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好,能申请工伤鉴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9:03:35 192 人看过

1、根据工伤保险的规定,工伤申请无需等待工伤造成的伤害得到处理,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疾病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的事项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工伤认定申请有期限。企业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员工或其家属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申请。医疗期满后,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受理,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残疾。工伤职工的鉴定和申诉期限为半年,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具体步骤如下:

1。受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受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员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协议》。伤病员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填写个人信息、受伤情况、医疗情况,并附上申请人近照,一寸光头半身,加盖服务机构印章。根据伤情性质,受伤员工应持《鉴定表》到指定的诊断医院进行诊断结论,由医院相关部门盖章后,连同相关病历和检测结果返回服务机构,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病员应在向服务机构发出《工伤鉴定申请表》15天后,向服务机构收集所需资料,你需要先确认工伤。如果你没有拿到工伤鉴定证书,你必须先向工厂申请工伤。如果工厂不申请,你可以自己拿材料到当地劳动部门的工伤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所需材料为: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员工个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证明

(4)初始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员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申请人与受伤员工的关系证明应同时提交

(1)如果是交通事故,交交警行政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书

(2)从事紧急救援的,交市民政、公安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书,营救和其他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

(3)因工致残、战争致残的退伍士兵转业后,旧伤复发的,因公失踪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死亡证明。

(5)因公负伤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应当提交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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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4日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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