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中山市软件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7:54:31 267 人看过

印发中山市软件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8-07-22生效日期:2008-07-22发布部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印发中山市软件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府办〔2008〕7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软件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山市软件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创造软件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规范我市软件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山市软件园区是指在科研力量较集中、软件产业已具备相当基础和规模的镇区和产业基地,重点建设以发展软件产业为目标,以孵化、培育从事软件开发、生产、服务外包和技术服务企业为主要任务的产业园区。

第三条中山市软件园区采取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方式,根据产业布局,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第四条对进园入区的企业,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府〔2008〕61号)的扶持政策给予支持。

第五条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为软件园区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山市软件园区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市科技局协助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做好中山市软件园区管理的相关工作。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委托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协助管理软件园区相关事务。

第六条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订软件园区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完善、实施软件园区的服务体系;

(三)负责入园企业审查工作;

(四)负责软件园区的基本建设、项目选择和外部协调;

(五)负责软件园区内软件企业的信息统计工作;

(六)负责编制软件园区年度补贴和奖励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第七条申请认定中山市软件园区的条件及程序:

(一)园区建设和发展思路清晰,规划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明确;

(二)园区建设和发展环境优越,具有一定的建设规模,且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体系健全,具备培育大型骨干软件企业和孵化中、小软件企业的条件,对软件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三)园区内有较高技术开发水平的研发机构,园区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并按市场经济的机制运行;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在园区产品结构中占有相当比例,并具备一定的软件出口条件。符合前款条件的软件产业园区均可由所在镇区先提出意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市科技局审查后,提出设立方案报市政府审批认定为中山市软件园区。

第八条在我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软件企业或机构,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可进入中山市软件园区:

(一)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并且软件收入(含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0%以上、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的企业或机构;

(二)有属于国家、省或市鼓励发展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软件项目、优秀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设计产品,具备产业化前景的企业或机构;

(三)行业特性明显,且经营情况良好的信息技术和软件培训教育、风险投资等公共服务企业或机构。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入园条件的软件企业或机构,必须经市信息产业协会向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中山市软件园区入园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

(三)企业业务、产品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的有关情况;

(四)软件企业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软件产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五)项目研制开发和市场前景分析报告;

(六)企业或科研机构进入园区的运作计划和目标(计划书)。

尚未领取前款(二)项规定证明文件的新办软件企业,可免交有关材料,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签订入园协议后再申办相关手续。

第十条企业申请入园的审批程序:

(一)市信息产业协会核实申请入园企业或机构提交的资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报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二)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入园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与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签定入园协议。

第十一条入园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软件园区有关管理规定,按照有关会计法规要求,按时向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提交有关报表。

第十二条对中山市软件园区实行定期检查和评审制度。由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软件园区专家组,市科技局及市信息产业协会等有关单位参加。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和市有关政策,定期对软件园区进行指导、考评或检查,并将考评或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对优秀的软件园区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软件园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复评仍不合格的,取消其中山市软件园区资格。

第十三条对入园企业实行考评制度,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委托市信息产业协会对入园满一年以上的企业或机构进行年度考评,考评标准如下:

(一)年度总收入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软件收入(含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0%以上,且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

(二)软件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50%以上;

(三)研发经费占当年企业或机构总收入的6%以上。

(四)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

(五)入园企业或机构在中山市的年纳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指实际纳税入库的额度)。

第十四条当年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或机构暂停其享受下一年度园区优惠政策。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或机构取消其入园资格。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6-03-21生效日期:2006-03-21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乌政发[2006]44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了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打击盗版软件、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全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请各旗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乌兰察布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在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内打击盗版软件、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全市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
    2023-06-08
    74人看过
  • 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佛府办[2007]28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的管理,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政府聘用法律顾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市政府聘请的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员。第四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一)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代理市政府的诉讼、仲裁事务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三)受市政府或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委托,以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四)根据需要参与市政府重大经济项目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五)向市政府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的建议或某事项的法律建议;
    2023-04-23
    487人看过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大学园区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北海大学园区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北海大学园区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北海大学园区的投资主体已改由北海市政府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北海大学园区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财务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参照《北海市基础设施国债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北政发[2002]18号)和《北海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政发[2005]2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北海大学园区的工程建设,由市政府指定北海大学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组织建设。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其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二章工程管理第三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
    2023-04-22
    356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山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房山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三月七日房山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第三条房山区地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地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区计划、规划、建设、市政、国土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区地震办共同做好全区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我区地处国家地震重点监视
    2023-06-10
    424人看过
  •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配套商品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现将《金山区配套商品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二○○五年七月四日金山区配套商品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缓解本区动迁安置房紧缺的矛盾,加快本区配套商品房建设步伐,规范配套商品房开发建设和供应管理,根据市建委和市房地资源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配套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和供应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的配套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第三条(管理部门)区房地局负责本区配套商品房建设、供应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并具体组织实施配套商品房项目用地的供应和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招投标。区计委、规划、建委、住宅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配套商品房开发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2023-06-10
    127人看过
  • 印发《潮州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潮府[2004]36号(潮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8月11日颁布2004年9月1日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现将《潮州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潮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八月十一日潮州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和其他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或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下同)。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公用事业性收费,是指由受益人缴纳,用于生活垃圾处理的运营和设施建设费用。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费按现行标准和渠道收取。第三条湘桥区、枫溪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按
    2023-06-05
    485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危险住宅处理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
    清河区、清浦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区危险住宅处理办法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五届第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五月八日市区危险住宅处理办法暂行规定为切实解决清河区、清浦区市区居民危险住宅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住房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对危险住宅的鉴定确认。二、解决市区危险住宅问题的办法主要采取提前收购、集中建设农民公寓进行安置、统一规划建设农民新村和原地翻建或维修加固等。三、解决危险住宅问题的程序:房屋产权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区政府逐级审核,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受理,根据危险住宅的不同类型和性质,确定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各级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四、对在近期计划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危险住宅,由土地收益权属单位提
    2023-06-10
    432人看过
  • 关于印发《山东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经委(经贸委),交通局(委、公路局、站),财政局,物价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1995]26号文件)要求,现将《山东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山东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铁路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1995]26号文件)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以下简称“道安费”)征收对象。省内除农用拖拉机和免交养路费汽车、摩托车(含轻骑)及城市市内大型公共汽车、交通部门专业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均应按年度缴纳“道安费”。第三条征收标准一律按核定载重吨位计征“道安费”。凡核定吨位二吨及其以上
    2023-06-08
    322人看过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建筑领域腐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市场,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交通、水利等各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相关设备销售等业务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排涝、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绿化、管道、设备安装
    2023-06-10
    285人看过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现将《连云港市市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二年六月十九日连云港市市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区农村村民个人投资,在本(原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新建、翻建、改建、扩建供家庭居住的私有住房的建设用地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也称宅基地。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局是本市市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各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市区各乡(镇、办事处)国土管理所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村民建
    2023-06-10
    15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安置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章安置房建设第四章安置房使用和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安置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安置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安置房建设与使用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政府统建的安置房建设、管理、使用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是指政府投资或组织实施的项目及实施土地统征、收购储备地块等拆迁,对被拆迁户实行安置,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住宅房。第三条市政府成立安置房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安置房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根据规划区重点工程拆迁规模提出安置
    2023-04-22
    216人看过
  • 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中府113号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发布部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中府113号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范单位用工行为,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
    2023-06-09
    220人看过
  • 关于印发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昌州政办发039号关于印发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鲜牛奶的生产、经营管理,保障生鲜牛奶质量,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鲜牛奶,是指未经加工的生鲜牛乳,也称原料奶。生鲜牛奶的生产和经营,是指饲养奶牛、生鲜牛奶挤取和生鲜牛奶的收购和销售。第三条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生鲜牛奶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州畜牧局是自治州奶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奶业办公室具体负责生鲜牛奶生产
    2023-06-07
    316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08〕36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三月十九日中山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在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保大病、保住院”基础上,建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但参加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暂不纳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第三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三)参保人义务与权利相对应的原则;(四)重点解决参保人常见病
    2023-06-07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关于印发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五)查验记录。(六)交接记录。(七)其他承接查验有关文件。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 关于印发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理暂行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规范网上预约出租车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于2016年7月27日联合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 盐城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印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9
      为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6
      在科技项目前期论证、立项审查、招投标、评估、检查、验收等环节应组织专家进行咨询。专家咨询意见作为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 娄底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