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35:26 369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规,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解读:不属于劳动争议意味着,上述6种情况不适用劳动法调整,不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应分别按照行政争议或民事争议等来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属于哪一类诉讼?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行政诉讼常识-行政诉讼须知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的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
    2023-08-16
    260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法院不受理哪些劳
    2023-04-28
    472人看过
  • 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吗,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维权
    一、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包括多种类型,其中一种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还有一种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大多表现为有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擅自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剥夺劳动者的岗位让其回家无限期“休假”,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般都能归入这两类争议之中。因此用人单位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
    2023-04-19
    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裁决哪些属于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所谓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后,裁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一裁终局案件不服劳动者不服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一裁终局,对于单位而言并非没有任何的司法救济途径。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如果中级人民法院
    2023-06-14
    45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属于不可抗力条款吗
    不属于。《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不可抗力的特点有哪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
    2023-03-01
    157人看过
  • 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能起诉吗
    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劳动仲裁裁决后什么情况法院不再受理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有以下情况的,法院不再受理: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终局裁决由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其他。二、老板不给工资110管吗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选择报警。但由于劳动纠纷不属于公诉案件,报警一般只能起到威慑作用,并没有实际意义。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劳动者还可以直接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拖欠工资公司需要发现和打欠条吗公司拖欠工资,向劳动者出具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在欠条上把双方之间关系、欠款原因、约定还款时间等都写清楚,便于以后维权。如果发生纠纷,双方签订书面材料虽然名为欠条,实际还是劳动争
    2023-06-28
    33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有哪些种类,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种类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4、按照劳动争议的客体
    2023-02-27
    140人看过
  • 信托收益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信托收益属于劳动争议吗信托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这三种情形才属于《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据此,信托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二、信托受益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信托受益权的法律依据是来自《信托法》,以下是信托收益权的具体规定。《信托法》第三条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下统称信托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营业、公益信托活动,适用本法。《信托法》第九条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
    2023-06-16
    324人看过
  • 人身损害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人身损害属于劳动争议吗人身损害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人与损害方之间的纠纷,两者具有主体不同、诉讼程序不同、适用法律不同、诉讼费收取办法不同、诉讼时效不同等。《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受到伤害的,应当列雇主为被告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由雇主以外或者其他共同受雇人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责任,也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有权代位受害人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二、人身损害造成误工,费用怎么赔偿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误工时间计算。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费的赔偿可以根据实际误工情况计算至定残之日以前,从定
    2023-06-17
    269人看过
  • 约定佣金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约定佣金属于劳动争议吗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的法定前置程序后,才能向法院起诉。同时,劳动者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佣金的提成制度,以及销售业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
    2023-04-30
    2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劳动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一、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以下这些:(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
    2023-03-25
    489人看过
  • 不属于劳动争议是否可以起诉
    不是劳动争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不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2023-08-08
    337人看过
  • 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包括多种类型,其中一种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还有一种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大多表现为有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擅自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剥夺劳动者的岗位让其回家无限期“休假”,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般都能归入这两类争议之中。因此用人单位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
    2023-06-17
    9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和劳动争议仲裁不同点在哪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
    2023-06-10
    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如何赔偿,劳动争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9
      这些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而引起的争议; 2、因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等引起的争议。
    • 产生劳动争议哪些行为属于劳动争议?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以下不是劳动争议:(一)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发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六)农村承包经营者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 工伤赔偿属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定义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
    •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的七种劳动争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
      下列七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范围: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
    • 劳动争议时,哪些情形不算劳动争议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3
      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个体工匠、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对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或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发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者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