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后土地归谁所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08:23:12 209 人看过

1、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土地部分的改制主要内容是对土地资产的界定、处置和评估,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企改革有重大意义,有利于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式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方式。

2、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出租方式适用的条件是国有企业改变原有的国有性质,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或者被非国有企业兼并;对外租赁经营;企业破产等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应该采用土地出让或租赁形式。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授权经营适用条件是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健性领域和基础性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组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的企业改制,并且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保留划拨方式适用条件是:

(1)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项目用地;

(3)不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

(4)国有企业兼合国有企业或其它非国有企业后仍为国有工业生产企业或国有企业兼并、合并的对方为濒临破产的企业;

(5)国有企业改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保留划拨方式要由有批准权的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除了国企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外,保留划拨方式的期限不超过5年。

3、通过分析,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的适用条件,我们不难看出,国有企业土地处置方式有以下特点和区别:

(1)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对象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体现出土地资产处置中,区分类型,有偿使用原则,涉及国有企业改变其原有国有性质,必须有偿出让或租赁,而涉及改制后仍保持原国有性质或者公益项目,国家扶持基础项目,可以采用国家作价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甚至还可以采用保留划拨方式。

(3)涉及到保留划拨,作价入股,授权经营方式的必须由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涉及土地有偿出让由改制企业直接向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并与土地主管部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4)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和授权经营是不同的,有很多估价师容易搞混,两者有相同之处,但也有很大区别。相同之处是都要经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改制后的土地使用权的持有人为新的企业,两者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形式,相当于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再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企业持有,形成的国家股权由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国有持股单位统一持有,这个持有主体一般是财政部门的资产管理部门,作价入股形成的新企业可以按法律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但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国家持股单位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分取股东权益的权力。而授权经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持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这些被授权的公司授权权利凭证就是土地管理部门所发的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改制后的公司可以凭经营管理授权书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作价出资或租赁方式配置土地,但被授权经营公司必须接受授权部门的临督管理,必须对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年度报告。

(5)不同土地处置方式应该有不同的审批权限,对于出让或租赁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而授权经营和作价入股改制方式只能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6)所有处置方式企业都必须持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准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企业改制企业资产归属
    一、企业改制时的资产归属目前的这个企业改制后资产的归属,具体来说是企业改制,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改制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其资产被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所接受;(2)承担债务式兼并。即兼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3)购买式兼并企业。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已列,人购买的价格之中,被兼并企业的财产整体归属于兼并企业;(4)吸收股权式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人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即财产(包括债权)减去债务的价值作为股金投入兼并企业,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5)控股式兼并。即兼并企业仅取得被兼并企业出让的部份股权,被兼并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实际上是改造成股份企业,原有资产仍为被兼并企业拥有。企业法人拥有独
    2023-03-20
    391人看过
  • 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归谁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1、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024-04-20
    320人看过
  • 划拨土地改制企业名称
    1、国家对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以出资方式处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2、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
    2023-02-07
    233人看过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归谁所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2024-05-15
    142人看过
  • 土地怎么确认归谁所有
    农村土地所有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原承包土地是荒山、征地后变成林地土地补偿归谁所有林地土地补偿归承包人,也就是村集体所有。开垦的荒地有没有补偿要看您这边有没有和村委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先行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由村委会依法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如果没有任何的承包合同私自开的荒地那么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
    2023-08-08
    231人看过
  • 土地上空间权归谁所有?
    一、土地上空间权归谁所有?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上下空间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在传统的土地法律理论和制度中,“谁拥有土地便拥有土地上下的无限空间”,土地所有权的效力范围以地表为中心延伸至上下垂直的空间。作为财产权利客体的土地在物理属性上虽可区分为地表、空中、地下三部分,但在法律理论和社会观念中,却是三者合为一体而被所有和利用。二、土地空间权的概念有哪些?1、空间权就是公民或法人对土地表面上下一定范围内空间的支配权。它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延伸。2、空间权即空间利用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利用地表上下一定空间,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3.、指在空中或地中横切一断层而享有的权利,或者说是对土地地表之上下的一定范围内的空间享有的权利。就性质而言,空间权属于不动产财产权之一种。三、土地可以转让使用权吗?《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2023-06-03
    213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归属谁所有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经营权归属谁所有土地经营权的归属问题,主要依据土地所有权来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1.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则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而集体所有的土地则由相应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经营、管理。3.对于已经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人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但必须履行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土地经营权获取方式土地经营权的获取主要有继承、没收、国有化和征用四种方式。1.在国有土地中,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而依法开发利用者则享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则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
    2024-02-17
    422人看过
  • 土地拍卖收入归谁所有
    土地拍卖收入绝大多数划归了地方政府所有,如果出让的土地为国有土地的话,拍卖的款项收入是归政府所有的。而如果是集体土地出让的话则是归集体组织所有。一、农村已经拆除的住房,宅基地的所有权归谁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
    2023-04-03
    98人看过
  • 占用邻居土地建房审批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和《房权证》来判断土地所有权归谁。关于土地的面积大小,这两个证书都有记载,可以作为参考依据。该问题属于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一、农村土地房产纠纷有哪些类型农村土地房产纠纷的类型有:无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土地出让纠纷、以及基层组织非法经营引发的一些纠纷。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没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甚至有土地出让合同,但土地出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明确。出现土地房产纠纷,可以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二、土地被他人侵占怎么维权土地被他人侵占的维权方式是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要求侵占人及时返还土地;如果协商不成
    2023-04-02
    480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归属采用什么办法进行确认?
    在改革开放之后,国家为了调整市场结构,允许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故而目前市场上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之前,需要就土地省资产的归属进行确认,你是否知道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归属采用什么办法进行确认?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归属确认采用的方法: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归属的确认需要进行评估:土地评估报告由土地估价结果确认改为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加大了中介机构的风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评估中,如何化解中介风险,提高评估报告质量;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的处置与评估,土地资产的处置与评估等信息咨询。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目前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正算: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平均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合理利润;另一种是反算,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使用权—出让金)/年期修正,应该注意正算法,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定区域内土地平均取得成本是客观
    2023-05-02
    231人看过
  • 土地租赁结束后,建筑物归谁所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
    2023-07-04
    195人看过
  • 梧州市企业改制土地规定
    想要知道梧州市企业改制土地规定是什么,应该了解以下内容1、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2、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3、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4、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5、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方式处置。二、土地转让程序具体如下:1、拟订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由企业或企业隶属单位拟订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企业现使用土地的状况和拟转让土地的状况、转让价格及理由等。2、地价评估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审批。地价评估结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和审批,报批时还应同时提交企业改革的批准文件、资产重组方案、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证明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改组或组建企业集团,属于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和企业集团以及境外上市公司的
    2023-02-22
    269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满后地上的树木归谁所有
    一、土地承包期满后地上的树木归谁所有在探讨土地承包期满后地上树木的归属问题时,土地承包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一般归属于投入者。具体到树木这一附着物,其归属主要取决于树木的种植者及投入情况。1.如果树木是由承包者在承包期内种植的,并且承包者对树木进行了投入和管理,那么这些树木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承包者。2.如果树木并非由承包者种植,而是由其他人或单位种植在承包地上的,那么树木的归属问题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树木的种植者、投入者以及土地所有权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以确定树木的归属。3.土地承包期满后地上树木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在一般情况下,树木的归属应当归属于投入者,即种植树木并对其进行投入和管理的人或单位。(2)如果涉及到其他复杂情况,如土地所有权争议或种植者身份不明确等,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二、农村土地承包年限农村土地承包年限的确
    2024-08-04
    335人看过
  • 退耕还林土地所有权归谁
    一、退耕还林土地所有权归谁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谁分两种情况:对于已经进行安置的所有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国家;对于没有给与安置的所有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仍归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二、土地纠纷的解决程序1、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2、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
    2023-05-06
    137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2022年乡镇企业破产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9
      如果原乡镇企业使用的土地是集体土地的话,破产后,土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如果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已经划拨或者转让给企业自身所有的话,破产后,企业仍具有所有权,可以在拍卖后将财产算入破产财产。
    • 如何解决企业破产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如果原乡镇企业使用的土地是集体土地的话,破产后,土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如果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已经划拨或者转让给企业自身所有的话,破产后,企业仍具有所有权,可以在拍卖后将财产算入破产财产。
    • 国有企业没有编制人员离职后土地归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2
      下岗职工的具体补偿问题,以劳动合同为依据。
    • 企业现在正在改制,企业改制后土地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针对您提问的关于企业改制后土地怎么办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如果企业改制后其土地未改变用途,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保留划拨方式。如改变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也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但是,除了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的,划拨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显然,这是由于保留划拨方式违反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方针。
    • 国有企业改制为改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方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国家八部委85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改制的实际处置情况,对于国有划拨土地处置采取以下方式: 1.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 1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变更用地的相关手续由有审批权限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2.对于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改制,如果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均使用拨用地或共同使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