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00:27 328 人看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文章
  •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的标准
    这段文字介绍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资格情况。资格包括四种情况:在失业救济期间或期满后仍未重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在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群。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资格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群。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申 请 标 准 是 什 么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标准是指国家对保障最低生活水平、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制度。根据《
    2023-09-01
    59人看过
  • 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办法
    根据《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政府对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和临时性困难的居民的救助政策.本办法同《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配套执行。一、救济原则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临时救济对象按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2、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救济对象就业情况和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救济待遇手续。对救济对象采取阶段性救济或一次性救济的办法实施救济。3、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临时救济主要是对居民暂时未就业或因特殊情况造成的困难,给予适当补助,创造条件鼓励、扶持救济对象尽快就业。4、倡导社会互助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社区广大居民,发扬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经常性捐助活动,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临时救济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
    2023-06-09
    403人看过
  • 重庆市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下岗职工进中心协议期满终止协议并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保险期满后,及大龄下岗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基本生活费期间,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工龄满30年的下岗职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尚未就业的,参照户口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对本人发放生活费。其离开企业后的养老保险由同级财政以上年社平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规定费率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见: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01]18号)执行日期:2001年2月21日参见:《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展再就业
    2023-06-09
    209人看过
  • 城市困难居民申请保障金
    城市居民如果有生活困难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居委会向街道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居委会向街道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申请人填写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家庭成员、居住地、身份、工资收入、其它各类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以及居委会意见、街道办事处意见、民政局意见等内容。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中有关内容,并愿意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出示以下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和其它能证明各家庭成员属性的证件和资料;在职职工要有所在单位提供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
    2023-06-09
    417人看过
  • 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的范围
    《最低工资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
    2023-06-09
    196人看过
  • 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
    为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开展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方针和目标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政府行为,必须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的办法,采取“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全面调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方针。在充分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制订保障办法。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其他地方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启动;地给市、地区行署和州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有条件的县市政府所在地的镇要在今年内建立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余县级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要在1999年底以前建立起这项制度。各地要根据当
    2023-05-30
    372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规范保障资金管理机构的财务行为,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金,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首都社会稳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规范保障资金管理机构的财务行为,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金,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首都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城市低保制度而筹集使用的资金。第三条:保障金的性质和使用原则本办法所称保障资金是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专项资金,具体是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低收入居民粮油供应帮困资金、定期社会救济费、
    2023-06-09
    314人看过
  •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条件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虽然我国目前经济已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国人的生活水平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目前仍有一些人无力保障自己的日常生活,为此,重庆市出台了低保政策。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二)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三)拥有商业门面、店铺。(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五)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六)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家庭消费支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2023-05-04
    157人看过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主要任务
    1、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应纳入保障范围,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准确核实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收入水平,规范申请、评审和资金发放的程序,严格审查,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对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困难人群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包括:a.中央、省属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在职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过程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计算其应得待遇后,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B.对于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按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享受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到期仍未实现再就业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C.按国务院要求把本地的中央直属企业、省属企业、尤其是远离城镇的军工、矿山等企业的职工
    2023-06-09
    414人看过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情况
    199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截止1999年底,全国所有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已全部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0年,共有381.8万城市贫困人口进入了保障范围。其中,企业职工和下岗、失业、退休人员中的困难家庭占80%,传统民政救济对象占2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原有的社会救济制度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保障对象由过去的民政救济的“三无”人员扩大到全体城市居民,其社会保障功能也相应得到增强。二是保障资金来源由财政和保障对象所在单位分担过渡到财政负担的方式,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有了稳定可靠的资金保证。三是提高了社会救济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减少了救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随意性,把对城市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四是保障标准有了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变化进
    2023-06-09
    377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办事指南
    索引号信息文号生成日期2082006.11.27附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_580wh460.jpg附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_580wh460.jpg附件: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办事指南领取证_580wh460.jpg一、受理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二、部门职责实施本辖区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依法办理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的审核审批、低保金发放,依法处理违法违纪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行为,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办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西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操作规范(试行)》等。四、申请条件1、持有当地非农业户口;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2)下岗证、退休证、就
    2023-06-09
    114人看过
  • 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和《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14号),切实解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本办法(试行)。一、优待对象(一)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低保政策外,凭《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享受本试行办法规定的优待政策。二、医疗优待(二)政府举办的各级综合医院为低保对象享受医疗优惠的定点医院。(三)低保对象持《低保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定点医院免收其普通挂号费,减收10%至15%的检查费、床位费、手术费。(四)低保对象从事饮食服务等个体职业需要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减收30%的体检费。三、教育优待(五)低保对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免收教科书费和杂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适当减免学费和杂费。低保
    2023-06-09
    413人看过
  • 宜春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11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制度,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我市日前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该办法所称城乡低保,是指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实行差额补贴的社会救助制度。市民们可依据自身条件,对照申请资格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1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低保标准按照当地能够维持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
    2023-06-09
    46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已经2002年8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六安市人民政府2002年9月9日六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辖区内持有非农户口的城市居民以及远离城市的军工、矿山企业的非农业人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获得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对各县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民政部门以及街道
    2023-06-09
    12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最低生活保障
    相关咨询
    • 北碚城乡居民低保申请办法,如何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北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确定及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保障对象具有本区居民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农村保障对象主要是因残疾、年老体弱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病、死亡或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人户分离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家庭,
    • 失业保险金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7
      失业保险金保障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个人,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其保障的直接对象是生活困难的家庭。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同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届满后,不管其是否重新就业,只要家庭人均收入待遇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统筹规划城市第九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0
      家庭中既有常住非农业成员,又有农业户口成员的,只保障常住非农业户口成员,其他性质家庭成员的救济或保障,由户籍所在地政府负责。
    • 社保局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条件是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1、失业者领完失业金后可申请低保金。向民政部门 2、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 (1)家庭中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赡养义务人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3)抚养义务人收入证明; (4)其它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