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错发工资是否劳动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5:22:40 318 人看过

追索错发的工资是属于劳动争议,出现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追讨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申请人要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追讨拖欠工资,即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

2、另外,先予执行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如果不先予执行,申请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3、先予执行的程序:

(1)先予执行必须由申请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

(2)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

(4)申请人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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