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合同有留置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10:36 425 人看过

1、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提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未经约定期限收到仓储经营者合理的提货通知的,存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此外,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费又称保管费,是指保管人因其保管行为而应获得的报酬。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商定。如果存款人履行义务,存款人不支付存款费用,留置权的基本前提是实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和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寄存人不得以保管人负责返还保管物为由对保管人行使留置权。第二,什么是仓储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货物,寄存人支付保管费的合同。提供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寄存人。交付保管的货物是仓储货物,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是双方约定一方保管另一方交付的货物,另一方支付费用的合同。储存货物的一方称为保管人,另一方称为寄存人,储存的货物称为仓储物,另一方支付的费用称为仓储费。仓储合同成立后,保管人有义务收受寄存人的仓储物,并返还仓储物。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对寄存人交付保管的货物进行验收。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管要求妥善保管。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保管人应当将原货物退还寄存人或者寄存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人不得无故扣留货物,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退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留置权适用合同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在我国,留置权适用于下列情形:

1,留置权适用于加工合同;

2,留置权适用于基建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

3,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法律如何规定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因处理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可以保留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保留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和其他费用的,寄存人对定金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货物,寄存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三百九十二条仓储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货。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货的,加收保管费。提前提货的,保管费不予减少。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保管人应当对寄存人按照约定交付保管的货物进行验收。此外,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管要求妥善保管。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保管人应当将原货物退还寄存人或者寄存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人不得无故扣留货物,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退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寄存人应当按
    2023-05-08
    73人看过
  • 仓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3、仓储场所、仓储费用;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一、签订合同时一般有什么条款签订合同时一般有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标的、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质量、履行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以及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条款。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二、甲乙双方协议书有哪些内容甲乙双方协议书内容包括:1、约定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这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2、约定合同标的,即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所有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如果买
    2023-03-06
    358人看过
  • 仓库出租合同还需要备案吗
    仓库租赁合同一般不需要备案,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且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一、土地流转和出租的区别?土地出租与土地流转的区别:一、土地流转,主要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法律规定所产生的转让、转包、租赁、互换、入股、抵押以及其他方式流转等情形。二、土地出租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三、土地流转合同包含的范围比租赁合同广泛;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性质上基本一致。二、仓储租赁和房屋租赁的区别1、合同二者性质不同。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如房产等)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中提供收益权或物的一方为出租人,另一方则为承租人,而仓储合同是提供劳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
    2023-06-21
    77人看过
  • 租用仓库期间,仓库被征收租客有补偿吗?
    1、租用仓库期间,仓库被征收租客一般可以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2、仓库搬迁的一般补偿项目(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提供购入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2024-01-16
    174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仓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存储对方交付的物品,由对方支付费用的合同。其中存储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对方当事人称为存货人,被存储的物品称为存储物,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费用称为仓储费。仓储合同成立后,保管人负有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以及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应按合同约定,接受存货人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对其进行验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管要求,妥善保管仓储物。在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事由终止合同时,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原物返还给存货人或者存货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合理的货物出库的通知时,存货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的提取。并且,存货人应该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费又称仓储费,是指保管人因其保管行为所应取得的报
    2023-08-30
    445人看过
  • 留置权有没有合同
    一、留置权有没有合同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可以不要合同约定,只需要满足条件就可以。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其效力为: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
    2023-05-03
    260人看过
  • 如何编写仓库租赁合同
    1、本合同双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订立本合同的协议,双方均应遵守。租赁仓库的位置地址:III.储存货物的名称:(7个进口包装未开箱)IV.租赁面积为XXXX平方米的仓库(与相邻区域隔离)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X年XX月XX日
    2023-05-07
    241人看过
  • 仓库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地址:电话:承租方(乙方)地址:电话: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平方米。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年___月__日。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____________元)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_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
    2023-06-15
    121人看过
  • 订立仓库保管合同有什么情形
    在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有三种情况:1、按照国家物资储存计划必须储存的物资,存货方和保管方必须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以保障国家物资储存计划的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下达计划的上级主管机关处理。2、大宗货物的储存,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要求,保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容量等条件,经双方协商签订仓储保管合同。3、零星货物的储存,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什么是仓库保管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方接受和保管存货方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在储存期限届满时完好地返还该货物,存货方给付规定的保管费的协议。仓储保管是商品流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由于存在着集中生产、分散消费和季节生产、常年消费的矛盾,通过物资的储存保管来调节流通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在我国,商品的储存保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商业、外贸、物资三大部门设立的仓储公司、仓库、货栈,也有其他专业部门及
    2023-06-18
    262人看过
  •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吗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将单位赞助款占为己有应该判处何罪应判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职务侵占罪是指什么意思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
    2023-03-02
    473人看过
  • 留置权保管合同的合同有效吗
    留置权保管合同适用。根据法律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如果寄存人未支付相应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一、保管合同发生纠纷要提交哪些证据保管合同发生纠纷要提交以下证据,具体为:1、合同及相关修改合同的文件、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2、货物入库交接手续;3、交付、收取保管费凭证;4、货物验收资料及报告;5、保管人未按规定收货的证明;6、存货方未按规定入库的证明;7、暂存期间损失费用的证明;8、货物验收不当或过期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明;9、因储存或操作不当造成包装损坏和货物损坏的证明等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实践合同种类有哪
    2023-03-08
    103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合同权利吗
    留置权不是合同权利,而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留置是《民法典》规定的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实质上是法定质权。留置权的取得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实现、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法律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但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民法典》明确了允许当事人预先排除留置权的行使正是基于这一理由。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能留置该物,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即使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民法典》第四
    2023-02-28
    110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怎么明确注意留置权的问题
    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合理的货物出库的通知时,存货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的提取。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一、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应注意哪些问题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于卖方,受疫情影响不能履行或按时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沟通,列出当前疫情影响造成的履行困难,暂定后续正常履行时间,确认买方知情。如果双方就终止合同达成协议,还应计算交付货物的工作成本,并在买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后续费用;对于买方,如果后续合同的履行存在问题,应及时考虑是否会影响后续合同的履行,及时沟通,明确可能的违约责任,并在此基础上与卖方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卖方出售承运人运输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买受人应当承担损坏、损失的风险。因此,如果货物在运
    2023-06-20
    281人看过
  • 小区仓库门口有权不让停车吗
    无权,停车不能侵害车库主人的通行权,把路挡住了肯定不行的。车库门前禁止停车本来是一个常识。一般来说车库门前均设有禁停标志或贴有标语,如没有,可以和物业联系协商设置此类标志。私家车库门前业主可以要求禁止停车。一、上路禁止停车十大规定在规定不许停车的地方停车,或在允许停车的地方未按规定停车,就叫违法停车。消防栓、公交车站、路口、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牙子涂成黄色的都是禁停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
    2023-02-16
    32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一般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7
      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注意事项有: 1、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
    • 仓储合同中的约定注意事项,有留置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1
      仓储合同有留置权,仓储合同本质上是一种仓储合同。根据中国法律,留置权适用于以下情况: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合同;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施工合同中的施工安装合同;3。留置权可适用于仓储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的规定,仓储合同是存储人交付的仓储物,存储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一十八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
    • 合同仓库和第三方仓库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2
      1.第三方仓库功能第三方仓库即合同仓库,是指企业将仓库等物流活动转包给外部公司,由外部公司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的仓库方式。2.第三方仓库的职能:①有效利用资源。利用第三方仓库比自建仓库更能有效处理季节性生产普遍存在的产品的淡、旺季存储问题,能够有效地利用设备与空间,同时,第三方仓库的管理具有专业性,管理专家拥有更具有创新性的分销理念、掌握更多降低成本的方法,因此物流系统的效率更高。②扩大市场。第三
    • 仓库私下合同合法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 仓库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仓库租赁合同要备案吗知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仓库租赁合同一般不需要备案,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入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