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哪些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1:13:55 207 人看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除了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还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再次提出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文章
  • 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发生后,为了明确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技术问题,委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医学及法律知识与技能对这些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活动。至少有以下几层含义:1)是与特定事件或案件相关联的活动,而不是一般意义上没有具体针对性的科学技术活动。2)活动的目的明确指向与医疗纠纷有法律上的关系的医疗技术问题。不是纯法律问题,往往也不是纯医学问题,而是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3)并不单纯是鉴别和判定活动,起码还包括委托活动,离开了委托的鉴定活动就是一般的科学活动,不具有鉴定意义。4)具有科学性和主观性双重属性,鉴定作为一项科学活动,运用科学知识与技能研究解决特定的科学技术问题,属于科学活动的范畴,但鉴定结论最终只是鉴定人主观世界对客观问题的反映,不仅与鉴定人的科学技术水平,认识自然的能力有关,还与鉴定人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有关,甚至与鉴定人的道德水准,价值观念有关,具有明显的主观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鉴定由专
    2023-12-16
    72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两种鉴定有明显区别很长时间以来,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谁更适用的争论,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指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法医类鉴定有很大区别,医疗事故鉴定的内容也不都属于法医类鉴定。”两种鉴定的区别究竟在哪儿?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区别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等,而司法鉴定依据的是《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鉴定的性质有区别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具有三种性质,即由医患双方同时申请的鉴定具有仲裁性质;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鉴定具有行政性质;由各级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具有司法性质,而司法鉴定的性质具有唯一性,那就是司法性质。鉴定的范围有区别医疗事故鉴定只涉及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且不包括非法行医。而按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司法鉴定包括法医
    2023-02-27
    2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怎么走?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怎么走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
    2023-02-17
    13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技术的标准
    一、医疗事故鉴定技术标准第一,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第二,专家鉴定组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
    2023-04-01
    31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于医学鉴定,二者可以从本质、诉讼地位等方面进行区分。1、二者本质不同医疗鉴定多注重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认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而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2、诉讼地位不同在诉讼活动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而医学鉴定则不是诉讼证据,不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
    2023-04-17
    48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法,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法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
    2023-04-14
    364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首次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3、具体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开始后先由患者进行陈述意见和理由,再由医院进行陈述,然后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对双方进行询问。必要时,专家还可以现场查看患者病体,进行医学检查;。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经过合议,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要注明。5、鉴定结束后,将制作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2023-03-02
    256人看过
  • 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要求双方达成合意,共同提交医学会申请,仅有一方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如果交由不同的医疗机构处理,很有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论,并且浪费医疗资源,所以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一方医疗机构已经受理了,其他的医疗机构就不应该再受理。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的争议已经解决,再做医疗事故的鉴定已经没有法律上的意义。医疗事故鉴定的本着解决双方的法律责任问题,现在双方已经协商调解解决了,所以就不必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了。四、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会导致鉴定程序终止,但是如果是人民法院自行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除外;构成非法行医的行为很有可能触犯了刑法,不再是民事纠纷,非法行医者很有
    2023-04-14
    432人看过
  • 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会被受理呢?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会被受理:(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式有哪些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的程序为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如实回答;双方当事人退场;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等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
    2023-08-13
    233人看过
  • 哪些情形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申请鉴定;2、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受理;3、医疗事故纠纷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5、非法行医对患者健康造成损害;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处理重大医疗过失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
    2023-06-25
    3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的区别
    1、鉴定性质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其性质上,属于行政鉴定,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是一项诉讼活。2、鉴定的目的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医疗损害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涉嫌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诉讼等提供事实依据。3、鉴定的启动权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权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医疗损害鉴定的启动权在法院及双方当事人。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两种;一是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是由法院统一对外委托。5、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6、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7、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一、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在哪里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
    2023-03-12
    444人看过
  • 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做技术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可以找医学会组织做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
    2023-03-16
    2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鉴定的结果以及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等。一、医疗事故鉴定一般需要多久时间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是45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一般多久出来?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三、医疗事故鉴定多久
    2023-04-11
    190人看过
  • 怎么理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怎么理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纠纷发生后,为了明确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技术问题,委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医学及法律知识与技能对这些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活动。就是大家所说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流程(一)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二)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三)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四)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五)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六)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七)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八)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九)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医
    2022-02-21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更多>

    •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包括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
    • 需要出具哪些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书,怎样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该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如何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何申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技术鉴定应具有全套技术文件和样机试验报告,还应有可供表演的样机。在设计定型技术鉴定中,还必须提供工艺文件、成本分析文件和经济可行性文件以便全面评价产品的设计和工艺。大量事实证明,技术鉴定并不是对技术成果作出客观评价的最好形式。技术鉴定:1、医学会在确认鉴定费已缴纳后向委托鉴定的各方发出书面的通知(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受理日期以交费日为准。2、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以交费日为准)起 5
    • 哪些医疗事故不予受理技术鉴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7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 医疗事故 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