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具有特征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7:42:02 171 人看过

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一、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预备相关文章
  • 哪些犯罪不具有预备阶段
    一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2024-04-28
    324人看过
  • 有犯罪预备的特征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案例】被告人林某因被害人孙某,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其非法行医一事,产生不满心理。2007年9月4日晚,被告人林某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被害人孙某居住地,欲对被害人孙某居住的房屋实施放火行为。当被告人林某站在该房屋东侧的简易仓房上,准备向房屋的顶部攀爬时,因踩破仓房的瓦片从简易仓房的顶部跌落下来,被告人遂离开现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汽油、火柴、被害人孙某的陈述、证人孙某某、梁某某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判决】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因对被害人的举报行为,产生不满心理,遂携带作案工具火柴、汽油,欲对被害人的住宅放火焚烧,危害公共安全
    2023-08-13
    298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备哪些共性?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已经开始准备犯罪;2、行为人尚未开始犯罪;3、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顺利实施和完成犯罪;4、犯罪在实施行为之前就停止了,这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犯罪预备又称预备犯。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故意犯罪介于犯罪决心和犯罪开始之间的一个阶段。犯罪预备是犯罪吗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2、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3、所以,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2023-07-05
    475人看过
  • 认定犯罪集团须具备哪些特征
    法律分析:犯罪集团是3人以上为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经事前通谋而建立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一)犯罪集团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三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二)犯罪组织比较固定。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三)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一、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几种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2)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3)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4)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1)事
    2023-02-18
    401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成立具备哪些特征?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的标志。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所规定的客观要件的行为。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标志。所谓未得逞,是指行为没有齐备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成犯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追求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所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行为人本意的因素。犯罪未遂根据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与否为标准,可以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根据实际上能否构成既遂为标准,可以分为能犯的未遂与不能犯的未遂。一、诈骗犯罪既遂未遂如何认定数额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与数额没有直接关系,只要进行了诈骗的犯罪事实并获得了诈骗财物,即使只有一块钱也构成了诈骗既遂。既遂的含义,就是成功了,未遂的含义,就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成功。诈骗罪的既遂与
    2023-03-09
    98人看过
  • 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的区别有哪些
    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的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04-29
    246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特征及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一、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
    2023-04-22
    140人看过
  • 危险犯的犯罪预备的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成立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即为了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预备行为是为犯罪的实行创造便利条件,以利于危害结果顺利实现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这个犯罪行为的一部分,继续发展就会成为实行行为,从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预备行为已经对刑法保护的法益构成了威胁。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危险犯,实害犯的对称。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如伪造公文、印章罪。又可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前者以侵害行为已有现实的危险发生为成立要件;后者以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即认为危险发生,而造成犯罪。一、犯罪预备的中止是预备还是中止犯罪预备阶
    2023-04-11
    100人看过
  • 破坏电力设备罪具体有哪些特征?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4、客观要件: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过失破坏通信设施怎么立案过失破坏通信设施有三个立案标准,分别是:1、行为人故意破坏通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2、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必须是正在使用的设施,如果已经停止使用或者未使用的设施,应当设立故意破坏财产罪,暂停使用一段时间后会恢复使用的设施仍然属于正在使用的设施;3、行为已经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
    2023-03-15
    191人看过
  • 2.教唆犯具有哪些特征?
    教唆犯主要可归纳出如下五方面的特性:首先,其需要具备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其次,他们必须怀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因为过失行为是不可能构成教唆犯的;再次,若行为人确实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那么便应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发挥的作用进行相应处罚;此外,当行为人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时,法律会对他处以加重惩处的惩罚措施;最后,即使教唆对象并未真正实施被教唆之罪行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而言,法律依然允许对其处以轻罚或免于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024-04-30
    125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犯罪预备的核心内容
    概念: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特征:(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3)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4)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一、预备阶段能不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是可以的,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犯罪预备行为表现为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制造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表现为调查犯罪场所与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侯被害人的到来、诱骗被害人前往犯罪场所、事先清楚实行犯罪的障碍、勾引他人参加犯罪等等。犯罪预备阶段存在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两种停止形态。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行为未着手是犯罪预备。主观放弃而未着手,是犯罪中止。中止可以
    2023-06-20
    53人看过
  • 仓储合同都具备哪些特征?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3、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2024-05-11
    86人看过
  • 具有有价票证犯罪特征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的要件主要包括: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3、侵害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4、客观方面存在伪造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侵占罪具有哪些特征(一)构成特征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二)对象特征《刑法》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
    2023-08-09
    496人看过
  • 非法集资具备的特征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通过仔细辨别其特征可避免上当受骗。非法集资具备的特征,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是依法批准。第二是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并承诺按期进行返还本息。三是集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四是会以各种手段掩盖其非法集资行为,如签订合同。一、集资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三大新特征河北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中,都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
    2023-04-1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犯罪预备
    相关咨询
    •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哪些特征?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1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3)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4)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 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什么特征呢具有什么特征和具备哪些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已经进行犯罪的预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的,是预备犯。犯罪预备具有以下特征: 1、从客观方面来看,必须具有犯罪预备行为,即具有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行为。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就是指搜取供实行犯罪使用的各种物品。所谓制造犯罪条件,是指除准备犯罪工具以外的为进一步实施犯罪提供便利的行为,其中包括: (1)策划
    • 构成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是哪些,准备工具踩点算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 犯罪预备在犯罪的发生特征应当具备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8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特征如下: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3)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4)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
    • 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准备了作案工具算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6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