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版权的何处理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15:45:53 181 人看过

侵犯版权的处理方式如下:

(1)自行协商,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可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

(3)仲裁,可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民事诉讼,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可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

侵犯版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其作品发表;

2、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5、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应付报酬的等行为。

英国的侵犯版权犯罪

在英国,侵犯版权行为(也称侵权行为)分为两种,即一级侵权(primaryinfringement)和二级侵权(secondaryinfringement)。所谓一级侵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对作品的全部或实体部分实施了或授意他人实施了版权法所不允许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复制作品,公开发行复制品,公开出租或出借作品,公开表演、展示、上映作品,向公众播放作品,以及改编作品。二级侵权通常是指以商业运作为目的,未经版权人许可,制作侵权复制品或持有能够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工具,如进口侵权复制品,持有侵权复制品,经营侵权复制品,为制作侵权复制品提供工具,为侵权复制品提供场地,为侵权演出提供设备等。二级侵权与一级侵权的主要区别在于,二级侵权要求侵权者明知或有理由确信他正在实施侵犯版权的行为,而一级侵权对此并无要求。侵犯版权罪是指那些严重侵犯版权的行为。作为犯罪,一级侵权和二级侵权的大部分行为都可能构成侵犯版权罪。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任何犯罪都应具备两个要件,即犯罪的客观要件和犯罪的主观要件,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犯罪。犯罪的客观要件称为actsres,actsres是拉丁语,原意为犯罪行为;犯罪的主观要件称为mensrea,拉丁语mensrea的意思是犯罪心态。[2]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英国刑法借用actsres意指犯罪的客观要件,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因为犯罪的客观要件包括了犯罪行为、犯罪状态和犯罪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侵犯版权罪可以依据普通法,也可以按照制定法定罪量刑。不过,当今只有一小部分侵犯版权的共谋犯罪(conspiracy)依据普通法,绝大部分犯罪是以制定法定罪量刑的。本文所讨论的侵犯版权罪的指制定法中的侵犯版权罪。下面将分别论述严与厉在打击侵犯版权罪中的具体体现。

(一)严在打击侵犯版权罪中的具体体现

所谓严是指刑事法网严密,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为了有效地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犯版权的行为,英国议会于1988年11月15日通过了《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与专利法》(以下简称《1988年版权法》)。作为现行版权法,它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对侵犯版权罪的规定要比前一部版权法,即《1956年版权法》的规定更加严密细致。值得注意的是,《1988年版权法》中的侵犯版权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是一类犯罪的总称,在这类犯罪中有多个独立的犯罪。为了说明刑事法网的严密性,下面将简述该法中具有代表性的11种侵犯版权的犯罪(其中包括3个增补罪名)。

1.制作、经营复制品罪。《1988年版权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未经版权人许可,为出售或出租制作复制品,或者将非个人或家庭使用的复制品带入英国境内,或者以营利为目的持有复制品,或者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出租复制品、为出售或出租复制品提供场地、公开展示复制品、散发复制品,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散发复制品的程度足已损害版权人的利益,且明知或有理由确信其复制品是侵犯版权的,是制作、经营复制品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版权人许可,实施下列任何一种侵犯版权的行为:1)为出售或出租而制作复制品,如为了销售,侵权复制了500本书;2)非法将复制品运进英国境内,如走私盗版图书(携带非法复制品为个人或家庭所用除外);3)以营利为目的持有复制品,如存放500本侵权复制品伺机出售;4)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出租复制品、为出售或出租复制品提供场地、公开展示复制品、散发复制品,如为销售盗版图书的违法者提供商铺;或者5)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散发复制品的程度足已损害版权人利益,如免费大量散发复制品。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其复制品是侵犯版权的复制品。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不知道复制品是违法的,或者没有理由可以确信其复制品是侵犯版权的,则不构成该罪。

2.制作、持有复制品模板罪。该法第107条第2款规定,制造或变造模板,或者持有模板,且明知或有理由确信其模板是为了制作用于获利出售、出租或使用的侵权复制品的,是制作、持有复制品模板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1)制造或变造模板。制造或变造模板包括从印刷艺术作品的印版,到能够复制音响制品的母带。该罪仅适用于为了制作非法复制品而制造或变造模板的行为;[3]或者2)持有模板。持有模板,是指行为人占有模板,如某人将一块模版存放于家中。该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明知,或者有理由确信其模板是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并且出售、出租或者使用该复制品从中获利的。

3.非法组织表演罪。第107条第3款规定,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版权会受到侵害,而组织文学、戏剧、音乐作品公开表演(公众欢迎活动除外),或者公开放映、播放录音制品或影片,使版权受到侵害的,是非法组织表演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1)组织文学、戏剧、音乐作品公开表演;或者2)组织录音制品、影片公开播放或放映。值得注意的是,造成版权受到侵害的公开表演、放映或播放的责任人通常是指那些活动的组织者或安排人。至于提供场地或器材的人员则不能视为责任人,不过,可以视其情况按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论处。[3]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版权将会受到侵害。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不知道版权会受到侵害,或者没有理由可以确信该版权会受到侵害,则不构成该罪。

4.制作、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罪。第198条第1款规定,未经许可,以出售或出租为目的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将非个人或家庭使用的音像制品带入英国境内,或者以营利为目的持有音像制品,或者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出租音像制品、提供出售或出租音像制品场地、公开展示音像制品、散发音像制品,且明知或有理由确信其音像制品为非法录制品的,是制作、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实施下列任何一种行为:1)为了出售或出租而制作非法音像制品,如以销售为目的在剧院录制演出;2)非法将音像制品运进英国境内,如携带非法音像制品DVD影碟入境。但携带非法音像制品为个人或家庭使用除外;3)以营利为目的持有非法音像制品,如存放500张非法录制影碟;或者4)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出租非法音像制品、为出售或出租非法音像制品提供场地、散发非法音像制品。该罪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其音像制品是违法物品。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不知道该制品是违法的,或者没有理由确信该音像制品是违法的,则不构成该罪。需要注意的是,该罪中的许可有其特定含义。在演出时,许可是指表演者或演出承包人的许可。在非演出时,将取决于独家音像制作合同的规定。如果是录制音像制品合同,表演者和音像制作人都可以给予许可;如果是经销或使用音像制品合同,则只有音像制作人可以给予许可。

5.播放非法音像制品罪。第198条第2款规定,使未经许可而制作的非法音像制品公开演示或放映,或者向公众播放,由此侵犯版权,且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版权会受到侵害的,是播放非法音像制品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行为人使未经许可而制作的非法音像制品得以:1)在公开场合演示或放映;或者2)向公众播放,包括闭路电视节目。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由于其所作所为版权将会受到侵害。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可以确信版权会受到侵害,则不构成该罪。

6.假冒授权许可罪。第201条第1款规定,伪称得到他人授权对演出给予许可的,是假冒授权许可罪,除非行为人有理由确信他被授权。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行为人伪称得到他人授权,作为代表对演出给予许可。该罪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他没有被授权作为代表。

7.制造、经营侵入检测机制罪。需要指出的是,欧盟委员会于1991年5月14日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指令第91/250号》,该指令规定了对电脑程序的法律保护,于1996年3月11日又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指令第96/9号》,该指令规定了对电脑数据库的法律保护。为了保护电脑程序和数据库的版权,欧盟委员会要求成员国应当对侵犯电脑程序和数据库版权的行为,依据本国的法律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为了贯彻这两项指令,英国已把与电脑技术手段相关的两种犯罪,即制造、经营侵入检测机制罪和提供侵入检测机制服务罪,分别增补在《1988年版权法》中。

《1988年版权法》第296ZB条第1款规定,凡是为出售或出租而制造的,或进口非个人或家庭使用的,或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出租的、提供场地为了出售或出租的、制作广告为了出售或出租的、或持有、或散发,或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散发程度足已损害版权人利益的,任何用于或有助于侵入检测机制的装置、产品、元件,是制造、经营侵入检测机制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下列其中任何一种侵入检测机制的行为:1)为出售或出租而制造生产侵入检测机制的装置、产品、元件。这里的制造是指大量生产,而并非少量;2)非法将任何侵入检测机制的装置、产品、元件带入英国境内,但携带为个人或家庭使用的除外;3)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出租、提供场地为了出售或出租、制作广告为了出售或出租、或持有,或散发任何侵入检测机制的装置、产品、元件;4)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散发侵入检测机制的装置、产品、元件的程度足已损害版权人的利益。事实上侵入检测机制本身并非犯罪。然而,行为人一旦实施了上述法律所禁止的任何一种行为则可能构成犯罪。该罪的构成并不要求犯罪的主观方面要件,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犯罪客观要件的任何一种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不过,行为人如果能够表明他不知道或无理由确信该装置、产品、元件是用于侵入检测机制的,就可以得到辩护,免除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执法部门和情报机构出于国家安全利益的考虑,或者为了预防犯罪、侦查或调查犯罪、提起公诉而采取的相关侵入检测机制的活动将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之列。

8.提供侵入检测机制服务罪。如上所述,《1988年版权法》也在第296ZB条第2款规定了与电脑技术手段相关的另一个犯罪,即提供侵入检测机制服务罪。该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推销、宣传或出售侵入检测机制的服务,或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其程度足已损害版权人利益的侵入检测机制的行为,是提供侵入检测机制服务罪。该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在:1)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推销、宣传、销售侵入检测机制的服务;或者2)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其程度足已损害版权人利益的侵入检测机制的服务。除了犯罪的客观方面以外,其他内容包括辩护均与制造、经营侵入检测机制罪相同。

9.非法接收音像传播罪。第297条第1款规定,不正当获得由英国境内播放的音像节目,且意图逃避对其付费的,构成非法接收音像传播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行为人不正当获得由英国某地播放的音像节目,并逃避付费。该罪要求具备三点:1)不正当接收。不正当接收可以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取,也可以是意外获得。2)接收的音像节目是由英国某处提供的,如英国某电视台直播的收费足球现场比赛。如果音像节目是由其他国家播放的则不构成该罪。3)观看节目后,逃避付费。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在,行为人明知是在不正当情况下获得英国某处提供的音像节目,而且故意逃避付费。

10.非法传播作品罪。《2003年版权与相关权利条例》为《1988年版权法》增补了一项新的侵犯版权罪条款。该条款被加在《1988年版权法》第107条之内,为第107条第2A款。该条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公开传播版权作品侵害版权人利益,或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传播程度足已损害版权人的利益,且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其行为正在侵犯版权的,是非法传播作品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行为人未经版权人许可,实施下列一种侵犯版权的行为:1)以营利为目的公开传播版权作品侵害了版权人的利益;或者2)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传播程度足已损害版权人的利益。传播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作品进行广播,或者把作品放在人们可以看到的互联网上。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或有理由确信其行为正在侵犯版权。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可以确信其行为正在侵犯版权,则不构成犯罪。

11.法人犯罪。根据《1988年版权法》第110条、第202条和第297条第2款的规定:经证明,侵犯版权犯罪是由于法人的董事、经理、法人秘书、其他高级职员,或具有同等资格的人的同意或默许所为,该人与法人均构成犯罪,依法分别处罚。这里的该人是指,对侵犯版权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例如,作出同意或默许的法人的董事、经理、法人秘书、其他高级职员,或具有同等资格的人。法人犯罪在客观要件上与自然人相差无几,主要特点就在于犯罪是由法人实施,可能引起两个起诉,一个是对法人本身的起诉,另一个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起诉。该罪不属于严格责任犯罪,要求犯罪具有主观方面的要件,这样可以减轻董事们由于法人侵权而承担的潜在责任。所以,构成该罪(无论何种起诉)都要求被告方必须具有明知或有理由确信版权将会被侵犯。

表一展示了《1988年版权法》关于侵犯版权罪的有关法律条款及相关罪名。不难看出,立法者对侵犯版权罪的规定是比较详细而又严密的。

(二)厉在打击侵犯版权罪中的具体体现

所谓厉是指刑罚苛厉,执法严厉。在制定法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立法上增加量刑幅度,提高最高刑期;二是在执法上授予执法机构和执法官员更多的权力,加强打击犯罪的力度。

客观地讲,《1988年版权法》在实施初期对侵犯版权的犯罪行为之惩罚是有限的。但是,近年来随着犯罪全球化的日趋严重,在严而不厉与严而又厉并用的刑事政策指导下,英国对打击侵犯版权犯罪的规定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1.增加侵犯版权罪的最高法定刑期

需要提醒的是,在英国有两种形式的法院可以受理一审刑事案件。一种称为治安法院,主要审理大量的、非严重的刑事案件,通常由三名法官组成,决定被告有罪与否,无需陪审团,程序简单。每年通常有95%以上的刑事案件由治安法院审理。另一种是刑事法院,专门审理严重的刑事案件,程序比较复杂,不适用于简易案件或普通案件,陪审团在审理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刑事案件应由哪种形式的法院受理,法律有规定,不外乎是只限治安法院受理,或只限刑事法院受理,或治安法院与刑事法院均可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作为欧盟和国际社会的成员,也受欧盟指令和国际条约的约束。事实上,欧盟内部并没有统一的版权法制度,仅仅是靠系列的版权指令,就版权某些领域约束成员国。因此,欧盟法仅能在成员国之间对版权法做有限的协调。为了落实欧盟指令,英国已经对《1988年版权法》做过多次修改,[4]增补了新的罪名,例如,前面列举的制造、经营侵入检测机制罪和提供侵入检测机制服务罪。

世界贸易组织执管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1)(以下简称《TRIPS协议》)是《WTO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约束全体会员国(包括中国)。《TRIPS协议》第61条明确规定了保护版权的刑事制裁措施,它被认为是打击有组织地侵权犯罪的基本措施。该条规定,成员国至少应该对在有规模的商业活动中故意伪造商标或盗版的行为提起刑事诉讼并给予刑事处罚。处罚应当包括监禁、具有足够威慑作用的罚金、或监禁与罚金并罚,以达到罪刑相适应。在适当情况下,处罚也应包括查封、没收、销毁侵权物品以及实施犯罪的材料和工具。成员国可以对在有规模的商业活动中故意侵犯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提起刑事诉讼并给予刑事处罚。(12)该条强调了各成员国有义务运用刑事手段制裁侵犯版权犯罪,至少要对那些在有规模的商业活动中故意伪造商标或盗版的行为给予打击。为了执行《TRIPS协议》的各项规定,对在商业活动中故意伪造商标或盗版的行为实施严厉刑事制裁,英国于2002年7月24日通过了《2002年版权与商标(犯罪与惩罚)法》。《2002年版权与商标(犯罪与惩罚)法》是修正《1988年版权法》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提高了侵犯版权犯罪的量刑幅度,增加了《1988年版权法》第107条第1款和第198条第1款规定的刑事法院判处监禁刑的最高刑期。根据该法,制作、经营复制品罪和制作、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罪的最高刑期为10年,(13)换句话说,最高刑期由原来《1988年版权法》规定的2年有期徒刑大幅度地增加到10年,从这一点可以清楚地看出刑事政策中的厉在打击侵犯版权罪中的显著表现。

根据修正后的《1988年版权法》和有关法律,上述11种侵犯版权罪的刑罚规定具体如下:1)制作、经营复制品罪可以由治安法院或刑事法院受理。治安法院可以判处最高刑期为6个月的监禁(imprisonment),或最高数额的罚金(fine),(14)或并罚。刑事法院可以判处最高刑期为10年的监禁,或最高罚金,(15)或并罚。但是以营利为目的持有复制品的,和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出租复制品的、为出售或出租复制品提供场地的、公开展示复制品的,只限于在治安法院审理。(16)2)制作、持有复制品模板罪属于简易审判案件,由治安法院受理,最高刑期为6个月监禁,或不超过5级罚金,(17)或者并罚。3)非法传播作品罪可以由治安法院或刑事法院受理。治安法院可以判处最高刑期为3个月的监禁,或最高罚金,或并罚。刑事法院可以判处最高刑期为2年的监禁,或最高罚金,(18)或并罚。(19)4)非法组织表演罪由治安法院受理,最高刑期为6个月监禁,或不超过5级罚金,或者并罚。(20)5)制作、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罪可以由治安法院或刑事法院受理。治安法院可以判处最高刑期为6个月的监禁,或最高罚金,或并罚。刑事法院可以判处最高刑期为10年的监禁,或最高罚金,或并罚。但是以营利为目的持有非法音像制品,和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或出租非法音像制品、为出售或出租非法音像制品提供场地的,只限治安法院审理。(21)6)播放非法音像制品罪属于简易罪,由治安法院受理,最高刑期为6个月监禁,或不超过5级罚金,或者并罚。(22)7)假冒授权许可罪由治安法院受理,其最高刑期为6个月监禁,或不超过5级罚金,或者并罚。(23)8)制造、经营侵入检测机制罪可以由治安法院或刑事法院受理。治安法院可以判处最高刑期为3个月的监禁,或最高罚金,或并罚。刑事法院可以判处最高刑期为2年的监禁,或最高罚金,或并罚。(24)9)提供侵入检测机制服务罪量刑处罚均与制造、经营侵入检测机制罪相同。10)非法接收音像传播罪由治安法院受理,没有监禁刑,只设罚金,最重处罚为5级罚金,即5,000英镑。(25)11)法人犯罪的,对法人判处罚金。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的处罚,则依照所触犯的具体罪名的法律规定处以有期徒刑,或罚金,或并罚。(26)

表二显示了侵犯版权罪(非法接收音像传播罪和法人犯罪除外)的最高刑期在《1988年版权法》修正前后的变化。

2.授权执法机构加强打击力度

应该说,英国不仅在立法上对侵犯版权的犯罪规定了严厉惩处措施,在执法过程中也强调打击力度。鉴于英国国内的需要以及保持与欧盟指令与国际条约相一致的原则,《1994年刑事审判与治安法》第165条为《1988年版权法》增补了一条新的法条,即《1988年版权法》第107条之后的第107A条。

根据第107A条第1款规定,地方官员依照《1988年版权法》第107条,严厉查办当地侵犯版权的行为是地方当局的职责。第107A条第2款进一步规定,地方政府可以按照《1968年商品说明法》中的第27条、第28条、第29条和第33条执法。这四个法条的主要规定是:第27条允许执法人员查验犯罪嫌疑人购入的货物;第28条授权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查封物品,扣押文件;第29条重申妨碍执法人员执法将构成妨碍公务罪;第33条是关于由于错误查封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损害倍偿规定。(27)毫无疑问,《1994年刑事审判与治安法》第107A条给地方政府在贯彻《1988年版权法》第107条,严厉打击侵犯版权犯罪和执行《1968年商品说明法》上,赋予了更大的职责和权力。

为了落实对侵犯版权罪的查处,英国政府已从2007年4月起拨款增添更多人员执行稽查任务。英国工业与贸易大臣马尔科姆威克斯宣称:从4月6日开始将另有4,500名贸易稽查人员一起查处伪造品和盗版。这意味着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对市场和露天跳蚤市场的突袭稽查,更多的情报,更多的起诉,更多的罪犯将被送进监狱。他强调:触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们应该明白,英国不是他们的安全之地。他们面对10年监禁和没有上限罚金的风险是实实在在的,从今以后,这种风险将只会有增无减。[5]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版权相关文章
  • 版权侵权的处罚方式
    版权侵权的处罚方式是什么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目前,除国家版权局外,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设立了版权局,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侵权案件,各地方版权局负责处理其他侵权案件。另外,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以营利为目的,有特定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
    2023-04-27
    107人看过
  • 侵犯版权如何处理?
    1.自行协商。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双方可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3.仲裁。依《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对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可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控告,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2-09
    291人看过
  • 侵犯版权的处罚是什么
    (1)分发,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出租和传播版权所有人的软件(2)复制或部分复制版权所有人的软件(3)故意删除或更改软件权利管理的电子信息(4)故意避免或破坏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的行政处罚方法行政处罚方法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和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没收资料等,制作侵权复制品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对于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目前,除国家版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版权局,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侵权案件,各地方版权局负责处理其他侵权案件此外,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侵犯版权者,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任何人,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023-05-07
    372人看过
  • 侵犯版权的处罚是什么?
    侵犯版权的处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图书、音像制品、美术品等。所得数额巨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额巨大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根据《著作权行政实施办法》,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复制、传播其作品,如文字、音像制品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出版具有独占著作权的图书,未经制作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制作、发行其展示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作品,造成巨额违法所得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制作者
    2023-05-07
    226人看过
  • 盗版版权侵犯的是什么版权
    盗版行为侵犯的主要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肯尼亚版权委员会加大盗版打击力度肯尼亚版权委员会周四突击搜查了内罗毕的工业车间场所,并没收了涉嫌安装价值数百万先令的盗版软件的电脑。据称,被没收的电脑安装有盗版软件,包括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和微软办公系列这此突击搜查紧随肯尼亚版权委员会最近结束的赦免软件犯罪分子的30天活动,发送了肯尼亚知识产权执法的强力信号。版权委员会上个月颁布了于12月15日结束的特赦期限,要求使用非法软件副本的个人和企业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副本,否则将面临诉讼。“盗版是我们本土市场的一场灾祸。这次突击搜查是我们推出的一系列旨在制止盗版并帮助企业获取应有的产品利润的活动的一部分,”肯尼亚版权委员会执行主任Mari
    2023-07-29
    283人看过
  • 侵犯版权的方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著作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行为;(二)未经合著人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五)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电影制作、改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翻译或者注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付费而不付费(八)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制作、计算机软件等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出租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九)未经出版者许可,擅自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的版面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对现场表演或者录音进行直播或者公开传播的行为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通过以上的描述,我们
    2023-05-07
    21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版权
    词条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版权与著作权是同一概念,版权可以自动取得,也可以登记取得,是作者对自己的著作享有的法定权利。 版权有效期是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 更多>

    #版权
    相关咨询
    • 侵犯版权的处罚方式是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5
      版权侵权行政处罚的方式: 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二、没收非法所得; 三、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四、罚款; 五、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 版权侵权的处罚方式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6
      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刺激下版权内容大量制作生成;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版权内容的呈现方式逐渐增多,内容的盈利模式也多种多样。版权内容被广泛使用传播,侵权现象频发。如果事先未经许可继而商业方式使用,涉嫌构成版权侵权,那么版权侵权的处罚方式是什么?
    • 版权侵权的处罚方式有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4
      侵犯版权的处罚方式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版权侵权的处罚方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7
      版权侵权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 版权侵权侵犯的是什么版权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盗版侵权主要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