地项目才能够依法启动。企业在征地过程中如果查看一书四方案是否有公开、一方四方案是否合法等方式维权,如果没有经过审批的,可以拒绝土地征收。一书四方案分别指: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一、一书四方案包括的内容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同时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二)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三)地籍资
    2023-02-21
    118人看过
  • 征地拆迁户补偿应该公开吗?
    正常情况,征地信息都会进行公开,当然也会包含补偿安置的公开。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
    2023-06-28
    314人看过
  • 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并不是有了一书四方案后征地就一定合法的,有了一书四方案后,还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后,应当将批准文件和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一并上报。第十三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
    2023-04-27
    65人看过
  • 征地拆迁,你必须知道的“一书四方案”
    众多的征地拆迁当事人遇到征地补偿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时候不知所措,更是不明所以。一是不知道补偿到什么程度是合理的,全凭自己对房屋和土地的直接损失的模糊估算;二是不了解征地的法律程序与流程,严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三是没有自信,不敢跟政府正面理性进行对话。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不明所以的状态下,怎么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想要给大家普及的一个法律知识就是征地拆迁当中的“一书四方案”。相信很多征地拆迁当事人都不完全知道“一书四方案”为何物?“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任何合法征地项目都应当具备这几份文件,才能实施合法的征收。那么如何获得“一书四方案”呢?在征地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根据我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
    2023-06-17
    404人看过
  • 农村征地信息应该全面公开吗?
    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对农村土地征收信息应该要全面公开的,如果不公开的,被征收人是可以申请政府公开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
    2023-04-03
    384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应该披露哪些信息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应该公开哪些信息?对于征地拆迁,征收部门必须公开的信息包括征地或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贴的发放和使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主要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执行情况;(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宅基地使用审查情况;(四)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的支付和使用;(五)乡(镇)的债权债务、融资和劳动;(六)紧急救助、优抚、救济、社会捐赠等款物的分配;(7)乡镇集体企业和其他乡镇经济组织的承包、租赁、拍卖;(八)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第二,对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特征(一)应当有基本的认识。重要的公共利益必须涉及到相关范围内的所有人,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甚至需要,甚至每个人都会认识到。如上述国防
    2023-05-02
    240人看过
  • 在企业征收过程中,如何用“一书四图”维权
    在企业征收过程中,如何运用“一书四图”维权,经批准的“一书四图”是合法征地的证明文件。如果企业在征地过程中通过一本、四个方案是否公开、一方、四个方案是否合法等方式进行维权核查,如果不予批准,可以拒绝征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征地方案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范围内公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公告期届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征地补偿登记,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范围内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农村集体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被征地的经济组织和农民,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实行安置渠道。第二十二条
    2023-05-08
    387人看过
  • 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
    一、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将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明确纳入了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因此,“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当然,本案中的“一书四方案”因尚处于上报审批过程中,未进入确定的实施阶段,依旧属于过程性信息,不应公开。主动公开的前提是人民政府已作出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已属于确定的实施阶段。否则,“一书四方案”依旧是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公开。二、全面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一)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
    2023-06-03
    416人看过
  • 没看过四本书的方案,征地拆迁是合法的
    根据《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一书四图”的征地拆迁是违法的。“一书四图”审批通过后,征地拆迁只能在公示期后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地和供地计划,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执行。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方案批准发布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实施占用土地的监督实施,村镇规划。第十九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范围内公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公告期届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征地补偿登记,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范围内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
    2023-05-31
    485人看过
  • 土地征收方案,过程如何?
    1.地勘测定界在征收方案确定之前,征收单位要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包括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房屋权属、种类、数量、结果等。2.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1)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2)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3.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
    2023-02-28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一书四方案到底由谁来公开?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9
      “一书四方案”由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来公开,这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公民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有什么作用?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22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起到的作用有可以合法的证明这次的征收案件中合法的,同样也是对土地的征收范围还有土地的用途以及按排起到规划的作用,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 我有一书四方案征地拆迁违法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批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一本四方案的土地征收拆迁是不合法的,一本四方案批准后,公示期过后可以征收。《建设用地审批报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批准的农用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方案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单独地址的建设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行的城市规划和
    • 征地拆迁中如何利用一书四方案,提高补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6
      在征地拆迁中是不能利用一书四方案来提高补偿的,一书四方案是征地活动中的合法证明文件,如果没有公开一书四方案或者使用没有经过审批的一书四方案的情况,被征收方是可以拒绝配合土地征收的,并且可以进行维权。
    • 没看到一书四方案,征地拆迁是合法的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9
      没有一书四方案的情况下征地拆迁是不合法的,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供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等,用地单位把一书四方案提交到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单位,只有等方案核准之后才能具体组织征收工作的,但一书四方案不是要展示给拆迁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