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02:36 499 人看过

1、劳动争议诉讼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二是劳动争议经济补偿的适用。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主动提出人。2。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包括:(一)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的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造成损害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协议雇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改制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改变生产方式、进行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需要裁减人员的;(四)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其他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5。劳动合同的终止,具体包括:(1)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发放。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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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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