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直接向当事人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可以直接将文件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将其转交给其所在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将其送达当事人。
当给外国人送达交通认定书时,可以直接将文件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将其转交给其所在机构。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外国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保险公司等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那么,外国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者当事人国籍国的人民警察,或者居住地的人民警察先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时,应当提交复核或者申诉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或者申诉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复核或者作出处理。
综上所述,外国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办理流程与我国公民基本相同,即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外国人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由事故发生地或当事人国籍国的人民警察或居住地的人民警察先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时,可依法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五日内进行复核或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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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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