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应通过保密措施控制商业秘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21:45 279 人看过

日前据有关报道,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决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03年2月,xx公司总经理杨某(公司大股东)隐瞒真实身份,自称是下岗工程师,来到xx有限公司求职。

杨某利用权限,将公司电脑上的核心技术资料复制到自己的手提电脑上,并大量复印公司产品的图纸,通过刻录机把公司机密资料刻录成光盘。同年4月下旬,杨某不辞而别。随后,科xx公司发现一家名叫xx的公司推出了与其主打产品相同的产品,并以不到科尔达三分之一的价格到处竞标,造成该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急速下降。经调查,发现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竟然就是杨某。

律师点评:

商业秘密的价值日趋显现。不论是对生产、销售、科研、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有用的信息,还是在生产经营中有利于节省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的信息,只要其具有价值性,就可以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以秘密状态维护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条件。权利人必须尽努力去维持它始终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状态。

而目前国内企业普遍存在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这给很多人趁虚而入,窃取有价值的商业资料,而如果明知侵犯商业秘密仍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这里所谓的明知或者应知,是指行为人主观上的知情。所以,权利人必须有将商业信息作为秘密进行保护的主观意识。另外,仅仅具有主观意识还不够,还必须实施客观的保密措施,通过保密措施将其商业信息控制起来,成为独占状态,法律才能够给予相应的保护。企业应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建立一套完整的商业秘密战略管理体系,并指定专门人员执行上述管理体系。比如,制定内部保密规则;与雇员或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人签订保密协议;建立进入与监控设施。

权利人在发现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后,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些公民、法人在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后,开始不以为然,认为侵权行为成不了大气候,无形资产受损害又不像有形资产那样见效,直到市场被占领,自己的产品受到冲击,才恍然大悟,再提起诉讼为时已晚。及时控告或诉讼的好处在于:一是工商机关和人民法院均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秘密进一步扩散。二是及时保全证据、调取证据,更有效的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保护与脱密措施,竞业限制条款应该如何设计
    《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据此,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可以通过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约定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的措施和事项。与员工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1)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2)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3)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概括地说,商业秘密就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实践中,属于商业秘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技术信息。即人们在科研和技术创新活动中所获得的技术方案、技术数据等。(2)经营信息。即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营计划、经营总结,如投资计划、销售计划、客户名单等。(3)管理信息。即企业在组织和
    2023-06-26
    352人看过
  • 在商业秘密实施许可中商业秘密的保密
    商业秘密的实用性、价值性等决定了它可以成为许可贸易对象。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同样涉及保密问题。企业首先要慎重地确定许可贸易对象,一般地说,要考虑可能的被许可人的资信状况、经济实力、市场规模,特别是实施商业秘密的能力。当候选的被许可人确定后,下一步就是就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进行谈判。就被许可的企业来说,它当然先要对引进的商业秘密进行评估,作一些了解才能确定是否购买以及相应的价钱。但这样会让被许可方知悉该商业秘密。一旦谈判没有成功,许可人将无法禁止对方实施。为此,作为许可方的企业应当在谈判前就要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应当特别明确在没有获得许可方书面同意前,对方当事人不得将该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当然,企业在谈判中披露给对方商业秘密的范围应尽量缩小,不能和盘托出,特别是其中的关键性商业秘密。正式达成的商业秘密许可证应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许可证性质、对方的保密任务、重要概念界定、技术回授、使用费交付
    2023-04-10
    74人看过
  • 商业秘密罪中保密措施的确认方法
    司法机关应从以下几方面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刑法》意义上的保密措施:权利人是否告知相对人存在商业秘密;权利人与相对人是否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的合同;权利人是否限制他人进入含有商业秘密的场所;权利人是否对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进行特殊保管或禁止散放。侵犯商业秘密罪诉讼中的问题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客观表现形式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权威鉴定,损失该如何计算等等,是依法追究商业秘密侵权人刑事责任必须解决的问题。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认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商业犯罪的证据认定是刑事审判中的难点和重点。(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确实在侵犯商业秘
    2023-07-08
    101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必要性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的、有时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不法分子为获一已之利,采取各种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有时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2、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商业秘密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它不仅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有助于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有助于树立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经营理念。它可以使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和巩固良好的市场秩序。3、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就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而言,遵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运用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商业秘密,是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4、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提高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整体效果的需要。在现实
    2023-03-24
    257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防“内鬼”的措施
    商业秘密泄密事件中,许多泄密是由内鬼造成的。由于内鬼掌握企业的商业秘密,也是竞争对手关注的对象,竞争对手通过金钱等各种手段从内鬼处获取企业商业秘密。为了防止内鬼泄密,企业可采取下列措施:1对掌握和接触商业秘密关键岗位的人员身份、背景、资格等在入职前进行审查;2在聘用合同中增加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或签署保密协议;3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教育;4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原理、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以及泄密事件教育;5制定和告知商业秘密泄密的安全惩戒措施;6商业秘密实行最小化管理;7采用技术手段,防泄密、防监听、防盗窃等;8采用加密技术手段;9采用监控技术手段;10制定商业秘密保护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以实施、改进和保持;11与商业秘密关键岗位人员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并给予补偿;12工作中定期监督和审计商业秘密行为;13岗位变动前及时收回商业秘密资产;14对泄密事件采取法律手段等。
    2023-06-08
    338人看过
  • 应对国家秘密保密期满的措施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是根据保密等级区分的,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
    2023-07-16
    126人看过
  • 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哪些保密措施
    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哪些保密措施。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安全措施。通常,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的内部保障措施是:每个员工进入企业后,都要与员工签订保障合同,先签订保障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制定企业内部保密制度,作为保密合同的附件。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在企业工作区门口设置门卫或接待员,防止闲散人员进入;除工作中必要的沟通外,限制员工与无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传播;设立专人保管文件和电子数据;分发、交换文件、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与他人合作,不得有秘密。确需保密的,应当注明保密事项等。企业内部保密制度的制定除付诸实施外,还应当以书面形式编制并分发给每一位员工,或者将保密制度的规定张贴在网站上为每位员工不时看到的显著位置。必要时,企业可以组织员工学习讨论保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企
    2023-05-07
    7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不包括利用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
    正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关键,是正确把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对象。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保护对象的把握有广、狭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罪保护的对象仅是商业秘密,另一种观点认为该罪的保护对象不但包括商业秘密,还包括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显然,该定义并未将利用商业秘密而制造的商品列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对象。而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上述信息只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具体表现为图片、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由此可见,将使用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的人列入刑事追究的范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于使用侵犯商业
    2023-03-31
    208人看过
  • 深圳商业秘密律师保密措施的3层含义
    在商业秘密认定的司法实践中.保密措施本身不是—个问题,其本质是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判断问题。一定意义上,一些地方法院有关商业秘密的司法性指导文件,与其说是在规定“保密措施”本身,还不如说是在规定,何种措施是合理的、足以认定为具备了保密的主观要件。从我国司法实践看,保密措施至少包含了三方面的意思:第一,合理的保密措施足以体现持有人保护权利的主观意愿,这种意愿必须为相关人员所感知和识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这里实际上要求,保密措施必须足以体现持有人“权利”保护的主观愿望,这种愿望足以从外部为他人所识别和感知。在朱*辉等侵犯商业秘密一案中,法院认为:保密措施的“合理性”是指权利人所采取的保密措施能使义务人明确知悉权利人有保密的意图。在**公司诉张-
    2023-06-02
    480人看过
  • 特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权是特许经营的核心,主要由商标、商号、专有技术、商业渠道、供求信息、经营管理诀窍等构成。其专有技术、商业渠道、供求信息、经营管理诀窍、产品配方、工艺流程、经营手册等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是一种特许人自己开发或者通过实践掌握能为其带来现实或潜在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综合性信息。特许经营是特许人以外的人员进行业务活动,它不同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保护,泄露的渠道多,特许经营体系的复杂性加大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难度,商业秘密保护成为特许权保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因此特许人应对特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进行严格管理。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保护可采取下列措施:1对特许经营的资格进行评价认
    2023-06-09
    471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保密的实质就是控制接触范围。企业保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商业秘密知悉范围控制在不影响科研、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行的最低限度。企业的一切保密管理行为,都要把目标放在有效控制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上,把重点放在知悉范围内人员的管理上。商业秘密接触范围的控制原则是:(1)需要原则。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限定接触范围。特别是关系核心竞争力的商业秘密或者商业秘密中关键部分,更要控制在充分必要的需要范围内。(2)分割原则。即把涉及商业秘密的完整事项,根据不同的岗位、生产流程的不同部分、技术研究的不同环节、工程设计的不同层次,按知悉的需要分割成若干个部分,使不同的个员只知道自已确需知道的部分,而不知道其他的各个部份,使得局部使用人员掌握不了一项商业秘密的全部信息。即使是研发人员,也只能掌握自已研发的那一部分信息,而不掌握全部成果信息。在企业运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这样的分割越细,一项商业秘密信息全部泄漏的概率就会越小。
    2023-06-08
    34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中防止介质泄密的主要措施
    防止介质泄密的主要措施包括:1建立和执行严格的介质管理制度,统一管理,防止介质在保管、传递和使用、报废等过程中信息泄密。2采用加密技术手段。加密可采取对拷贝复制到介质中的信息采取加密技术,也可以对介质(如移动硬盘、盘)使用加密软件进行密级区域管理。3采用技术手段对介质信息输入设备进行管理,包括采取计算机和介质绑定注册管理,杜绝其在计算机之间的交叉使用。同时也可以对计算机的输出端口进行拆除或屏蔽等限制,从源头上杜绝介质泄密。4按照信息密级分类存储,并对介质密级标识。所有介质可按信息的密级进行分类存储,以防止高秘密信息泄密。对所存储信息的介质按照最高密级标识,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介质不可降低密级使用,不得将秘密信息的介质与存储普通信息的介质混用。5采取分散存储和保管的方式。可将密级信息分割成若干单元,分别存储在不同的介质中,对介质进行分散保管。介质一旦丢失,可避免大量信息的泄密。6带有存
    2023-06-08
    250人看过
  • 法律专题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脱密措施解读
    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对现代企业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往往决定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前途命运。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企业通常采取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意外发生泄密事件。除了为员工规定明确的保密义务外,对确实掌握商业秘密,但又即将离职的员工采取脱密措施也是保护商业秘密切实可行的方法。 脱密措施具体指承担保密任务的员工在离职前(无论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还是一方明确要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原先岗位,在接触不到商业秘密的新岗位例如行政等内勤部门工作一定时间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特殊措施。脱密措施在员工从原企业原工作转换到新企业新工作的敏感期间设定缓冲区,可以对劳资双方利益影响最小的情况下有效保护企业对商业秘密享有的合法利益。 目前法律层面上,我国还并没有对企业是否可以采取脱密措施做出任何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从该条
    2023-02-17
    75人看过
  • 试论保护企业人身秘密的措施
    一、加强门卫制度。二、加强保密区域的管理。三、加强信息管理。四、建立内部保密制度。五、销售伪劣农药的刑法情节有哪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六、廉洁风险点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个人主要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科室主要查找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防范措施:(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二)加强除政立形开机红年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三)加强党的作风(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防范制度机制风险防范措施。(一)做好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二)结合自身和岗位实际,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三)公布、公开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三、岗位职责风险的防范措施(一)提高对分公司现有
    2023-04-10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的特性以及相关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5
      商业秘密的特点:秘密、价值、市场竞争、合法性等。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如下: 1、建立保密制度,将相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 二、对内部进行保密培训,增强保密意识; 三、其它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 什么是商业秘密,保密措施中不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保密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
    • 保护其他商业秘密措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1
      1、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中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雇佣合同、知识产权所有权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2、企业可以通过经济手段保护商业秘密。首先,以慷慨的待遇保护商业秘密。即对接触和使用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优厚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同时,劳动合同
    •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包括哪几种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6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 一、加强门卫制度 二、加强保密区域的管理 三、加强信息管理 四、建立内部保密制度 五、分解工资结构增加保密津贴 六、订立守密协议 七、建立建全人事制度 八、与协作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
    • 保密措施中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2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