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00:06 54 人看过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行政复议程序即终止,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本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5、审理的内容不同。行政复议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适当性,并可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而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虽也对适当性进行审查,但一般不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作出裁决;

6、行政复议不收费,行政诉讼收费。

二、什么叫行政复议?什么叫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而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前者是一种内部监督,后者是一种法院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行政复议向哪里申请?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以自己名义提出申请。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3.属于申请行政复议范围。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人事处理决定和民事调解行为外,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属于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对县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5.人民法院未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已立案的,市人民政府不再受理。6.有具体的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7.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应留下通讯地址、方式,以便行政复议机关核
    2023-04-24
    17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具体内容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是我国司法体制中化解纠纷的一种制度。其主体是由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构成的。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可以是原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上一级行政机关,选择权在原告一方。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包括哪些方面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决定引起的争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对这些处理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处理的民事纠纷,包括乡政府和城镇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主持的调解,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公安部门对治安争议的调解等。综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但若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
    2023-07-05
    69人看过
  • 对行政复议过程中有关行政赔偿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释义】本条是对行政复议过程中有关行政赔偿内容的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承担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因违法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本条第一款
    2023-04-24
    28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办案程序的法律相关内容
    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行政复议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二)公正原则。(三)公开原则。(四)及时原则。(五)便民原则。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和方式:(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③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二)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三、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据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
    2023-06-06
    1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内容
    在交通事故方面,当事人不能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只能寻求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在交通事故方面,当事人不能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只能寻求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复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交通事故复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行为和损失所作的书面陈述、相关证据材料、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当事人提交的其他材料。这些材料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复核认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因此,交通事故复核需要提交以上材料。交通事故当事人只能寻求
    2023-08-28
    20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来划分,行政复议证据与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证据相同,可分为以下七种:(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并用来证明案件情况的材料。行政复议中的书证主要有各种罚款收据、处罚裁决书以及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通知书等等。这些书证大多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而成的。(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本身固有的形态、质量、规格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例如被检查扣押的伪劣商品,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工具等。物证与书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可以同时作为书证和物证使用。如果以其书写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书证;如果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物证。例如,在土地行政管理案件中,刻有文字的石碑就既可以作为物证又可以作为书证,而没有文字内容的无字碑则只能作为物证而不能作为书证。(3)视听资料视听
    2023-06-06
    18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范围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二、行政复议前置的有几种情形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三种,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5-22
    5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证据有什么方面和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来划分,行政复议证据与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证据相同,可分为以下七种:(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并用来证明案件情况的材料。行政复议中的书证主要有各种罚款收据、处罚裁决书以及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通知书等等。这些书证大多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而成的。(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本身固有的形态、质量、规格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例如被检查扣押的伪劣商品,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工具等。物证与书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可以同时作为书证和物证使用。如果以其书写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书证;如果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物证。例如,在土地行政管理案件中,刻有文字的石碑就既可以作为物证又可以作为书证,而没有文字内容的无字碑则只能作为物证而不能作为书证。(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利用录像或录音磁带等手段
    2023-02-20
    350人看过
  • 行政复议包含哪些事项,有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决定不服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征收财产、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的。(九)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十)
    2023-08-08
    79人看过
  • 补充鉴定是不是行政复议的范围内的内容?
    一、补充鉴定是不是行政复议的范围内的内容?补充鉴定也属于是行政复议的范围内的内容。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中的规定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然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之间申请行政诉讼的话也是可以的,具体看案件的情况,不同的案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二、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包含哪些内容?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相关法律中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相关法律中中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
    2023-06-15
    19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全文里的复议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第一节申请人第五条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第六条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第七条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第八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第九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
    2023-05-22
    236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提起的行政复议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不作为提起的行政复议范文的内容有哪些?行政不作为提起的行政复议范文的内容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案由、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行政不作为一般出现在国家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处理好相关行政事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复议要求处理。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违法必须以行政主体具有法定义务为前提。这种法定义务是法律上的行政作为义务,不是其他义务。行政作为的义务来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中国的行政组织法,各行政机关都有法定职责,同时,也有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在实体上的行政义务,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应尽到保护的职责;在程序上的义务,由于中
    2023-04-13
    131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内容和行政诉讼的范围是一样的吗
    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是:1、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2、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全部属于行政复议范围。3、行政诉讼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复议除了上述两种,还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行政诉讼的关系是什么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行政诉讼的关系是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联系。但前者是行政性的,后者是司法性的,它们的程序、方式、法律后果存在着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
    2023-08-01
    400人看过
  •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内容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理由是否正当;被申请人是否明确;是否超过申请复议期限;申请复议的案件是否属本机关管辖;申请复议的其他要求是否符合。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请申请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材料;属于不予受理的,应当由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依照本法规定,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如有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在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着重调取被申请人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事实根据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和证言。行政复议机构在履行这一职责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三、各级行政复
    2023-02-28
    30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服务内容是哪些?哪些是行政复议?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6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行政行为可以行政复议吗,行政行为的复议有哪些内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么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条行政复议的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0
      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 行政复议有更改内容的复议法律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7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范围,有什么样的相关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责任与处罚相当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行使。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