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审判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30:38 341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所谓向群众公开,是指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主要是庭审过程和宣判过程);所谓向社会公开,是指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作采访,允许其对案件审理过程作报道,将案件向社会披露。根据法律规定,公开审判也有例外,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一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包括党的秘密、政府的秘密和军队的秘密;二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是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主要包括生产工艺、产品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无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一律公开。

二、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1999/03/0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特作如下规定:

(一)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

(二)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案件,除下列案件外,应当依法一律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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