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强制措施是否需要告知报案人
侦查机关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是不需要通知报案人的,如果申请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要通知申请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办案机关。
二、公安不出不立案通知书可以吗
不可以不出具立案通知书。如果本人是报案人,一般会通知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经审查受案后,应当向报案人出具报案回执。如果本人是被侦查对象即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通知,只有在确定有违法或犯罪行为,需要拘留或传讯时才会找到本人走相关程序。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于被害人来说,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出具受案回执。但抓捕犯罪嫌疑人后,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公安机关必须通知被害人。
但现行的做法是:
1、对于伤害、杀人等侵害到公安人身权利的案件,公安机关会通知到被害人;
2、对于盗窃等单纯侵犯财产的案件,公安机关可能就未必会第一时间通知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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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强制措施是否需要告知来自报案人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5调查机关不需要通知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申请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被告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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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是否要告知?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7通知行政强制措施,通知就是催告,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为房地产的,向房地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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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被告人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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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要求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可以不变更法院强制措施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6法院有权在刑事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被逮捕的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已经到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第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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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强制措施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3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规定,被捕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正在怀孕和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捕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审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已达到一审法院判处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